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布《严格规范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规定2020年艺术类专业考试中,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其他高校不再组织美术学类、设计学类省级统考所涵盖专业的校考。 仍然被允许组织美术类校考的仅有30余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18参照院校(有几所无美术招生或不组织美术校考),以及少数以艺术招生为主的独立学院(首师科德)和民办大学(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四川传媒学院、河北传媒学院、江西服装学院等)的特殊美术专业(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与科技等),可以继续组织校考。 因为2020年新冠病毒引起的肺炎疫情,春节后的美术类校考全部延迟或取消,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主要有三种方案:
①取消美术类校考,如北京服装学院、北京印刷学院、天津工业大学、景德镇陶瓷大学、北京舞蹈学院、新疆艺术学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艺术史论)、中央美术学院(美术学、艺术学理论、建筑学);
②联考成绩初选+高考后现场校考,中央美术学院(造型艺术、中国画、艺术设计、城市艺术设计)、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中国戏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等;
③网络校考(或网络初试+现场复试),如中国传媒大学、上海音乐学院、四川传媒学院、四川文化艺术学院、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等。具体各校新的美术类校考方案如下!
1、中央美术学院
一、美术学、艺术学理论专业取消现场考试,将按照2020年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录取。
二、造型艺术、中国画、艺术设计、城市艺术设计专业采用各省美术与设计类联考成绩进行专业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于高考结束后的两周内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
三、实验艺术、书法学专业学校单独组织专业初审,初审办法将于近期另行通知。初审合格的考生于高考结束后的两周内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
四、建筑学专业取消现场考试,使用各省美术与设计类联考成绩,联考合格的考生将按照2020年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录取。
五、艺术与设计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考试办法将于近期另行通知。考试合格的考生将按照2020年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录取。
六、华侨港澳台考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考生、新疆少数民族协作计划考生取消现场考试。其中华侨港澳台中考生报考美术学和艺术学理论专业的考生,将按照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考试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录取。其他专业采取提交作品的方式进行考核,作品提交要求将于近期另行通知。 以上专业考试调整方案面向已在我校报名并完成确认的考生。造型艺术、中国画、艺术设计、城市艺术设计专业使用各省美术与设计类联考成绩初审的划线办法和合格名单将与书法学、实验艺术专业的初审合格名单,以及艺术与设计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试合格名单一并公布。 学校组织复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我校通过校园官网、官方微信等平台发出的相关信息。
2、中国美术学院
暂未公布。
3、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1. 初选方式及标准 我校2020年美术学院招生网上报名工作已于1月28日结束,在已报名考生中进行初选及资格审核。
(1)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以省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成绩为依据进行初选,各省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分别排队划定省统考成绩初选入围分数线。初选结果将于4月29日前在报名系统内公布,通过初选的考生可于系统内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并参加专业考试。
(2)艺术史论专业不组织初选,我校将对已报名考生按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在高考后填报我校艺术史论专业志愿。
(3)报考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未通过初选的考生及报考艺术史论专业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原支付路径退回考试报名费用。
2.考试安排 我校美术学院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的专业考试将于高考结束后举行,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信息将于本科招生网及报名系统内发布通知。
4、西安美术学院
1.美术理论类、音乐学专业不组织校考,2019年11月发布招生信息时已经确定。
2.受疫情影响,郑州、兰州、沈阳、长沙、西安5个考点组织的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校考,在高考结束后进行组考,具体方案另行公告。
3.书法学专业增加非现场初选,通过提交视频及纸质作品等方式筛选出200名考生,在西安考点组织校考,具体方案另行公告。
4.考试时间确定后,对已报名未参加校考的考生重新开通网上确认,考生重新选择考点或放弃报考,对放弃报考的考生退还报名费,考试具体时间及安排、网上确认、退费等事宜另行公告。
5.确因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因素导致校考工作方案调整的,我院将及时公告。
