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们注意啦!北京通州区、房山区、密云区、经开区发布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都有哪些要点值得关注呢?
其中,通州区明确: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等因素,部分小学实施单校划片和多校联合派位相结合的入学方式;房山区明确:承租公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就近入学;密云区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要求购房不满一年协调入学。
详细内容,快来看哦~
通州区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为依法保障我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批准,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落实全国和北京市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入学机制,严格规范入学秩序,加强入学工作管理,确保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统筹,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
坚持免试就近,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
坚持有序规范,严格规范程序,严肃执纪问责,确保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三、入学条件和方式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小学入学
凡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到实际居住地小学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坚持“以住房为主,兼顾户口”的原则。学校招生范围内户口与住房地址一致的新生,要优先保证其在相应的学校就读;学校招生范围内户口与住房地址不一致的新生,以住房地址为主入学;学校招生范围内只有户口无住房的新生,由区教委和乡镇政府安排入学。
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等因素,部分小学实施单校划片和多校联合派位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具体办法由区教委制定。
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户籍不在我区,长期在我区工作、居住,符合在我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我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安排进入我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具体办法由区教委制定。
2021年,我区继续实施“六年一学位”政策。
2.初中入学
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根据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按相对就近原则,采用分配入学的办法升入初中。
为缓解局部地区入学压力,从2021年起,部分初中实施部分招生计划派位录取的入学方式。具体办法由区教委制定。
要求回户口所在区或到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升入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
3.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同等条件下在服务范围内就近就便优先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也应在规定时间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情况见附件1。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在我区工作或在我区居住,需要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等相关证明证件材料,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经相关委办局、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联合审核通过后,取得在京就读证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
小学入学,取得在京就读证明并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副中心155平方公里范围内小学服务范围居住的,按照“多校联合电脑派位”的方式进入我区有空余学位的小学就读,在副中心拓展区小学服务范围居住的,安排进入我区有空余学位的小学就读。具体办法见附件2。
初中入学,取得在京就读证明并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在副中心155平方公里范围内小学服务范围居住的,按照“多校联合电脑派位”的方式进入我区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就读,在副中心拓展区小学服务范围居住的,安排进入我区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就读。具体办法见附件3。
(三)民办学校入学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学校应严格执行广告和招生简章备案制度,公开公示收费标准,以招收我区学生为主。(四)其他
区级以上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四、工作要求
(一)工作职责
我区的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教委全面负责组织实施。
副中心155平方公里范围内中小学的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由区教委会同乡镇街道组织、协调。副中心拓展区中小学的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由乡镇组织、协调。
各中小学严格执行区教委制定的工作实施细则,树立全局意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规范操作
1.严格执行区教委的时间安排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见附件4。
2.实行计划管理
区教委结合学龄人口数量、毕业生数量和中小学校办学规模等制定招生计划并上报市教委备案,各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计划。3.强化部门联动审核
区教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特别是合法稳定工作、实际居住条件的审核,严格审核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情况。完善特殊情况会商机制,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分类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三)公示宣传
区教委通过“北京通州教育咨询”平台向社会公示本区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小学招生服务范围。各中小学以招生简章的形式公示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招生安排等内容。
区教委和各乡镇街道要通过多种方式、途径对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进行广泛、深入、细致地宣传,特别是要让学生家长充分了解校额到校等政策,推进义务教育就近入学顺利实施。
(四)监督检查
区教委加强对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义务教育入学工作中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对有关学校和责任人严肃处理。(五)严肃入学纪律
