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团委办公室简介(公共场所立条幅称)

 2025-07-20 05:51:02  阅读 1009  评论 0

摘要:“请人民群众为我做主”,“大学团支书,插足婚姻当小三”,“省单位工会副主席之女勾引我老公当小三”。11月2日,一张宣称“大学团委副书记当小三的图片”在网络热传,华商报记者从涉事高校获悉,涉事团委副书记已报警,希望大家勿信谣、勿传谣。律师称,在公共场所张贴类似

“请人民群众为我做主”,“××大学团支书×××,插足婚姻当小三”,“××省×单位工会副主席×××之女×××勾引我老公当小三”。11月2日,一张宣称“大学团委副书记当小三的图片”在网络热传,华商报记者从涉事高校获悉,涉事团委副书记已报警,希望大家勿信谣、勿传谣。律师称,在公共场所张贴类似标语,或涉嫌违法。

公共场所立条幅称“高校团委副书记为小三”,高校:团委副书记已报警,勿信谣勿传谣,律师:该行为或违法

停车场“声讨”条幅不仅点出“小三”姓名、单位,还点出家人信息

华商报记者从图片上看到,某公共场所地上停车场,4幅一米多高的条幅竖立在路边,底色全部为红色,字体或为黄色,或为白色,非常醒目。

从右至左,4幅条幅内容分别为“请人民群众为我做主”,“××大学团支书×××插足婚姻当小三”,“××省×单位工会副主席×××之女×××勾引我老公当小三”,“×××之女×××插足婚姻当小三(第一行文字因拍摄角度看不清)”,上面不仅公布了“小三”的姓名、单位,还公布了“小三”家人的单位、姓名、职务。华商报记者注意到,该条幅后面有数辆汽车停靠。

涉事高校:当事人已报警,请勿信谣、勿传谣

网传内容是否属实?11月2日下午,华商报记者致电安徽某高校团委办公室。一工作人员称,她对相关情况不清楚,记者问能否联系涉事的团委副书记直接求证,该工作人员称,她没有该副书记的联系方式,随即挂断电话。

当天下午,记者又联系了安徽某高校党委宣传部。一工作人员称,当事人已报警,现在(各方)都在查实此事,请等官方公布。记者问能否联系涉事的团委副书记,该工作人员称:“这个不方便,谢谢你们的关心,请大家勿信谣、勿传谣,到时事实真相肯定会查清。”

11月2日上午,澎湃新闻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了当事人王某某。王某某本人表示,针对上述事件自己已经报警,由于事件牵涉家人、亲友、工作单位,需等待官方作出结论。

律师:公共场合公布“小三”及其家人信息或违法

公共场所张贴“声讨小三”的标语是否违法?尤其是公布当事人及其家属姓名、单位、职务是否侵犯他人隐私?如果“声讨”事实存在,当事人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如果“声讨”事实不存在,当事人又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钱卿称,这一行为涉及到对方当事人的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权利。如果事实不存在,那可能构成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违法行为,不仅要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而且可能会受到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诽谤罪。如果事实确实存在,即使对方当事人过错在先,也要注意使用他人个人信息的范围和方式不能超出合理的限度。超出了合理的限度,也可以构成侵权,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浙江群恒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谢飞律师指出,本案中的“受害者”选择极端方式,未经当事人×××许可,公开发表对其人身攻击和言词侮辱,直接将×××的姓名、真实工作单位等个人身份信息甚至连同其家人信息,统统通过拉条幅的形式暴露于公共场所,称××ד当小三”等,将×××予以公开批判,该行为很可能直接导致×××及其家人社会评价降低,名誉相应地也将势必受到贬损,以上种种行为属侵权行为,它侵犯了×××及其家人的名誉权。

“而所谓的名誉权,是法律赋予我们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人们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当的贬损,同时也有权在名誉权受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谢飞介绍,侵害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

因此,不论是否有确凿证据证明对方是“第三者”,公众场合公开羞辱“第三者”的行为,均可能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侵犯公民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民事权益造成损害后果的,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即便辱骂他人不构成犯罪,但也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所以当婚姻遭遇‘第三者’,不要太过极端化去触及法律的边界,避免使得原本的过错方成了受害者,而受害者一方变成侵权人,应请教专业人士,以平衡的心态,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飞说道。 华商报记者 陈有谋 编辑 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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