5、广州美术学院 暂未公布。
6、鲁迅美术学院 暂未公布。
7、四川美术学院 暂未公布。
8、天津美术学院 暂未公布。
9、湖北美术学院 暂未公布。
10、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暂未公布。
11、南京艺术学院 暂未公布。
12、山东艺术学院
部分专业取消校考,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综合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积极采取网络视频考试方式,面试类专业初试拟采用系统上传视频方式组织考试,通过初筛减少现场复试人数,最大限度避免考生流动和聚集,防止疫情传播。 严格控制现场考试规模,确需组织现场校考的部分专业,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适时组织考试,并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科学安排考试时间,综合考量考试形式、考生人数、考场安排等因素,稳妥审慎安排视频上传及现场考试时间,做到错峰考试,有序衔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安排工作。
13、吉林艺术学院 暂未公布。
14、广西艺术学院 暂未公布。
15、云南艺术学院 暂未公布。
16、新疆艺术学院
新疆艺术学院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上回复美术类考生,美术类专业未完成校考的考点,取消美术类校考,改用各省美术统考成绩。 1、已完成美术类考试考点:陕西、河南、四川 2、未完成美术类考试考点:新疆(喀什、伊犁、乌鲁木齐)、湖南、山东(济南)、河北、江苏、安徽、广东、甘肃
17、北京电影学院
美术设计类专业招生考试,侧重于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和基本功,多数要按照专业校考成绩择优录取,需要现场校考。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艺术与科技专业、电影学专业、摄影专业、影视技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取消现场考试,直接使用高考文化成绩进行录取。
戏剧影视导演专业、表演专业、录音艺术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新媒体艺术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动画专业、漫画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戏剧影视表演专业,采用提交视频等非现场方式进行初选,高考后再对初选通过考生组织现场考试。
18、中央戏剧学院
部分专业可考虑取消专业考试,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即考生成绩与所在省一本线的比值)由高到低录取。根据各专业的实际生源要求,将另制定单科分数线。此类专业属省级统考涉及的,考生须获得省级统考相应专业合格证书或省级统考合格;省级统考未涉及或不要求的专业,考生可直接填报高考志愿。
部分专业可考虑调整考试方式,在尊重招考规律的前提下压缩考程。初试统一改为远程考核,考生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管理系统或第三方APP上传的视频、图片资料,依循本专业的招考规律及标准作为初试选拔的依据。学校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有关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在充分评估安全性的前提下确定复试时间。学校将对考生递交的考试影像资料制定明确标准,同时严密考试组织、严格考试纪律,确保考生成绩复核及申诉渠道的畅通,为考生做好服务,保障考生权益。
部分专业由于专业特性和学校对生源选拔的特殊要求,将延期组考,并尽最大努力压缩考程。专门制定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积极应对,全方位保障考试顺利进行。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戏剧创作、电视剧创作)、戏剧学专业(戏剧史论与批评)、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演出制作)、艺术管理专业(剧院管理)、戏剧教育专业(戏剧师资)共计6个专业方向取消校考,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以上专业报考范围不限原校考报名考生,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级统考涉及的,须获得省级统考相应合格;如所在省市不区分艺术类类别或无相关省统考限制的,考生可直接填报志愿。
2、表演专业(话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戏剧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等18个专业方向采用高考前初选(或远程考核)+高考后现场考试的方式录取。
3、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影视编导)仅设置远程考核,无现场考试。
19、中国戏曲学院
戏曲舞台设计、舞台灯光设计、化装造型设计、戏曲服装设计招考方向,采用省级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统考成绩进行筛选(省级统考成绩不计入我院专业校考成绩),进入二试的考生在高考后参加现场考试。 春节前发布的简章已经确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绘画、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5个专业取消校考,改用各省美术统考成绩。要求考生美术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且总分不低于满分的75%(四舍五入取整),高考成绩达到所在计划省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按综合成绩排名录取。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0.6+高考成绩×0.4
20、上海戏剧学院
春节前已经完成美术设计类专业招生考试。
21、中国传媒大学
美术设计类专业进行专业初审,包含身份验证照片、承若书照片、自我介绍视频、绘画创作、独立作品介绍等,不同专业初审内容有所不同,详见《中国传媒大学关于2020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复试方案调整的公告》。
22、中央民族大学
