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湘教发〔2018〕1号)文件精神及教育厅相关规定,结合我院2020届毕业生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严格选拔标准和程序、规范操作、优化服务,把真正符合条件的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到本科院校深造学习。
二、组织领导
认真做好"专升本"工作,学院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升本"工作的政策落实、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组 长:史明清
副组长:付爱斌 刘晓魁 谢仲桂
成 员:邓灶福 何忠 罗欣 刘唐兴 刘鹤翔 王少华 白长城 谭黎明 曹虎山 何跃飞 黄建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务处),邓灶福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升本"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合作院校及对应专业
四、推荐选拔范围及比例
选拔范围为2020届毕业生。按照文件规定择优推荐各专业20%的应届毕业生参加选拔。
本科学校组织选拔考试后的录取比例,控制在各本科接收专业实际参考人数的50%以内(缺考学生不计入录取基数),具体情况以本科学校公示为准。
五、推荐选拔条件
推荐参加我院"专升本"选拔的专科应届毕业生必须符合下列四个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三)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四)推荐报名毕业生中,成绩从高到低推荐专业成绩20%,且须各科成绩合格。英语水平要求以本科院校要求为准。
对于高职高专在校生应征入伍退役后按期复学并完成专科学业,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可免试随同本校本专业学生进入本科对应专业学习,不计入推荐和录取比例。学生本人须提交原所在部队下发的嘉奖令(通令)、个人记功登记(报告)表等的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公章)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报学校教务处,由教务处提交至本科学校和省教育厅审查。
应届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要求"专升本"的,由学生本人持相关证件于3月1日-20日(公休日除外)到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报名;按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个〔2009〕6号)和《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湘教发〔2018〕1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安排
1.宣传发动
2019年11月15日-2019年11月30日,教务处已在网站发布"预报名通知",并告知各二级学院通知所有2020届毕业生发布有关信息,确保通知到每一个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
2.正式报名时间。
正式报名时间:2020年2月26日8:00-2020年3月27日17:00
报名方式:快递邮寄
邮寄需提供以下材料:
(1)附表1《湖南省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学生"专升本"报名表》;
(2)附表2《专升本报名学生信息表》;
(3)二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
3.资格审查与公示
2020年3月30日-4月3日,教务处进行推荐报考资格材料审查,学院"专升本"工作小组进行报考资格审定。对审定的预推荐名单在校内宣传栏张榜公示7天并同时在教务管理系统公示。
4.网络报名
公示无异议后,2020年4月1日至4月12日,符合条件报名学生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报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合作本科院校正式提交推荐参加选拔考试的名单及相关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表或在公示后未在"平台"注册提交报名者视为自己放弃"专升本 "报名资格。
5.组织选拔考试
根据合作本科院校的具体安排(预计2020年5月中旬),组织学生参加选拔考试。
6.录取公示与学籍管理
6月,由合作本科院校根据"专升本"招生计划和"专升本"录取办法,按专业、按比例、按考试成绩高低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录取比例控制在各本科接收专业实际参考人数的 50%以内(缺考学生不计入录取基数)。预录取名单经合作的双方学校分别在教务处"专升本"专栏公示和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上公示。
录取完成后通知录取学生,并办理相关学生学籍档案移办手续。学生自愿放弃"专升本"或其他情况出现缺额一律不得补录。
七、工作要求
"专升本"是一项要求高、涉及面广、原则性强的工作,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严肃对待,严格按条件和程序进行推荐。
"专升本"工作涉及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倍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关注,相关部门和人员要立足标准,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不得以权谋私;对违规操作或徇私舞弊者,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如有时间变动,另行通知,相关政策由学院教务处解释。
接湖南省教育厅通知:在没有出台新的"专升本"文件之前,2020年仍然按照2018年文件执行。按湘教通湘教发〔2018〕1号文《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普通专科毕业生"专升本"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2020年从我校2017级2020届三年大专和2015级2020届五年高职应届毕业生中选拔优秀学生进入湖南工学院相应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为组织好 "专升本"学生的选拔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领导及组织机构
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升本"工作的组织领导、相关政策研究以及"专升本"工作有关重大事项处置。
组 长:陈春泉
副组长:曹毅、赵宏旭
组 员:李龙、杨虹、彭扬华、黄 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杨虹(兼)
成员:肖 烽
各二级学院设立"专升本"工作小组,分别由各二级学院院长任组长,党总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为教学副主任等。
二、选拔范围及比例
选拔范围为学院高职专科2020年应届毕业生。各专业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人数为选拔范围内各专业学生数的20%。
三、推荐条件
各相关学院必须严格按条件、分专业在规定的选拔比例内推荐优秀毕业生。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各科成绩平均分进入本专业同年级前20%;
