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各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纷纷出炉,播报君今天送上石景山区、门头沟区、房山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都有哪些重点和变化?家长们仔细看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通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2〕5号)精神,依法保障石景山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结合区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积极落实市、区两级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统筹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进一步完善入学机制,严格规范入学秩序,加强入学工作管理,有序推进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各项工作,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政府统筹。以区级为主,组织实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
2.坚持免试就近。合理引导预期,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含具有我区入学资格的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3.坚持有序规范。积极稳妥推进以多校划片为主、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严格规范程序,依法依规操作,形成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入学机制。
三、小学入学安排
(一)基本条件
凡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在石景山区申请入学,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石景山区户籍;
2.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石景山区具有合法房产,实际居住在石景山区;
3.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的无房家庭,长期在石景山区工作、居住,符合在石景山区连续单独承租住房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在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父母一方在石景山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
4.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5.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本人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等相关材料,并通过石景山区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的联合审核。
(二)入学方式
1.对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及经审核、认定的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全区四个学区内(见附件1),采用单校划片与学区内多校划片计算机派位相结合的入学方式,通过网上填报志愿,按照志愿顺序计算机派位录取。
2.对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根据学位情况,通过在全区进行计算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就读公办或民办学校。
3.对于单校划片对口入学的小学,当划片服务学校学位不足时,划片服务范围内每个住房产权地址6年内只能解决购房人一户子女对口入学申请;小区配套学校为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的,划片服务范围内每个住房产权地址9年内解决购房人一户子女对口入学申请(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4.自2019年9月1日,在石景山区内经二手房交易取得的不动产权证书用于申请入学时,不再执行单校划片入学政策,实行学区内多校划片计算机派位入学。
(三)新增多校划片范围
2022年,在已有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入学安排的基础上,根据区域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推进部分居住小区实施多校划片入学方式。
1.老山地区玉景阳光小区京籍适龄儿童在实验小学分校、师范学校附属小学两所学校范围内实施多校划片计算机派位入学。
2.衙门口地区衙府安园、衙府居园、衙府乐园、衙府业园、衙府泰园小区京籍适龄儿童在向阳小学、银河小学、水泥厂小学三所学校范围内实施多校划片计算机派位入学。
3.古城地区金裕雅苑、长安云锦、长安云尚小区京籍适龄儿童在古城第二小学分校、古城第二小学、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石景山实验学校小学部三所学校范围内实施多校划片计算机派位入学。
4.北辛安地区景山府、辛安锦园、辛安澜园小区京籍适龄儿童在古城小学、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石景山实验学校小学部、古城第二小学三所学校范围内实施多校划片计算机派位入学。
5.苹果园地区西山荟景嘉园小区京籍适龄儿童在外语实验小学分校、北大附小石景山学校、先锋小学三所学校范围内实施多校划片计算机派位入学。
(四)申请入学安排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具有石景山区户籍或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石景山区持有本人的合法房产,应在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 5月31日期间,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https://yjrx.bjedu.cn/)录入信息,并在规定的时间,到划定的小学审核登记信息。
2.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 5月11日期间,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https://yjrx.bjedu.cn/)录入信息,并在规定的时间持相关材料,到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审核。
3.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1)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工作居住,2022年需在我区入小学接受义务教育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审核申请人应在5月5日至5月15日,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https://yjrx.bjedu.cn/)注册、录入信息。
(2)审核申请人在5月12日至5月22日自行上网查询网上联审结果,5月16日至5月31日携带系统打印的《石景山区2022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审核预约单》、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审核(具体审核标准执行《2022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石景山区接受义务教育证件材料审核标准》,审核通过后进入入学程序。
(3)通过后的审核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https://yjrx.bjedu.cn/)填报入学志愿。
(4)建立联合审核机制并积极稳妥推进义务教育全学段材料审核,已获得石景山区入学就读资格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按月正常连续参保和缴费。
审核申请人应及时、准确录入相关信息,应对其子女信息采集表中所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信息,视为审核信息无效。
四、初中入学安排
(一)基本条件
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申请在石景山区升入初中的,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石景山区学籍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2.学籍不在石景山区,具有石景山区户籍和实际居住地在石景山区的小学毕业生(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房产);
