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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出行
关于逐步恢复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和安全
教育现场学习业务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企业复工复产,方便群众办理车驾管相关业务,根据上级通知,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决定自2021年9月2日起逐步恢复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和安全教育现场学习业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务范围
(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
机动车驾驶证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增驾申请、军警换证(换领AB类驾驶证)、外籍换证、AB类驾驶证实习期满考试、恢复驾驶资格考试、驾驶证满分学习考试等驾驶人考试类业务。
(二)安全教育现场学习业务
驾驶证现场审验教育学习(一个记分周期记分9——11分的AB证驾驶人)、驾驶证满分教育学习(现场部分)和校车驾驶证审验业务。
二、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1、9月1日起开始互联网投放考试计划,组织考生预约考试,9月6日起,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逐步分梯次恢复机动车驾驶证初次申领和增加申请考试工作。
2、9月2日起恢复安全教育现场学习业务和部分在市车管所理论考场即可完成的驾驶证考试业务,包括:军警换证(仅科目一)、外籍换证(仅科目一)、AB类驾驶证实习期满考试、恢复驾驶资格考试、驾驶证满分学习考试(仅科目一)。其他需要到社会化考场进行的考试,9月6日起恢复。
(二)防疫要求
1、9月12日之前参加考试或者现场教育学习,需满足以下条件: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都是绿码,且行程卡上显示14天内到达或途径地只有“河南省新乡市”,当天体温正常。
2、9月12日之后参加考试或者现场教育学习,需满足以下条件: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都是绿码,当天体温正常。
三、温馨提示
(一)疫情期间,能够在线上(交管12123APP)办理的机动车和驾驶人业务,请勿到现场(窗口)办理,必须到现场(窗口)办理的,请合理安排时间,尽量减少人员聚集。
(二)在进入车管所、考场等区域时,请您一定配合工作人员,做到自觉测量体温、登记信息并佩戴口罩!排队等候须保持间隔1米以上。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或抽烟,咳嗽和打喷嚏时使用纸巾掩住口鼻,包好扔进垃圾桶;如果没有纸巾,请弯曲手肘掩盖口鼻,防止飞沫传播。
(三)到车管所、考场等现场办理业务人员,需通过“防疫健康信息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请确认近21天内没有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没有与上述地区的人员接触;确认近21天内没有出现发热、干咳等新冠肺炎症状。如有谎报、瞒报情形,一旦出现问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新乡交警提醒您正确佩戴口罩,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做好安全防护工作。衷心祝愿您和家人平安健康。
新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1年9月1日
来源 / 新乡车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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