各中小学严格执行区教委统一规定的入学工作时间和程序。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各种形式选拔学生。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对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附件:
1.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情况
2.2021年通州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小学入学工作办法
3.2021年通州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少年初中入学工作办法
4.2021年通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安排
附件1
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
适龄儿童少年情况
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中,对非本市户籍但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各类人员子女,按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对待:
1.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
2.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
3.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
4.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
5.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的适龄子女;
6.父母一方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子女;
7.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北京分公司职工子女。
附件2
2021年通州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小学入学工作办法
根据《2021年通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副中心155平方公里范围内
入学方式
副中心155平方公里范围内小学服务范围(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服务范围)居住并取得就读证明的,采取“多校联合电脑派位”的方式派位到我区有接收条件的小学入学。
(一)自有住房
1.联合派位学校
01片区:
第一组:第四中学小学部、贡院小学、永顺小学
第二组:民族小学、中山街小学、东方小学
第三组:第二中学小学部、后南仓小学、官园小学
第四组:通运小学、教师研修中心实验学校、黄城根小学通州校区、芙蓉小学、北京小学通州分校
第五组:南关小学、运河小学、玉桥小学
第六组:北苑小学、潞河中学附属学校、第一实验小学、第一实验小学杨庄校区
第七组:运河中学附属小学、临河里小学、史家小学通州分校、实验二小通州分校
第八组:乔庄小学
02片区:
第九组:西马庄小学
第十组:范庄小学
第十一组:潞苑小学
第十二组:龙旺庄小学、芙蓉小学焦王庄校区
03片区:
第十三组:梨园镇中心小学、育才学校通州分校小学部
第十四组:梨园学校小学部、大稿村小学
2.志愿填报和派位
适龄儿童父母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一个联合派位学校组即一个志愿,志愿必须填满,按所填志愿的顺序和学校可接收学位数量进行电脑派位。第一志愿,在联合派位学校服务范围内自有住房优先。
在填报志愿时,01片区小学服务范围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填报第一组至第八组、第十三组;02片区小学服务范围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填报第九组至第十二组;03片区小学服务范围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填报第十三组至第十四组。
(二)租住住房
1.联合派位学校
第一组:西马庄小学
第二组:范庄小学、潞苑小学
第三组:龙旺庄小学、芙蓉小学焦王庄校区
第四组:梨园镇中心小学、育才学校通州分校小学部
第五组:梨园学校小学部、大稿村小学
第六组:张家湾村民族小学、张家湾镇民族小学
第七组:上店小学、枣林庄民族小学
第八组:牛堡屯学校小学部、陆辛庄学校小学部
第九组:宋庄镇中心小学、师姑庄小学
第十组:富豪小学、北寺庄小学
第十一组:贡院小学徐辛庄校区、翟里小学、葛渠小学
第十二组:潞城镇中心小学、卜落垡小学
第十三组:大东各庄小学、大豆各庄小学
第十四组:芙蓉小学沙古堆校区、杜柳棵小学、郎府小学
第十五组:西集镇中心小学、大灰店小学、新东仪小学
第十六组:肖林小学
第十七组:漷县镇中心小学、靛庄小学
第十八组:马头小学、草厂小学
第十九组:觅子店小学、东定安小学、侯黄庄小学
第二十组:永乐店镇中心小学、小务小学
第二十一组:德仁务小学、柴厂屯小学
第二十二组:于家务乡中心小学、西垡小学
第二十三组:渠头小学
2.志愿填报和派位
适龄儿童父母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一个联合派位学校组即一个志愿,志愿必须填满,按所填志愿的顺序和学校可接收学位数量进行电脑派位。
在填报志愿时,01片区小学服务范围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填报第一组至第三组、第六组至第二十三组;02片区小学服务范围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填报第一组至第三组、第六组至第二十三组;03片区小学服务范围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填报第四组至第二十三组。
(三)其他
填满志愿但因小学学位不足未派位进入志愿学校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由区教委确定学校入学。
01片区小学服务范围内租住住房的,在自有住房派位完成后仍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参与01片区自有住房联合派位学校的派位。
二、副中心拓展区入学方式
副中心拓展区小学服务范围(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服务范围)居住并取得就读证明的,由相应的乡镇政府安排到我区有接收条件的小学入学。
三、注意事项
适龄儿童因未按规定时间填报志愿、未填满志愿且没有派位进入志愿学校和未到派位和安排的小学审核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在通州区小学入学资格。
适龄儿童父母在采集信息时应如实填报,信息不准确将不能正常入学。
四、时间安排
6月30日至7月4日,副中心155平方公里范围内小学服务范围居住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登录“北京通州教育咨询”平台填报志愿。
7月9日,全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登录“北京通州教育咨询”平台查询派位或安排结果。
7月10日,全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持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和在京就读证明到派位或安排的小学审核登记。
附件3
2021年通州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少年
初中入学工作办法
根据《2021年通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副中心155平方公里范围内
入学方式
副中心155平方公里范围内小学服务范围(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服务范围)居住并取得就读证明的小学毕业生,采取“多校联合电脑派位”的方式派位到我区有接收条件的初中入学。
(一)联合派位学校
第一组:第二中学、潞河中学
第二组:第六中学、首师大附中(通州校区)
第三组:第四中学、北关中学、北京五中通州校区
第四组:运河中学东校区、玉桥中学
第五组:北京二中通州校区、人大附中通州校区
第六组:梨园学校、育才学校通州分校、运河中学(西校区)
第七组:宋庄中学
第八组:理工附中通州校区
第九组:张家湾中学
第十组:牛堡屯学校
第十一组:陆辛庄学校
第十二组:甘棠中学
第十三组:西集中学、郎府中学
第十四组:漷县中学、觅子店中学
第十五组:马驹桥学校、大杜社中学
第十六组:台湖学校
第十七组:次渠中学
第十八组:永乐店中学、小务中学、柴厂屯中学
第十九组:于家务中学
(二)志愿填报和派位
1.志愿填报