3.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少年(同以上小学入学条件要求);
4.具有石景山区学籍且通过“四证”审核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二)入学方式
1.本区内对口升学。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含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学生),采用单校对口直升和多校对口学区内计算机派位入学相结合的入学方式,使用全市统一的初中入学服务系统,计算机分批次派位录取。从2022年一年级入学开始,逐年扩大多校划片(对口)入学比例,减少单校划片(对口)入学比例。
2.本区内跨学区升学。小学毕业生因家庭住址在区内变动,申请到家庭新住址所在学区入学,须在规定时间内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审核合格的学生在转入学区通过计算机派位进行录取。同学区内不受理跨片调整申请。
3.本区内计算机派位升学。小升初时优质学校设置部分计划,符合升学条件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在自愿参加的前提下,全区范围内填报入学志愿,经计算机派位录取。
4.北京市内跨区升学。小学毕业生可申请回户籍和家庭住址所在区升入初中,须在规定时间内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审核合格的学生由接收区安排入学,石景山区不再保留其初中入学资格。
5.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在石景山区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可在石景山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升入初中,也可回原籍升入初中。选择在石景山区继续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需经相关部门进行“四证”联合审核,符合审核标准的通过计算机派位进行录取。
五、其他类型学校入学安排
(一)民办学校
经区教委批准的具备当年招生资质的民办中小学,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计算机派位随机录取。严格执行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广告备案制度,公开公示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以招收石景山区学生为主。
(二)首钢矿山子弟学校
按照政策严格审核入学资格,将拟招新生名单报区教委备案。
(三)特殊教育学校
保障本区户籍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服务范围内就近就便优先入学。区培智中心学校按时做好本区户籍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
六、其他适龄儿童入学安排
区级以上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机制
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2022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负责对此项工作进行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各相关部门建立会商机制,区教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公安分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石景山分局、各街道办事处联合审核入学资格,特别是对户籍、住房情况、实际居住条件、合法稳定工作等条件的审核,重点对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进行核查。区教委会同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在新学年开学时入校就读,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二)严格规范管理,杜绝违规操作
各项工作要严格按照方案时间安排,统一实施、规范操作,确保各类信息公开、透明,各类学生按入学政策应收尽收,7月上旬发放完毕新生入学通知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任何学校不得接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控各学段初始年级学生转学。加大对民办学校学籍管理监管力度,严禁招收不符合条件的无学籍学生进校就读。
(三)加大监督力度,强化督导检查
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各种形式选拔学生。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严禁初中校违规在小学非毕业年级提前招生。严禁校外培训机构曲解宣传入学政策。区教委对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讲解,积极稳妥推进
全区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做好宣传引导。各学校要积极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宣传讲解,让学生家长了解入学政策,明确升学预期,推进石景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顺利实施。各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来电来访接待工作,稳妥解决有关入学问题。
本方案自2022年4月29日起实施。
招生咨询电话:68865852、68874948、68875570
附件一
石景山区2022年各学区
所属学校安排表
所属学区
小学名称
对口初中校名称
东南部学区
1.实验小学分校
同文中学
2.向阳小学
3.水泥厂小学
4.银河小学
5.师范附属小学
6.景山学校远洋分校小学部
景山学校远洋分校
7.京源学校小学部
京源学校
8.爱乐实验小学
9.京源学校莲石湖分校小学部
京源学校莲石湖分校
中部学区
10.北方工业大学附属学校小学部
北方工业大学附属学校
11.北辛安小学(停止招生)
北京教科院附属石景山实验学校
12.北京教科院附属石景山实验学校小学部
13.古城第二小学
古城中学
14.古城第二小学分校
15.第二实验学校小学部
第二实验学校
16.实验小学
实验中学
17.古城小学
待定
北部学区
18.苹果园第二小学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苹果园中学分校
19.海特花园小学
20.外语实验小学
21.北京大学附属小学石景山学校
北京大学附属中学石景山学校
22.先锋小学
23.外语实验小学分校
西部学区
24.五里坨小学(停止招生)
人大附中石景山学校
25.人大附中石景山学校小学部
26.红旗小学
27.炮厂小学
28.广宁村小学
高井中学
29.电厂路小学
30.石景山学校小学部
石景山学校
31.金顶街第二小学
九中分校
32.金顶街第四小学
矿山学区
33.首钢矿业公司职工子弟学校
首钢矿业公司职工子弟学校
附件二
石景山区2022年初中入学
全区派位学校名单
人大附中石景山学校
北京市第九中学分校
北京市石景山区实验中学
北京市古城中学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苹果园中学分校
北京大学附属中学石景山学校
北京市京源学校
附件三
石景山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
小学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安排
5月1日
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政策宣传
5月5日至
5月11日
按本市户籍对待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完成信息采集
5月5日至
5月15日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完成信息采集
5月5日至
5月31日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按要求完成信息采集
5月12日至
5月22日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上网查询网审结果
5月12日至5月17日(工作日)
按本市户籍对待适龄儿童资格审核工作
5月16日至5月31日(工作日)
网审通过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到各街道办事处进行相关证件材料现场审核工作5月18日
本市非石景山户籍无房家庭儿童入学申请审核工作
5月19日
超龄儿童、外籍适龄儿童入学申请审核工作
6月4日9:00至
6月7日17:00
民办学校网上填报志愿
6月10日
民办学校计算机派位
6月11日至
6月19日
小学审核本市户籍、按本市户籍对待适龄儿童入学相关材料
6月11日9:00至
6月19日17:00
本市户籍(按本市户籍对待)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填报志愿
6月18日9:00至
