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下午,山东高院深化院校合作座谈会在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召开。来自7所高校的9名“法学大咖”——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周长军、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荆月新、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赵信会、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淑华、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郑智航、教授柳砚涛、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朱伯玉、山东政法学院教授侯学勇、济南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刘康磊等重点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民法典、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等,就法院与高校进一步加强合作进行深入交流。 山东高院副院长张开兴,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刘义生出席座谈会。山东高院研究室、山东法官培训学院相关同志参加座谈。
刘念虎
山东高院研究室主任
近年来,省法院党组和张甲天院长高度重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通过基地共建、联合研讨、“双挂”锻炼等形式加强与高校深度合作,取得了丰硕成果。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山东法院工作,特别是理论研究工作的关心支持。下一步,期盼我们在以下领域进一步加强合作:第一,政治层面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法学界、司法界的重大政治任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十一个坚持”博大精深,如何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度研究上强强联合。第二,法治层面上,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必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座“大厦”的重要支柱,如何共同扎实做好民法典学习贯彻实施工作。第三,司法层面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切实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如何推进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大家可以围绕理论研究、人才培养、智慧法院等方方面面,谈一谈如何进一步深化院校合作,请各位畅所欲言。
周长军
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
加强院校合作是大家的共识。关于理论和实践如何加强的问题,人民法院可根据需要,有针对性地在高校设立实践基地。关于课题,可以根据审判执行工作的实际需要设置有针对性、机动性的课题,法院和高校可以合作来开展研究、相互促进。从高校的角度来说,目前人才培养是重中之重。人才培养就涉及到实习、调研等方面,学生到法院实习可以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状况。政治层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也是高校的重点工作。民法典的学习贯彻,要做好条文的理解和贯彻。法院和高校可以围绕实践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召开研讨会,研究疑难案例、类案、民法典重点法条等,使学习落实到工作中、研究中。司法层面,学界同样非常重视智慧应用,我们可以围绕智慧法院建设开展专题研讨。
荆月新
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
关于加强法院和学校的合作对接,在双方领导的积极推动下,山师与省法院已经签署全面合作框架协议。目前,为全面服务山东法院系统,山师正在筹备成立司法研究院。下一步,将通过整合校内外的科研力量,聚合我省应用法学领域的专家,为省法院、法官学院随时提供服务。
赵信会
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
法院与高校之间的合作,在解决实践中的问题、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助力人才培养这三个方面都可以起到积极作用。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确实要进课堂,要深入进行理论研究,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提到的“十一个坚持”方面的研究既要从每个部分的独立角度研究,又要从相互联系、相互支撑的角度来研究;二是民法典的学习,2020年主要是要拥护民法典,学习其政治意义、法律意义,2021年更应当从民法典的实施角度去研究,从纸面的法律变成生活的法律去学习,并不局限于条文,而是从立法的本意、从公平公正的的角度解释法律、创新性适用法律;三是司法层面,可以结合正在进行的司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来促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面向未来来审视司法工作有哪些需要改进。
王淑华
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院长
一是通过课题研究来促进学术成果的转化。目前很多学术研究止于理论层面,缺少向实践转化的衔接。要考虑学术研究如何对接司法实践,推动学术成果转化。二是关于基地建设。法院和学院都相互设立了一些基地,希望省法院在这方面进一步发挥带头示范引领作用,把各高校和法院的教学基地建设起来。三是司法层面,要考虑如何融入到司法工作中去。从理论到实践,从法官到学者、律师,各个法律人应更扎实做一些工作,逐渐规范民法典的学习。四是加强法院和院校合作的问题。中央提出诉源治理,在很多案件没有形成诉讼纠纷之前,可以动员社会各界力量介入。对此,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成立了建设工程诉调中心,但目前确实还缺少顺畅的机制来合作。
