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大东方消防学校独家发售、新标准、新教材、精准指导,助力您顺利通关!
青岛市清大东方消防职业培训学校是经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经青岛市民政局登记注册备案成立的市级消防专业培训机构。学校具有独立办学资质[青人社民(3702004170001)号],为清大东方标准化示范学校。学校拥有国内一流的专业师资队伍和标准规范的理论培训教室及实操教学设施,面向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提供消防职业技能培训服务。
培训项目
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初级、中级、高级)
消防设施操作员是指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分为初、中、高级、技师、高级技师五个等级。目前,清大东方消防学校是全国第一批拥有高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资格的培训机构。
注册消防工程师培训(考前辅导)
注册消防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后,从事消防技术咨询、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技术培训、消防设施检测、火灾事故技术分析、消防设施维护、消防安全监测、消防安全检查等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清大东方消防学校的师资力量完全有能力开展此类国家考试考前辅导培训。
消防员培训(初级、中级、高级)
灭火救援员是指从事火灾扑救、抢险救援和应急补助的消防人员。分为初、中、高级、技师、高级技师五个等级。清大东方消防学校目前也已经取得了初级灭火救援的培训资格。
专职消防队伍托管
围绕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训练、使用、保障工作,提供专业托管业务。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公安部等九部委《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109号令)、公安部等三部委《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公消〔2011〕213号)等法律、法规对消防教育培训的要求,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消防工作负责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系统操作的从业人员和消防安全监测执业人员,建设工程设计人员,社会单位员工、电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动火)作业人员等32类社会群体,清大东方消防学校均能够开展消防专业培训。
合作单位
结语
清大东方消防学校隶属清大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始建于2006年主要从事消防职业教育、消防继续教育和社会化消防安全培训。截至目前已在全国范围内开设专业消防培训学校130余所,每年面向社会输送各类消防人才超过60万人,组织消防公益授课近万场次。被誉为消防培训的专家和消防人才的摇篮。
清大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可根据各类单位特点和需要,量身定做开发培训课程、派出相关领域的培训专家,有针对性开展消防培训,为社会单位提供更加优质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服务,为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素质做出应有的贡献!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清大东方消防学校官网(清大东方消防学校独家发售)】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工作时间:8:00-18:00
客服电话
电子邮件
beimuxi@protonmail.com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