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困难职工子女因贫困无法正常完成学业问题,今年厦门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继续开展工会系统"金秋助学"活动,实施对在档困难职工家庭的助学救助帮扶。
全总档案、市总工会地方档案在档困难职工子女。主要有以下2类:
(一)今年参加中考、高考,考入高中(含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院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的。
(二)往年参加中考、高考,考入高中(含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院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尚未毕业仍在就读的(不含休学中的)。
高中(含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院校,限于国家或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教育部门、劳动部门主办,全日制办学模式的学校。全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名单,详见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oe.gov.cn/srcsite/A03/moe_634/201706/t20170614_306900.html)
(一)新生入学给予助学金:
1. 高中(含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院校,每生3000元;
2.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每生5000元。
(二)在学期间给予助学金、助学奖励金:
1. 助学金:高中(含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院校在读生,给予资助2000元;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专科生,给予资助3500元。
2. 助学奖励金:上一学年,获得就读学校(含大学下设的学院、分校,不含年段或系、专业)颁发年度学业综合奖学金的,凭所在学校出具的凭证给予资助相同数额的助学奖励金,但最高不超过5000元。
注意:助学金与助学奖励金,按金额高者择一资助,不予累计。
凡符合条件的,由职工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厦门市2018年度工会"金秋助学"资金申请表》(申请表请向所在单位工会领取填写),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 职工户口簿全户页、本人页和助学对象页的复印件
▪ 职工本人和助学对象的身份证复印件
▪ 助学对象新生录取通知书、或在校就学证明材料(学生证和上一年度学习成绩单的复印件,或学校开具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
▪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如获学校颁发上一学年奖学金的凭证等)。
注:
1)职工本人、助学对象的户口簿记载内容无法体现相互间的父母子女相应关系的,需提供职工子女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或其它证明材料。
2)须提交的上述材料,均为一式1份;其中,提交复印件的,原件应提供受理申请的经办人员核对。
2.基层工会于6月27日(星期三)前汇总助学申请材料,连同公示材料及公示现场照片(A4纸打印并加盖工会公章)及时向所在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工联会(产业工会)申报。申报前,应在本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以上。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编辑:李剑婷
制作:徐航
为高考生加油点赞!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2017独生子女考上大学奖励(金秋助学)】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工作时间:8:00-18:00
客服电话
电子邮件
beimuxi@protonmail.com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