6月19日17:00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填报志愿
7月5日
本市户籍(按本市户籍对待)、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分批次按志愿进行计算机派位7月上旬
各小学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附件四
石景山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
初中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安排
5月1日
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政策宣传
5月8日至10日
回户口所在区和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出区)就读初中线上申请与审核
5月9日至15日
回户口所在区和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回区)就读初中线上申请与审核
5月9日至15日
外省市回京就读初中入学线上申请与审核
5月14日至
5月16日
在京就读初中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登录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完成信息采集5月23日至
5月27日
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四证”审核
6月4日9:00至
6月6日17:00
全区派位、民办学校网上填报志愿
6月10日
全区派位、民办学校计算机派位
6月13日9:00至
6月14日17:00
本市户籍(按本市户籍对待)对口直升、学区内多校对口及非本市户籍毕业生网上填报志愿7月4日
本市户籍(按本市户籍对待)对口直升、学区内多校对口及非本市户籍毕业生计算机派位7月上旬
各初中校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门头沟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总体部署,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2〕5号),为依法保障本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批准,现就2022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指导思想
一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积极落实全国和北京市教育大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入学规则,严格规范入学秩序,加强管理,确保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工作原则
二
1.坚持政府统筹,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
2.坚持结合本区实际,组织实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
3.坚持免试就近,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4.坚持平稳有序、程序规范,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规范办学的重要环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工作任务
三
(一)小学入学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凡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区户籍或具有本市户籍且家庭实际居住地(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下同)在本区的适龄儿童,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适龄儿童的父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yjrx.bjedu.cn)准确录入相关信息,按照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片区免试就近入学。经区教委审核认定的超龄儿童、京籍无房适龄儿童信息需到区教育考试指导中心单独采集。
各小学要严格按照计划招生,首先接收服务片区内学生,入学人数超出学校所能提供的学位数,由区教委协调其他学校接收入学。严禁非正常跨片入学(棚户区拆迁等特殊原因除外),严禁非正常跨区入学。
非门头沟区户籍的京籍无房家庭,在门头沟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同时夫妻一方在门头沟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其适龄子女通过审核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的,可在我区入学。
(二)小升初入学
具有本市户籍且在门头沟区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和在本市外区或外省市完成小学教育且已经办理回门头沟区升入初中手续的学生,按照就近登记、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的办法到相应初中学校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1.就近登记:各初中校根据家庭实际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就近接收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含按本市户籍对待的学生)。
2.单校划片:采用对口直升方式招生,在此范围的每一所小学的毕业生升入划定的初中学校。在此范围的每一所初中学校接收对口小学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含按本市户籍对待的学生)。
3.积极稳妥推进多校划片:永定地区的大峪一小、实验二小永定分校共同对应大峪中学分校、首师大附中永定分校;永定地区的八中京西附小对应八中永定实验学校、八中京西校区;门城地区的育园小学、黑山小学、京师实验小学、大峪二小共同对应大峪中学、京师实验中学、八中永定实验学校、门头沟外国语学校、新桥路中学,采用多校划片入学的方式,学生填报志愿随机派位确定入学初中校。
多校划片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委统一组织。
4.小学毕业生因棚户区改造和山区规划调整等特殊原因导致家庭住址在区内变动的,可以申请到家庭新住址所对应的学校入学。学校接收确有困难的,由区教委协调其他学校解决。
(三)小学毕业生回区升学
小学毕业生可以申请回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升入初中。申请到外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小学初审合格后,在网上提交申请,全市统一网上审核学生的户籍、家庭实际居住地,审核通过后,再由毕业生学籍所在区和拟转入区分别进行审核,全部审核通过后,该生将由登记部门所在区分配入学,本区不再保留其初中入学资格。
(四)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方式与本市户籍相同。
在小学入学工作中符合上述条件学生的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由门头沟区教委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完成。
2.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本区务工就业材料、在本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等相关材料,由区联合审核小组审核。通过审核后,审核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通过填报志愿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入学小学。
(五)就读特教学校和随班就读
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就近就便入学。特殊教育学校要按时做好有就学能力残疾儿童少年的新生入学工作。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根据残疾程度到就近的普通中、小学校随班就读,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六)就读寄宿学校
学校招收寄宿生实行登记派位入学。区教委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操作,录取寄宿生人数不得超过本校的招收寄宿生计划数,同时学校寄宿招生要对招生范围、招生名额、招生方式、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七)特殊群体人员子女入学
区级以上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
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工作要求