取消尚未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现场考试,已完成报名但尚未考试的长沙、兰州考点考生给予退费;
音乐类和舞蹈类初试采用考生提交视频作品的方式进行,复试在高考后两周内进行。
23、江南大学 暂未公布。
24、东华大学 暂未公布。
25、景德镇陶瓷大学
一、我校已经完成校考的江苏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天津市等四个省(市、区)本生源地的考生,获得相应省级统考合格证的前提下,统一使用专业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专业成绩获得我校合格证可以报考我校。
二、我校尚未组织校考的省(市、区)考生统一使用相应省(市、区)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相应省市我校相应批次专业合格线可以报考我校。
三、参加我校在天津市考点校考非江苏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天津市等四个省(市、区)本生源地的少部分考生统一使用相应省(市、区)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该部分考生我校将统一办理报名费的退费手续。
四、未参加我校校考但是已经报名的考生我校将统一办理报名费的退费手续。
五、我校书法学专业将在高考结束后延迟进行专业校考,书法学专业校考方案报省教育考试院及景德镇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审批,具体有关要求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
根据教育部关于特殊类型专业招生考试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对2020年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两周内严格开展复试工作。
26、北京服装学院
美术类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摄影、绘画、中国画、雕塑、公共艺术)取消现场考试,采用美术类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
27、天津工业大学
1.考试及录取方式 天津工业大学取消设计学类专业校考,将全国计划设置为分省计划。依据各省、市、自治区组织的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按设计学大类录取,分省计划以填报高考志愿前各省、市、自治区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2.设计学类专业录取原则 遵照2020年教育部及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录取。
(1)各省、市、自治区组织的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本科同批次成绩合格。
(2)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市、自治区美术学和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3)根据我校在各省、市、自治区设置的录取批次以及分省招生计划,对专业(类)计划所在录取批次为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以综合分排名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对专业(类)计划所在录取批次为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投档成绩排名录取。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4)只录取有设计学类专业志愿的考生。
3.所有已报考我校设计学类并交费的考生给予退费,考生所交报名考试费在4月20日前按原交费渠道退回,请考生注意查收,如届时未收到退费,请4月21至4月25日期间将“退款查询申请”,写明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发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邮箱:zhaosheng@tiangong.edu.cn。
28、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春节前发布的简章,已经明确延续去年不组织美术类校考的政策。
29、北京舞蹈学院
北京舞蹈学院拟调整考试方式与录取原则,减少现场考生人数。经反复权衡利弊,决定取消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现场考试,并综合使用省统考美术类成绩、视频报送、高考文化课成绩等方式录取。
30、四川音乐学院 暂未公布。
31、沈阳音乐学院
春节前发布的简章,已经明确延续去年不组织美术类校考的政策。
32、天津音乐学院
天津音乐学院2020年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以各省、市、自治区统考成绩为初选依据,结合专业位次、比例确定高考后现场考试名单。
33、上海音乐学院
一、多媒体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报考要求:具有良好的艺术设计与绘画功底,有相关美术创作和创意发展能力,掌握相关媒体综合知识,有一定的乐器演奏或演唱能力更佳,无色盲及色弱。 考试内容 ▲远程初试 才艺展示 自选演奏、演唱、舞蹈、朗诵等其中一种形式进行才艺展示。演奏、演唱不要求背谱,采用无伴奏形式。舞蹈、朗诵可用伴奏,注意朗诵时,人声和伴奏的音量平衡。 注:时长不超过5分钟。 拍摄要求:参照声乐演唱、钢琴演奏、现代器乐演奏、打击乐演奏、管弦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音乐戏剧表演招考方向的拍摄要求。 ▲到校复试
1.素描
(1)内容:人物加道具。
(2)表现由考场提供的图片或相关资料所规定的内容。
(3)考试要求:
①比例准确、动态特征鲜明,构图合理;
②主次分明,层次丰富,能够较深入地刻画主体对象的细节。
(4)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①纸张(4开,考场提供);
②铅笔、炭笔、木炭条、炭棒均可(考生自带);
③4开的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带)。
2.色彩
(1)内容:色彩静物。
(2)按所提供的相关资料,用色彩写生的形式与方法表现。
(3)考试要求:
①构图完整,造型准确,层次丰富;
②色彩关系和谐,色调感强;
③刻画充分,色彩与形体结合紧密;
④体积感,空间感,整体感强;
⑤笔触生动,富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4)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①纸张(4开,考场提供);
