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川办函〔2017〕168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川办函〔2012〕153号)同时废止。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25日
附件:川办函168号附件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工作时间:8:00-18:00
客服电话
电子邮件
beimuxi@protonmail.com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