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不否认有的学生同居并不是单纯的为了性爱而是为了坚守那份爱情,但是那些打着“培养爱情旗号”的学生们同居了除了为了性爱为了欲望,还有为了什么呢?同居是否等于爱情? 有人列出这样一个等式,同居=爱情+性+金钱+怀孕。纵观当今的大学校园,在各大城市几乎所有妇科类的医院,直接将人流广告打到了高校,难道这背后隐射出来的现象不是社会的悲哀吗? 往往我们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校园爱情与同居对多数大学生来说,不过是一次慎重又随意的情感宣泄,寻找心理上刺激和生理上的满足。或作为炫耀的资本,或是无聊中打发时间的一场游戏。不难见到校园里每天都在上演着爱的悲欢离合。那些经过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和复杂的情感体验的大学生们,当他们长大了,逐渐的成熟了,当毕业不得不面对社会的时候,他们也不得不从爱情的幻梦中醒来,变得现实。
这样看来,这样的同居难道不是衬托为了爱情而自私吗?又或许这样的同居只是作茧自缚。 似乎大学恋爱都有一套固定的模式和隐蔽的潜规则,先是每天黏糊在一起,约会吃饭,然后更进一步接吻牵手,最后上床恩爱。有的女生以为大学最忠诚的就应该是自己的爱情。爱一个人就应该把全部都奉献给他,就应该不顾一切的去爱,就应该抛弃一切。她也做好了随时“献身”于爱情的准备。那么同居便是理所当然。
可是又有多少人的同居不是放纵了爱情呢?那些骚动不安的青春里,又有多少不是为了爱情付出了一定的“代价和牺牲”呢? 《圣经》中言:“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如果说同居是婚姻的前一部曲,那么对于情侣来说,真正的性爱和享受,唯有在神圣的婚姻盟约中才能得到保证和满足。可是又有多少情侣能确定毕业之后工作稳定之后步入婚姻的殿堂?若想绕过神圣的婚姻和誓约,走捷径进入男女共同生活的同居状态,那么正如事实所证明的,最终“生命无法承受之痛”将伴随一生。在短暂的过去之後,将长久地品尝苦涩、无奈、忧愁和伤痛等苦果。 大学同居,为了爱,还是为了性爱?或者说,大学该不该为了爱而一定要同居?而同居了又能不能避免性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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