3、非英语专业(音、体、美专业除外)学生在校期间必须获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A级证书必须在2020年3月底以前取得的才有效);
4、严格按推荐条件选拔推荐对象,并查实推荐对象的英语等级考试时间、具体分数和合格证书,不得推荐不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参加"专升本"考试。
四、应征入伍退役后返校就读学生推荐条件
高职高专在校生应征入伍退役后需按期复学并完成专科学业,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可免试随同本校本专业学生进入对应的本科学校对应专业学习,不计入推荐和录取比例。学生本人须提交原所在部队下发的嘉奖令(通令)、个人记功登记(报告)表等的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公章)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报"接收院校"和省教育厅审查。
五、报名及考试安排
1、学生报名、院部推荐
2020年元月3日至2020年3月1日,二级学院宣传发动,组织学生按推荐条件组织报名并填写《"专升本"考试报名志愿表》("附件1"),并将《"专升本"考试报名志愿表》和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原件及证件照两张交辅导员(班主任),辅导员统一交到各二级学院学工办。二级学院"专升本工作小组"初审,2020年3月2日12:00以前由各二级学院将审定名单和《"专升本"志愿表》、汇总表统一交教务处肖烽老师处。
2、"校领导小组"审核后,推荐名单经在学校张榜公布3天,无异议后,教务处将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由二级学院组织网上报名。
3、选拔考试
(1)考试科目为三门:每门课程总分为100分,各门课程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所有考试均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具体考试科目见附件2)。
(2)考试时间:
2020年 5月9日(星期六)全天。
(3)考试地点:湖南工学院
(4)4月底发准考证。考生一律凭正式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各分院、2020届毕业生: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2020年继续从各分院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中选拔优秀学生进入全日制本科院校学习,学习两年,成绩合格后毕业,获得全日制本科文凭。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及比例
选拔范围为我校高职专科2020届毕业生(含五年制应届毕业生)。各分院推荐各专业平均成绩排名前20%的应届毕业生参加选拔,若前20%内有学生自动放弃"专升本"选拔资格的可依次递补。
二、推荐条件
(一)德智体全面发展。
(二)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到行政纪律处分。
(三)能正常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按时达到毕业要求。
(四)身心健康,符合有关专业体检要求。
三、选拔、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5日至4月5日前
(一)各分院接到通知后请及时在全体高职专科毕业生中宣传"专升本"工作有关政策,积极动员和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专升本"考试的选拔报名,严格按推荐条件选拔推荐对象,并查实推荐对象的思想品德情况、成绩排名情况、学费缴纳情况,不得推荐不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参加"专升本"考试。
(二)专本对接专业及院校详见附件1。
(三)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学生于2020年3月15日至3月25日(之间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完成网上报名。
(四)继续教育部依据各分院提交的推荐材料及网上报名的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复审,确认参加2020年"专升本"考试的学生名单,于2020年4月10日前向合作的本科院校正式提出"专升本"学生推荐名单。
四、培训及选拔考试
(一)为提高录取率,鼓励已网报的学生参加考前辅导班,详情可咨询班主任或继续教育部。
(二)考试科目由合作的本科院校确定(详见附件2、3),考试时间定于2020年5月中旬进行。
五、确定录取名单
(一)合作的本科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专升本"录取办法,按专业、按比例、按成绩考试高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二)预录取名单需经合作的本科学校及我校分别张榜公布7天(同时在校园网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选拔录取名单。
(三)确定正式录取名单之列的学生,由接收的本科学校在2020年6月底正式向我校发出"专升本"录取通知书。学生接到通知书后,即可办理学籍异动、户口迁移等手续,到本科学校报到学习。
六、其他事项
(一)我校有关"专升本"的推荐、和选拔等工作会按校务公开的要求,实行全程公开。由我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对"专升本"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对徇私舞弊、违规操作的会严肃查处。
(二)经审核通过"专升本"录取注册的学生与当年的专科毕业生一同发放专科毕业证书,并予以电子注册。"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院校学习后,执行本科院校的学籍管理规定,并不得再转学或转专业。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必须严格按照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不得以专科学历就业的同时采取业余的方式就读。完成本科学业后,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其毕业证书填写的内容是"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学士学位证书的发放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调整学位证书版式及格式内容的通知》(学位[2007]25号)的规定办理。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8〕1号)、《关于认真做好 2018 年"专升本"生源择优推荐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114 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我院2020年"专升本"正式启动预报名工作。请各二级学院做好宣贯工作并组织好预报名。
一、专升本对应学校及专业
1.吉首大学
2.怀化学院
二、专升本预报名条件和范围
1.各学年大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等级达到良好以上,且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达到学院发放毕业证书条件;
3.在校期间学业成绩优良,未曾受过学籍留级处理(复学和退伍学生不再此列);
4.预报名总人数控制在本专业毕业生数20%内。