适龄少年父母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一个联合派位学校组即一个志愿,志愿必须填满。
在填报志愿时,01片区小学服务范围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填报第一组至第十九组;02片区小学服务范围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填报第三组、第七组至第十九组;03片区小学服务范围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填报第六组至第十九组。01、02、03片区小学情况见附件2。
2.电脑派位
第一批次:适龄少年父母自有住房的,按所填志愿的顺序和学校可接收学位数量进行电脑派位。
第二批次:适龄少年父母租住住房的,在第一批次派位结束后,按所填志愿的顺序和学校可接收学位数量进行电脑派位。
二、副中心拓展区入学方式
副中心拓展区小学服务范围(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服务范围)居住并取得就读证明的小学毕业生,由相应的乡镇政府安排到我区有接收条件的初中入学。
三、注意事项
填满志愿但因初中学位不足未派位进入志愿学校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少年,由区教委确定学校入学。
适龄少年因未按规定时间填报志愿、未填满志愿且没有派位进入志愿学校和未到派位的初中审核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在通州区初中入学资格。
适龄少年父母应保证信息准确,信息不准确将不能正常入学。
四、时间安排
6月30日至7月4日,采取“多校联合电脑派位”方式入初中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少年父母,登录“北京通州教育咨询”平台填报志愿。
7月9日,采取“多校联合电脑派位”方式入初中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少年父母,登录“北京通州教育咨询”平台查询派位结果。
7月10日,采取“多校联合电脑派位”方式入初中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少年父母,到派位的初中审核登记。
附件4
2021年通州区义务教育阶段
入学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4月30日前
完成小学毕业生信息核对工作
5月1日起
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
进行入学政策宣传
5月6日
至31日
完成小学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工作
5月10日
至16日
区教育咨询服务中心受理回户口所在区
或到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初中
入学申请、审核、登记工作
5月12日
至31日
审核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
6月3日
至6日
民办小学报名
6月5日始
小学公布学校招生简章
6月9日
民办学校派位录取
6月12日
至20日
小学(含培智学校)审核本市户籍
(含按本市户籍对待)适龄儿童入学
相关材料
7月上旬
各小学和初中(含培智学校)
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房山区
北京市房山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
(可滑动查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通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1〕5号)文件精神,为依法保障符合房山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制定本意见。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落实全国和北京市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入学机制,严格规范入学秩序,加强入学工作管理,确保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
(二)坚持乡镇(街道)为主,组织实施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
(三)坚持免试就近,统筹协调,确保房山区每一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
(四)坚持有序规范,严格规范程序,严肃执纪问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五)坚持稳中求进,强化管理,通过巩固成果、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努力保障入学机会均等。
入学条件及方式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凡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按照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范围,由法定监护人持家庭户口簿在户口所在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所对应学校办理免试就近入学手续。
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的无房家庭,法定监护人长期在房山区工作、居住,符合在房山区连续单独承租住房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房山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房山区接受义务教育。按照承租地位置,由承租地所在学校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辖区内学位情况,予以协调解决。
2.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需按照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范围,由法定监护人持家庭户口簿在户口所在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所对应学校办理初中入学手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3.强化部门联动,区教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对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合法稳定工作和实际居住等条件进行核查,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二)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本市户籍对待,根据家庭实际居住地(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按照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范围免试就近入学。
(三)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房山区工作或居住,需在房山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采集信息并提交“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房山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等相关材料,相关部门进行联网审核。通过审核后到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确有困难的,由乡镇教委报区教委协调解决。
各乡镇(街道)政府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实施细则,建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联审机制,积极稳妥做好义务教育全学段材料审核。
(四)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服务范围内就近就便优先入学。
(五)凡属区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外归国人员、各类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规范管理,严格审批,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协调解决。
