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郑州市慈善总会第一批助学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局直各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
为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切身利益,确保我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补齐资助短板,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郑州市慈善总会第一批助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助学对象
1、不符合地方政府资助条件的在县内就读的各学段建档立卡学生。
2、“边缘户”、“残疾人户”等家庭经济困难的非建档立卡学生。
3、因意外或突发事件、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
二 助学标准
1、学前教育:按照生均500元标准予以资助。
2、义务教育:按照生均小学生500元、初中生625元标准予以资助。
3、普通高中、中职教育:按照每生100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
三 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各学校做好宣传,引导学生或家长积极申请。
2、乡镇、学校审核。各学校收集好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组织审查小组进行评审及数据比对工作,把好签字盖章关。
3、学校公示。各学校在学校大门口醒目处公示,如有异议及时向局资助中心反馈。根据公示要求,公示内容不得有敏感及涉密信息,各学校做好资料留存备查。
4、资金发放。资助中心根据各学校上报的信息向相关部门申请资金并以银行卡形式发放。
四 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实行校长负责制,确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及时对接沟通。要及时和乡镇政府联系,了解关注各乡镇重点人群,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3、增强纪律意识。各学校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此次助学工作的重要性,严格程序,全面排查、认真审核,发现有工作履职不到位,漏报、错报、虚报套取资金的将严肃追责。
卢氏县教育体育局
二0二0年六月一日
来源:卢氏微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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