三、其它事项
1.免试条件:
专科在读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能按期复学、完成专科学业达到领取毕业证书条件,且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学生"专升本"可免试。办理流程如下:学生本人提交部队正式下发的嘉奖令或者通令等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公章)、勋章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报本科院校和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可免试并随同本校本专业学生进入本科院校对应的本科专业学习;
2.请各二级学院相关辅导员根据专升本预报名条件和范围,将专升本学生报名情况于3月7日之前汇总给学生助理;
3.请学生助理于3月8日之前将各二级学院《2020年专升本各二级学院预报名名单汇总表》电子表格通过QQ发送给教务处陈冠华;
各系: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8〕1号)和《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 "专升本"生源择优推荐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8〕114号)文件精神,学校研究决定,2020年继续从三年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中选拔优秀学生参加"专升本"考试。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院校
怀化学院
二、专、本科专业对应及拟推荐人数
为确保2020年学校"专升本"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湘教发[2018]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应届毕业生的实际,特制定2020年"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升本"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
组 长:廖晓燕
副组长:吴元清 阳荣初
成 员:唐丰伟 杨德良 苏银利 刘晖 张广宁 郭飏
下设"专升本"工作办公室
主 任:杨德良
成 员:葛金平 赵修斌 黄铁牛 潘翠 吴梅青 阳国强 曾文 彭玲
2、学校设立"专升本"工作监督小组,由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组成,对"专升本"工作的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3、各二级学院相应设立本院"专升本"工作小组,负责各专业学生的推荐、报名及"专升本"名单的初审等工作。
二、对口高校
我校已与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工程学院、湘南学院达成"专升本"合作协议。
各专业对口院校为,湖南中医药大学:口腔医学、护理(不含五年制)、助产、医学检验技术、药学、康复治疗技术、护理(康复护理方向)和卫生信息管理等8个专业。湘南学院: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技术等2个专业;湖南工程学院:医疗设备应用技术(含方向)、会计、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等3个专业。三所学校均要求必须通过英语应用能力A级考试才能报考。口腔医学技术专业仍然没有专升本对口院校。
三、选拔比例
根据省厅文件精神,推荐专科学生参加"专升本"选拔的本专科院校(以下简称"推荐院校"),只能推荐各专业平均成绩排名前 20%的应届毕业生参加选拔(以该课程初次考试或考核的成绩为准,按照学分绩点计算)。若前20%内有学生自动放弃"专升本"选拔资格的原则上不得依次递补。因成绩不合格而降过级的应届毕业生不得推荐。五年制高职是否纳入"专升本"选拔范围由接收专科学生就读普通本科的院校(以下简称"接收院校")自主确定。"推荐院校"在计算专科专业推荐比例时按三年制专科专业计算。"接收院校"组织选拔考试后的录取比例,应控制在各本科接收专业实际参考人数的 50%以内(缺考学生不计入录取基数)。
四、选拔条件
各二级学院必须严格按条件、分专业在规定的选拔比例内推荐优秀毕业生。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我校2020届有本科院校接收的专升本对口专业的专科毕业生。
2、思想表现好,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等情况;各课程平均成绩排名进入本专业应届毕业生总数的前 20%(以该课程初次考试或考核的成绩为准,按照学分绩点计算)。
3、专科在读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按期复学并完成了专科专业的学生,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荣誉的,可免试随同本校本专业学生进入对应的本科学校学习,不占"专升本"考试和录取人数限额(具体详见湘教发[2018]1号)。学生本人须提交原所在部队下发的嘉奖令(通令)、个人记功登记(报告)表等的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公章)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报"接收院校"和省教育厅审查。
五、报名选拔程序
1、3月7日前,由二级学院组织本院学生进行预报名,并严格按照"专升本"推荐选拔比例和条件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学生报名EXCEL表和"专升本"学生推荐名单汇总表报送教务处审查。
2、3月8日—3月10日,经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教务处推荐名单公示后,将公式无异议后推荐名单送达"接收院校"。
3、符合条件的学生必须在3月15日至4月1日登陆"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报名。
4、5月,根据合作的"接收院校"的具体安排,组织学生参加选拔考试。公布推荐录取结果。
5、6月,根据"接收院校"反馈的录取名单,通知录取学生。学生可登陆"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查看录取结果。
六、工作要求
专升本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关系到广大学生切身利益。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将专升本政策和实施方案传达到每位考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原则,有序、高效地完成专升本的各项工作;要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把关,严禁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收受礼金,一经查出,则取消报考资格,并给予有关人员严肃处理;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专升本"招生考试的人员和教师不得参与"专升本"考试各项工作。
七、其他事项
1、相关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有关"专升本"的推荐、报名等工作,学校实行全程公开。校纪检监察部门对"专升本"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3、教务处负责实施发布"专升本"工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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