(六)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七)本区将在入学压力集中、学位紧张的学校和地区,依据市级政策,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积极稳妥推进以多校划片为主、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采取电脑派位的入学办法,科学合理地分配生源,依法保障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工作要求
(一)实行计划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实行计划管理,各学校要加强入学需求前瞻预测,按照划片范围内学龄人口数量、小学毕业生数量和中小学校办学规模制定招生计划,经区教委审核并报市教委备案。各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计划。
(二)规范民办校招生管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区级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严格执行民办中小学广告和招生简章备案制度,公开公示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和收费标准等,以招收本区学生为主。
(三)严格学籍管理。本区使用全市统一的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将每一名学生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将依据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建立新生学籍。已通过入学服务系统审核却未及时到校报到的新生,各学校要督促其按规定时间到校注册;经督促后仍不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也不办理延期注册手续的,学校不得为其注册学籍,严禁学生的无序流动。加强民办学校学籍管理,民办校不得招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校就读。
(四)杜绝违规操作。各中小学必须严格执行区教委统一规定的入学工作时间和程序。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各种形式选拔学生。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坚决禁止学校私自招生,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未经入学材料审核的非京籍学生,不得私自接收已通过审批程序且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均衡编班,严禁分班前组织考试,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坚决禁止初中校违规在小学非毕业年级提前招生。对存在违规行为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通过各种渠道持续不断开展有效宣传引导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就核心政策、群众关心的政策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要积极协调解决、主动化解区域内个性化矛盾。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规范操作,积极引导家长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实申报入学材料,全面、准确做好入学政策宣传引导工作。
(六)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各单位要坚持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北京市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科学精准有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优化入学工作方案,确保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顺利开展。
区教委将通过网上公示等形式,向社会及时公布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相关政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入学工作咨询电话:89366051
入学工作监督举报电话:89359539
区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办公室地址:西潞社区成人职业学校(苏庄地铁站北100米)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房山区2021年小学入学工作时间表
房山区2021年初中入学工作时间表
密云区
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
(可滑动查看)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镇街(地区)教委: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通知》,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1〕5号)精神,制定本意见。该意见经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并报区政府批准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落实全国、全市、全区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入学机制,严格规范入学秩序,加强入学工作管理,确保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区政府统筹。区教委等相关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
2.坚持免试就近,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
3.坚持有序规范,严格规范程序,严肃执纪问责,确保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三、入学条件及方式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坚持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学规则。
1.小学入学。凡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按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片免试相对就近登记入学。学校首先接收服务片内的适龄儿童,严禁以面试、考试等形式进行入学登记。
本市外区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密云区工作、居住,其子女拟在密云区入学的,按密云区相关规定办理。
2.初中入学。区教委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划定学校服务范围,依据学生户籍和提供的住房凭证等统一分配入学。当学校服务片内人数少于招生人数时,学生按规定服务片就近登记入学;当学校服务片内人数超过招生人数时,依据学生户籍和提供的住房凭证等因素相对就近安排入学,保证每名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入初中。
学籍在本市外区、户籍或家庭住址在密云区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到密云区中学就读,学生家长须按规定时间到区教委办理登记手续,由区教委统一分配入学。
(二)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方式与本市户籍相同。
(三)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审核申请人”)在本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审核申请人持本人在密务工就业证明、在密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地区)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参加入学资格审核,通过审核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或到现所在小学进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非本区小学毕业生,应到区教委进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