②水粉或水彩均可(考生自带);
③4开的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带)。
3.创意设计
(1)根据试题所规定的主题内容,恰当运用图形、色彩、文字等元素及装饰变形手法表达创意,呈现出完整的设计作品。尺寸:30cm×30cm;色彩不限。
(2)考试要求:创意独特,造型能力强,构图巧妙。画面层次丰富,色调统一且有视觉冲击力。 (3)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①纸张(4开,考场提供);
②水粉颜料、铅笔、尺、圆规等(考生自带);
③4开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带)。
4.音乐与美术基础史论常识
(1)音乐基础史论:乐理基础常识和各个历史时期的音乐风格流派、音乐家和主要代表作品。 (2)美术基础史论:各个历史时期的美术风格流派、画家及其主要代表作品。 参考书目 《新编通俗基本乐理》 李重光著 湖南文艺出版社 2004 年 《中西方音乐史考试纲要(第二版)》 田可文编著 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 2013 年 《听音乐:音乐欣赏教程(全彩插图第 11 版)》 [美]罗杰·凯密恩著/韩应潮译 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2018 年 《美术欣赏(第 3 版)》 易镜荣编著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6 年
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报考要求:具有较好的艺术设计及绘画功底,有一定的美术创作实践及创意发展潜能,并了解相关的媒体综合知识,无色盲及色弱,掌握乐理常识,具有一定的乐器演奏能力。
考试内容
▲远程初试
才艺展示
自选各类器乐独奏作品一首,或自选曲目一首进行清唱或弹唱,不要求背谱,采用无伴奏形式,时长不超过5分钟。
拍摄要求:演奏、演唱参照声乐演唱、钢琴演奏、现代器乐演奏、打击乐演奏、管弦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招考方向的拍摄要求。弹唱参照音乐教育招考方向拍摄要求。
▲到校复试
1.素描
(1)内容:人物加道具。
(2)表现由考场提供的图片或相关资料所规定的内容。
(3)考试要求:
①比例准确、动态特征鲜明,构图合理;
②主次分明,层次丰富,能够较深入地刻画主体对象的细节。
(4)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①纸张(4开,考场提供);
②铅笔、炭笔、木炭条、炭棒均可(考生自带);
③4开的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带)。
2.色彩
(1)内容:色彩静物。
(2)按所提供的相关资料,用色彩写生的形式与方法表现。
(3)考试要求:
①构图完整,造型准确;
②色彩关系和谐,色调统一;
③体积感,空间感,整体感强;
④笔触生动,富有艺术表现力。
(4)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①纸张(4开,考场提供);
②水粉或水彩均可(考生自带);
③4开的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带)。
3.创意设计
(1)根据试题所规定的主题内容,恰当运用图形、色彩、文字等元素及装饰变形手法表达创意,呈现出完整的设计作品。尺寸:30cm×30cm;色彩不限。
(2)考试要求:
①创意独特,造型能力强,构图巧妙;
②画面层次丰富,色调统一且有视觉冲击力。
(3)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①纸张(4开,考场提供);
②水粉颜料、铅笔、尺、圆规等(考生自带);
③4开的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带)。
4.乐理与数字媒体艺术综合常识
(1)乐理常识:
①掌握声学基础知识;能运用记谱法和各种常用音乐记号、术语;
②掌握常见节拍强弱规律和拍子的类别特征,掌握基本的音值组合;
③能识别、构成各种音程与和弦;能在调性、调式功能范畴内掌握属七和弦、减七和弦原转位)到主和弦的解决;
④能识别、构成各种调式音阶;了解调式音阶及其功能;掌握基本的调关系;能根据指定的旋律分析其调性。
(2)美术史基础:中国美术史基础、西方美术史基础。
(3)数字媒体艺术常识:数字媒体艺术的历史渊源与当代背景、基本概念与表现特征及作品分析,言之有物、主题鲜明、行文通畅、逻辑分明。
参考书目
《中国美术简史(新修订本)》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史系中国美术史教研室编著 中国青年出版社 2010 年
《外国美术简史(彩图增订版)》中央美术学院美术史系中国美术史教研室编著 中国青年出版社 2014 年
《数字媒体艺术简史》 李四达编著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7 年
《乐理新教程》 史季民、龚肇义编著 上海音乐出版社 2003 年
《美术欣赏(第 3 版)》 易镜荣编著 清华大学出版 2006 年
《听音乐:音乐欣赏教程(全彩插图第 11 版)》[美]罗杰·凯密恩著/韩应潮译 北京联合出版公 2018 年
35、中国音乐学院 无美术设计类专业。
36、中央音乐学院 无美术设计类专业。
37、武汉音乐学院 无美术设计类专业。
38、星海音乐学院 无美术设计类专业。
39、西安音乐学院 无美术设计类专业。
40、哈尔滨音乐学院 无美术设计类专业。
41、上海大学(仅限上海美术学院、上海电影学院、音乐学院) 暂未公布。
42、苏州大学(仅限产品设计,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暂未公布。
43、浙江理工大学(仅限服装与服饰设计, 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暂未公布。
44、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视觉传达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动画,绘画)
北京印刷学院2020年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绘画专业取消现场考试,采用美术类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 我校将另行公布《北京印刷学院2020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修订版)》,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依据修订版招生简章执行。 近期我校将为已报名参加校考的考生统一办理报名费的退费手续。
45、浙江传媒学院(仅限广播电视编导, 播音与主持艺术,摄影,录音艺术)
春节前发布的简章,已经明确延续去年不组织美术类校考的政策。
