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12月24日夜,19岁的北京大学先修班女生沈崇在去东单平安电影院看电影途中,被驻华美军士兵轮奸。这一事件引起了北平乃至全国大学生和民众的愤慨,引起全国几十个城市的学生和市民游行示威,抗议美军暴行。此次事件以这个女孩命名为“沈崇事件”
“沈崇事件”发生后,国民党当局出于政治上的需要,放出许多莫须有的传言,说什么强奸不曾发生,甚至试图嫁祸于中共,指沈崇为延安特工,“沈崇事件”为故意炮制。施暴的美国兵先是被美军驻华军事法庭宣判有罪,不久后即被美军海军部推翻判决,施暴者无罪释放,逍遥法外。
当时蒋介石和国民党为换取美援进行内战,大肆出卖中国主权。驻华美军更是肆无忌惮,国民党内部为了讨好美国,还对此事进行了封锁。北平《新民报》等几家报纸冲破国民党当局的封锁,公开报导了这一事件。事发当天,全国一片哗然,引起了国内巨大的反美浪潮。北京大学要求严惩暴徒及其主管长官,驻华美军当局公开道歉,美军立即退出中国等三项决议,并成立了“北京大学学生抗议美军暴行筹备会”。随后,清华、朝阳,师院等大学也相继行动起来。国民党当局为遏制群众的反美浪潮,极力歪曲事件真相,并力图把美军暴行说成是单纯个人犯法事件。国民党特务公然对爱国学生施加暴力,更激起了学生们的愤怒,一场规模巨大的抗议美军暴行运动随即在全国展开。学生的爱国运动迫使美军法庭不得不将强奸主犯皮尔逊判刑15年,帮凶普利查特判刑10个月。
但是最终的结果可能使大家会有点失望。1947年6月美国海军陆战队司令宣称皮尔逊之罪行难以成立准予释放,是在没有中方原告、中方证人、中方律师出庭并毫不知晓的情况下作出的。这样的审判,这样的结果,无论按照什么国家的司法制度,都是非法的。回顾整个事件事,美国多少有“护短儿”的因素,做出如此不公的判决,但是这也能看出来当时中国人民是多么的无奈。一起证据确凿的刑事案件,却在国家政治的角力中黑白颠倒。沈崇的遭遇,是一个民族苦难时代的写照。回溯“沈崇事件”,回望的是一段本毋庸置疑的真相和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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