郑智航
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人民法院的高质量发展有三层含义:一是充分发挥法院的政治引领作用,这也是我们为什么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性的原因;二是提升法院的司法质量;三是法学教育的深度参与。从历史上来看,法学人才培养本身就是一种实践教学的培养方式。这要求人民法院和法学院多加交流,高校也需要给人民法院输送新的给养。为实现这样一个目标,可以从下方面入手:一是法学院对人民法院做好“智库”建设,形成相关制度。为实现“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的目标要求,人民法院必须借助法学院的力量,提炼山东司法经验。二是科学研究方面,人民法院可以充分运用山东法学实力推进各级法院研究水平的提升,如共同申报、攻关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调研重大课题。三是人才培养方面,山东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可以与省法院合作,探索在省法院建立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点。共同编写案例教材,参与联合开发课程,以提升山东法院在全国的影响力。
朱伯玉
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
目前,省法院与省社科规划办合作的审判研究专项非常好,为法院和高校合作提供了很好的平台。我认为审判实践研究应该保留品牌,突出成果,强调对策性研究,主打研究报告和咨询报告。力争纳入领导决策,进入法院文件,推动法院改革。
侯学勇
山东政法学院法学院教授
我们非常愿意同省法院加强交流与合作。我们擅长的领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前几天刚成立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院,邀请相关教授专家进驻。关于民法典研究,我们有专门的民商事研究中心,有专业教师40余名。我们还有案例研究院,省级民商事调解中心等,政法学院研究平台数量多、种类全,可以与法院展开多方面合作。建议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无论是互派、还是举办研讨会、还是设立基地,目前我们还缺少一个常态化工作机制和平台,希望省法院建立合理、合适的交流机制,这样双方的合作更加顺畅,成效更好。
刘康磊
济南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
一是党建引领方面,建议和省法院业务庭共建党支部,为党建引领提供抓手。二是我们学院的强势学科是社会学,比如说省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到的“适老”诉讼服务措施,我们可以提供相关服务,另外家事审判、家事调解方面我院也积累了经验,可以考虑合作。三是协助法院提炼总结经验,探索总结提升山东经验,形成山东样板。从学校需求来看,希望学院的老师和法官来担任兼职硕导。下一步,我们学院会力所能及提供服务。
陈希国
山东高院研究室审判调研组组长
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前期省法院做了一些工作,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确实缺少长效机制,下一步我们尽快转化落实。二是上合示范区的基地建设、院校合作等问题,考虑如何推进。三是争取设立少而精的专项课题,和学校定向合作,研究制约全省法院审判质效难点的问题。最高院司法调研重大课题,也希望省法院和院校合作来共同承担。四是下一步考虑院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到人民法院担任助理或书记员工作来实践锻炼,时间最好能固定在三个月以上,形成长效的机制。今年省法院准备举办系列民法典实务论坛,希望各院校教授给予支持,实现资深法官与学者的对话,把民法典论坛办成真正能解决问题且有实施内容的实务论坛。
刘义生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
就法院与高校的合作谈两点想法。一方面,高校与法官学院如何对接,高校如何发挥优势资源。可以建立师资共享机制,学院定期邀请高校专家讲课,法官学院老师也可以从实务角度为大家提供讲座服务。建立定期学术交流研讨机制。法官咨询平台主要针对的是全省法院审判执行中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准备拿出疑难问题组织专题研讨。在不涉密的情况下,双方加强信息共享。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将合作制度化,定期加强合作交流。另一方面,法官学院与研究室的合作。法官学院的定位是服务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立培训、科研合作机制,学院利用培训资源、师资资源、场所优势等开展培训和专题研究。二是关于调研,针对审判执行方面的问题,可以和省法院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课题。关于调研成果如何转化的问题,成果转化还是需要省法院有关庭室来推动,需要形成固定机制。三是可以建立工作情况定期通报制度,法官学院工作与山东法院审判工作深度融合,互相整合力量,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贡献力量。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我们设想编一本教材,习近平法治思想如何具体指导法院工作、指导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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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审判
编辑:石 慧
审核:傅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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