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财经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简章)

 2025-07-22 10:03:01  阅读 762  评论 0

摘要: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职扩招百万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实施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 号),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我校参与2021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根据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职扩招百万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实施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 号),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我校参与2021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根据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订2021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章程。

学院基本情况

招生代码:13753(国标代码)

学校性质:公办普通高等院校(省级示范高职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枚乘东路8号

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1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简章——江苏财经

注: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报考条件

具有江苏户籍或在苏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备高中阶段学历(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下同)及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各类社会人员,包括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役军人、进城务工人员、新型农民、往届毕业生、待业人员等。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已经参加 2021年高考(含中等职业学校升学)报名并被高校录取的考生;

(5)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报名后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判刑的,应取消报名资格。

院校风采

2021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简章——江苏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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