一、省内居民可在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城区、建制镇的社区(以下统称城镇社区)落户(三沙除外)。配偶、子女、父母可办理随迁。落户新指南二、交验材料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2、自有产权房屋提交申请人的房屋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权属证书
时间:2025-08-12  |  阅读: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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