四
(一)计划管理、过程监控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实行计划管理。区教委加强入学需求前瞻预测,按照学龄人口数量、小学毕业生数量和中小学学校办学规模等制定小学、初中招生计划并报市教委备案。各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2022年本区继续使用全市统一的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将每一个学生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权限进行查询和监控。
(二)加强学籍管理
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将依据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建立新生学籍。区教委将严格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控制新生非正常流动,保证各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杜绝违规操作
1. 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区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表和入学工作程序进行操作。各中小学校要按规定的日期发放正式“入学通知书”。在暑假前,各小学负责本校毕业学生的教育工作。
2. 坚决治理乱收费。严格执行北京市关于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等相关文件要求,加大监督力度,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以任何名义收取择校费、报名费、测试费和借读费等。
3.杜绝违规操作。严格执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中“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各种形式选拔学生。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等有关规定,依法严肃处理违规违纪事件。
4.各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政策咨询和信访接待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区教委定期对全系统受理、承办及处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问题等信访情况进行及时通报。
5.加强对本区义教入学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区教委会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在新学年开学时入校就读,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区教委及时向社会公示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每所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公办中、小学要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服务范围、招生计划及录取名单等信息。各学校要做好入学政策宣传工作,让学生家长了解校额到校政策,明确升入优质高中预期。在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开展期间,建立特殊情况会商机制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平稳推进义教入学工作。
2022年,区教委将继续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附件:
门头沟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
入学工作时间表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4月30日前
完成本市小学毕业生信息核对工作
5月1日起
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入学政策宣传门户
5月5日至31日
完成小学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工作
5月9日前
各小学对回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的学生资格进行初验,为初验合格学生打印并填写“回户籍入学申请表”
5月9日至15日
区教育考试指导中心受理回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
5月10日至31日
(每周三)
区教育考试指导中心受理超龄儿童、京籍无房儿童等的信息审核、信息采集工作
6月4日至7日
民办小学、公办寄宿学校小学报名
6月10日
民办学校、公办寄宿学校电脑派位
6月11日至19日
各小学现场审核入学相关材料
7月4日
统一使用市级小升初派位系统进行派位
7月上旬
各小学和初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房山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发布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积极落实全国和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入学机制,严格规范入学秩序,加强入学工作管理,确保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
(二)坚持乡镇(街道)为主,组织实施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
(三)坚持免试就近,统筹协调,确保房山区每一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
(四)坚持有序规范,严格规范程序,严肃执纪问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五)坚持稳中求进,强化管理,通过巩固成果、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努力保障入学机会均等。
三、入学条件及方式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凡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按照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范围,由法定监护人持家庭户口簿在户口所在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所对应学校办理免试就近入学手续。
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的无房家庭,法定监护人长期在房山区工作、居住,符合在房山区连续单独承租住房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房山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房山区接受义务教育。按照承租地位置,由承租地所在学校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辖区内学位情况,予以协调解决。
2.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需按照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范围,由法定监护人持家庭户口簿在户口所在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所对应学校办理初中入学手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3.强化部门联动,区教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对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合法稳定工作和实际居住等条件进行核查,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二)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有本市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本市户籍对待,根据家庭实际居住地(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按照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范围办理免试就近入学手续。(三)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房山区工作或居住,需在房山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采集信息并提交“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房山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等相关材料,相关部门进行联网审核。通过审核后到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确有困难的,由乡镇教委报区教委协调解决。
