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所大学叫军营 有一种品质叫坚守 有一段青春叫无悔
如果你想此生不留遗憾 如果你想实现理想抱负 如果你想拥有精彩人生
全区广大适龄青年、各位家长、朋友们:
一年一度的征兵工作即将全面展开,参军报国既是磨砺人生,实现理想抱负的重要途径,更是热爱祖国的高尚行为,谁选择了军营,谁就选择了光荣,选择了责任,选择了担当。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依法服兵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当兵是人生难得的机遇,是人生旅途的精彩历程,军营是一所大学校,是锻造体魄、磨炼意志、培养人才、展示才华的理想之所。作为新时期的青年一代,我们每个人只有一次青春,而只有进行了激情奋斗的青春、进行了顽强拼搏的青春、进行了为国家和人民奉献的青春,才会拥有丰富价值的人生。
全区广大适龄青年,让我们把握这难得的机会,一起携起手来,尽展青春风采,献身强军实践,共同为国家的国防建设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柯桥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四月
1、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
2、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
5、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6、复学(入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7、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8、考试升学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9、高职(专科)升学。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10、政法干警招录。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11、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12、退役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发放大学生在绍入伍一次性奖励金。从2016年开始,大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往届生、在校生和被大学录取的新生,包括本地籍和外地籍)在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或直接招收为士官,按照浙司联〔2016〕7号规定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奖励金,进藏的按照2倍标准发放,进疆的按照1.5倍标准发放。
拓宽退役士兵就业渠道。各区、县(市)每年至少组织1次退役士兵专场招聘会。根据区、县(市)实际,每年推出一定数量事业编制岗位和国有企业岗位,定向招聘在绍应征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入伍前是大学新生或在校生的,退役后应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重点在司法、人武、城管执法等领域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
严格兵役登记制度。每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在当年6月30日前,按照区、县(市)兵役机关的安排,到户籍所在地进行兵役登记。
加大征兵执法力度。将应征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情况纳入社会诚信体系,拒绝、逃避征集或入伍后拒绝服兵役被部队退兵的应征公民进入失信黑名单,并由区、县(市)人民政府依据《兵役法》第六十六条和《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绍兴市人民政府、绍兴军分区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
征兵工作的若干意见》(绍政发〔2016〕40号)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016年柯桥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为23900元,进藏的和进疆的分别按上述标准的3倍、2倍发放。
2、安置补偿金。地方补助标准为25300元,部队补助标准为9000元。
3、大学生参军入伍一次性奖励金。对大学生入伍的颁发一次性奖励金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重点本科和毕业生在对应标准上各增发10%。2016年柯桥区大学在校生和大学新生入伍奖励26600元,重点大学和大学毕业生奖励29300元,进藏的按照2倍标准发放,进疆的按照1.5倍标准发放。
4、关于提高赴艰苦地区义务兵优待金。除进西藏兵和新疆兵优待金按现行标准执行外,海拔3000米以上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1.5倍标准发放。
柯桥区征兵咨询电话
柯桥区征兵办公室:85237818、85237800、85237820
柯桥街道:89969511
柯岩街道:84318055、
华舍街道:85687232
湖塘街道:84385058
钱清镇:84570295、89990719
杨汛桥镇:84571541、84575855
夏履镇:84570888
安昌镇:85654791、85651123
齐贤镇:85574686
马鞍镇:85629518
福全镇:88405727
兰亭镇:84601100、84601518
漓渚镇:88401266
平水镇:85760099
王坛镇:85786249
稽东镇:89195090
1、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基层征兵工作,或利用职权影响向征接兵人员施加压力;
2、严禁征兵工作人员参与涉及其子女和近亲属的征兵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审批定兵等工作;
3、严禁接兵人员回原籍、入伍所在地或配偶原籍所在地县(市、区)接兵;
4、严禁以任何名义向应征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5、严禁借征接兵之机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支付凭证、土特产等财物;
6、严禁接受应征对象或请托人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
廉洁征兵举报电话
绍兴市:85237191、85237211
柯桥区:85237810、85237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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