46、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
春节前发布的简章,已经明确延续去年不组织美术类校考的政策。
47、浙江音乐学院(仅限音乐学,音乐表演,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 舞蹈学,舞蹈编导,表演,艺术与科技)
无美术设计类专业。
48、武汉设计工程学院(仅限表演, 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暂未公布。
49、河北美术学院(2018年批准,仅限书法学, 雕塑,艺术与科技,动画,数字媒体艺术, 服装与服饰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 表演,播 音与主持艺术等11个专业)
暂未公布。
50、江西科技学院
1、按照江苏教育考试院《关于推迟举行2020年江苏省外院校在苏设点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考试时间的公告》的工作要求,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后续考试遵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
2、广东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采取视频选拔考试,替代现场集中考试,考生根据我校要求自行录制视频作品(作品名:姓名+联系电话)于4月25日前发送至负责老师肖蕾邮箱57001633@qq.com,我校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专业评审考核。
3、广东省戏剧影视文学和动画专业校考采取高考结束后两周内错峰时间现场考试的方式举行,报名截止时间4月25日,具体考试时间我校分别单独通知考生。
51、河南科技学院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扩散的风险,经研究决定,取消原定在湖南省进行的音乐类专业校考。
我校2020年在湖南省的音乐学专业招生录取执行湖南省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中的综合分计算办法,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排序,以“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详见河南科技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同时,我校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后续工作。
52、湘南学院
一、已完成校考专业测试的贵州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和山西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认可校考专业成绩录取考生,按照《湘南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完成后续工作。
二、未完成校考专业测试的山东、河北、甘肃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和山西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认可省级统考(或校际联考)专业成绩录取考生,不再组织专业校考。专业省级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标准,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执行。
三、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将在《湘南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中公布。
四、我校艺术类专业除在贵州、山西、山东、河北和甘肃省安排招生计划外,还面向全国其他省(市、区)招生,计划详情将在《湘南学院2020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来源表》和生源所在省招生部门官方网站上公布,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湘南学院。
53、中国戏曲学院
一是取消了戏剧影视文学、艺术管理、动画、绘画、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六个专业的校考,编制分省计划;
二是将戏剧影视文学、艺术管理专业纳入普通本科一批或合并批次的普通本科批招生;
三是动画、绘画、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使用省级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成绩录取,并公布最低专业成绩要求,保证生源的专业水平。
54、盐城师范学院
2020年我校在山东、山西、湖南三省的音乐、舞蹈类专业校考全部取消,不再组织考试,直接使用相关省份艺术类统考(或联考)成绩录取,招生计划原则上与上年保持一致,录取规则按各相关省艺术类录取规则执行。
54、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取消原定的部分省份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现场考试,改为视频选拔,由考生提交视频作品的方式进行专业考核,视频选拔的报名、提交视频及相关材料、缴费等工作均通过我校招生管理系统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贵州省、江苏省2020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工作已完成,不再参与此次视频选拔。
二、山东省、湖南省、广东省、江西省、陕西省、吉林省、黑龙江省、辽宁省欲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需参加视频选拔。其中,山东省、湖南省已通过所在省份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且缴费的考生,只需在我校招生报名管理系统重新报名、提交考试材料,不需缴费,未在省报名系统报名的考生,不允许参加;广东省、江西省、陕西省已报名考生请登录我校招生报名系统更新“科类”字段信息、核对本人其他信息,并提交考试材料、缴费;其他考生请按系统提示报名、提交考试材料、缴费。
三、我校招生报名管理系统开放时间为2020年3月28日-4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请考生按时完成报名、提交考试材料和缴费环节。在系统报名截止后,将对报考考生信息逐条审核,审核结果请关注报名系统内“审核状态”一栏。