各乡镇(街道)政府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实施细则,建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联审机制和日常联合审核机制,积极稳妥做好义务教育全学段材料审核,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
(四)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服务范围内就近就便优先入学。
(五)凡属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规范管理,严格审批,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协调解决。
(六)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七)本区将在入学压力集中、学位紧张的学校和地区,依据市级政策,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积极稳妥推进以多校划片为主的入学方式,采取电脑派位的入学办法,科学合理地分配生源,依法保障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房山区2022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时间表(小学)
房山区2022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时间表(初中)
以下是一些重点问题提示
请家长们认真阅读
重点问题提示
1.2022年小学入学网上信息采集的时间和网址是什么?
时间:5月5日至5月31 日
网址:https://yjrx.bjedu.cn “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
2.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如何进行信息采集?
在5月5日—5月31日期间,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服务平台”→点击“房山区”→点击“小学入学服务系统” →点击“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服务”→点击“注册”进入后,按系统提示录入相关信息→后台与公安部等部门进行信息自动验证→信息采集完成后打印出《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请妥善保管)。
3.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如何进行线上审核?
各位非京籍家长不要着急,线上审核步骤很简单!在5月5日-5月16日期间,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服务平台”→点击“房山区”→选择“小学入学服务系统”→ 点击“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服务” →点击“注册”进入后按系统提示录入相关信息,提交到“待审核”状态→等待属地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在线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短信告知,请注意查收。
请关注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发布的《审核实施细则》,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居住地乡镇(街道)教委。
4.适龄儿童如何界定,不足龄的儿童能参加入学(信息采集)吗?
凡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适龄儿童应当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均须在报名前进行信息采集,不满6周岁的儿童不能参加信息采集。
5.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如何申请缓学?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持区级或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相关证明,在新学年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服务范围内学校提出申请并登记,学校核实后报区教委审批。缓学期限一般为一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6.残疾儿童如何入学?
按照相关政策,同等条件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完成信息采集后,根据残疾程度,到服务片区小学办理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手续或到特殊教育学校联系就读,确保残疾儿童能够接受适宜的教育。
7.去学校登记需要带什么材料?
按照房山区统一的时间安排,6月11日至19日小学审核入学相关材料。届时,家长需准备好信息采集表、户口簿、房产证以及学校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到服务范围内小学进行入学审核。具体安排及要求请关注学校张贴或发布的信息。
8.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可在租住地入学吗,条件是什么?
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户籍所在地为房山区之外其他区县,法定监护人长期在房山区工作、居住,符合在房山区连续单独承租住房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房山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房山区接受义务教育。按照承租地位置,由承租地所在学校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辖区内学位情况,予以协调解决。
9.“空挂户”可以作为入学依据吗?
不可以。入学意见明确要求,区教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对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合法稳定工作和实际居住等条件进行核查,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均不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10.什么是公租房,法定监护人承租公租房的适龄儿童如何入学?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各种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是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社会管理和服务的意见》(京建法[2013]19号),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在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按规定就近登记入学,其家长可持《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外地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仍按本市现行的流动人口相关规定管理。
11.什么是共有产权房,法定监护人购买共有产权房的适龄儿童如何入学?
共有产权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房,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房。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属于产权类住房,与其他普通商品房入学政策一致。
12.哪些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按本市户籍对待?
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根据家庭实际居住地(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按照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范围免试就近入学。
13.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如何提交审核材料?
综合|石景山教育、门头沟教育、学通房山
图片 | 部分摄图网
责编丨李培 主编丨张雪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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