1.考生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xxw.zua.edu.cn),点击“在线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根据本人参加高考的省份,选择相应连接,如实、准确填写各项信息。
2.提交考试材料。考生共需提供3项考试材料,包括口语表达和形体展示视频文件1个、才艺展示视频文件1个、诚信考试承诺书1份(拍照或扫描)。视频文件录制的详细要求(包括文件命名规则)请参照附件1和附件2;诚信考试承诺书填写完毕后,请在指定位置放置身份证(正面朝上)拍照或扫描,以“身份证号+姓名”命名。
以上3项材料,请放置一个文件夹内压缩打包,压缩文件要求zip格式,不超过300M,以“身份证号+姓名”命名后,上传。
3.扫描报名系统内提供的二维码缴费,标准为100元/生。目前暂用“郑航校友基金”收费,缴费时须备注考生本人身份证号,备注信息将作为缴费依据,请务必准确填写。
4.为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公平报考,如报考考生遇有不具备录制、上传视频作品条件或在录制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等情况,请填写《视频作品录制异常登记表》(详见附件4)及时发送至zsb@zua.edu.cn,由我校联系考生所在地招生部门协调解决。
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相关通知。
55、宜春学院
2020年,我校在江西、湖南和山西3省设立艺术类专业校考,涉及专业为“书法学”和“舞蹈表演(体育舞蹈、健美操方向)”本着“疫情不解除,线下考试不组织”的原则,我校取消湖南、山西两省的“书法学”专业校考,认可相应省份统考成绩;将湖南省的舞蹈表演(体育舞蹈、健美操方向)专业校考由“现场考核方式”调整为“考生网络实时录制提交视频作品考核方式”。
(一)“书法学”专业
书法学专业校考涉及江西、湖南、山西3个省份,有关省份校考工作和招生办法调整如下:
1.江西省校考笔试工作已经完成,将按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和程序,继续执行后续的阅卷、成绩公示、合格名单公示和上报等工作,招生计划数不变,录取按《宜春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公布的“校考专业录取原则”执行;
2.取消湖南省、山西省校考,认可相应省份的省统考成绩,相应省份招生计划数以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宜春学院2020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录取按《宜春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公布的“非校考专业录取原则”执行。
(二)“舞蹈表演(体育舞蹈、健美操方向)”专业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健美操方向)专业校考组织工作只涉及湖南省(河北、山东两省认可有关学校校考成绩),校考工作和招生办法调整如下:
1.湖南省该专业校考由“现场考核方式”调整为“考生网络实时录制提交视频作品考核方式”,录取按《宜春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公布的“校考专业录取原则”执行。考试有关安排说明和要求如下。
考试时间:4月20日—22日8:00-18:00
考试方式:考生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内登录学校指定的考试平台,进行网络实时录制视频并提交作品(具体考试平台网址、操作流程和有关说明等将于4月中旬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考试主要内容与时长: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素质(平转)+成套组合(两支舞),时长共6分钟;
舞蹈表演(健美操):基本能力+成套展示,时长共8分钟。
考试内容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宜春学院2020年舞蹈表演(体育舞蹈)、舞蹈表演(健美操)专业校考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适用于湖南省网络实时录制提交视频作品方式)》。
复核、复测工作:所有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组织严格的复核、复测工作,复测内容与校考专业测试内容一致。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在学校纪委部门调查后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将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至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作相应违规违纪处理。
2.河北省仍认可河北体育学院校考成绩,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方式请关注河北体育学院招生信息网有关公告,录取按《宜春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公布的“校考专业录取原则”执行;
3.山东省仍认可山东体育学院校际联考成绩,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方式请关注山东体育学院招生信息网有关公告,录取按《宜春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公布的“校考专业录取原则”执行。
三、评卷评分方式与成绩公布
1.评卷评分方式
(1)江西省“书法学”专业阅卷评分工作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确保评委不聚集的前提下,按照招生考试有关规定,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封闭阅卷评分;
(2)湖南省“舞蹈表演(体育舞蹈、健美操方向)”专业评分工作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确保评委不聚集的前提下,按照招生考试有关规定,组织校外专家进行封闭评分。
2.成绩公布时间:拟于5月中旬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开通成绩查询。
四、其他事项
1.有关已报名考生退费问题:对于取消校考的专业,报名费将由所在省份统一退回到考生支付账户,学校配合有关省考试院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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