1.申请入小学一年级就读的,审核申请人持“在密就读证明”、“证明证件材料网上确认证明”到区教委确定的小学联系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申请区教委协调解决。
2.本区小学毕业生申请入初中一年级就读的,审核申请人持“在密就读证明”和相关证明证件材料到现所在小学进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由区教委统一分配入学。
3.非本区小学毕业生申请入初中一年级就读的,审核申请人持“在密就读证明”和相关证明证件材料到区教委进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由区教委统一分配入学。
区教委依据《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指导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北京市密云区2021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并建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联合审核机制。
(四)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服务范围内就近就便入学。
(五)其他情况入学
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四、工作要求
(一)制定入学意见
区教委依据市教委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报区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示。
(二)实行计划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由区教委统一组织,按照学龄人口数量、毕业生数量和中小学校办学规模制定招生计划并报市教委备案。
(三)使用统一服务系统
全市使用统一的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将每一个学生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权限监控。
(四)加强学籍管理
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将依据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建立新生学籍。
(五)全面准确做好入学政策宣传
及时公布当年义务教育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服务范围和招生计划。
(六)严肃入学纪律
各校要严格执行市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表和工作程序。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各种形式选拔学生。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冬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强化部门联动
区教委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特别是对合法稳定工作、实际居住等条件的审核,重点对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危房等情况进行核查,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区教委要统一组织入学工作,加强对本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会同各镇街(地区)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在新学年开学时入校就读,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
五、监督举报电话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监督举报电话:69042401(内审科)
小学入学咨询电话:69041914(小教科)
初中入学咨询电话:69041521(中教科)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密云区2021年小学入学工作时间表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本《意见》中所指"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范围,均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使部分行政权力和办理部分公共服务事项的决定》(京政发〔2019〕23号)中规定的"经开区(约60平方公里)规划范围"。
1 小学入学条件
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在经开区申请小学入学,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监护人在经开区购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2.经开区范围户籍且监护人在本市无房的适龄儿童(要求户籍同监护人在一起,且落户时间在2021年4月30日前,其中经开区单位集体户籍适龄儿童要求监护人至少一方为该单位集体户籍并在户籍所在单位工作);
3.监护人租住经开区公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4.以下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经开区营商合作局认定的台胞子女、经开区组织人事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父母一方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的适龄儿童少年;
5.通过街道办事处"证明证件材料"入学资格审核,取得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开具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京中小学就读审核批准书"的适龄儿童。
2 初中入学条件
1.在经开区范围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
2.已经办理回经开区升入初中手续的在外区及外省市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
3.按本市户籍对待,且在经开区完成小学教育和已经办理回经开区升入初中手续的在外区及外省市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
4.外省市户籍初中入学条件:具有经开区学籍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年级学生或具有外省市学籍且通过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在经开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联合审核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年级学生。
3
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服务范围内就近就便优先入学。
4
区级及以上引进人才子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北京经开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
入学工作安排
(可滑动查看)
小学入学程序和方式
2021年经开区小学入学使用“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对每一个适龄儿童的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符合在经开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均须在规定时间参加市、区两级入学信息采集,按照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划定的学校服务范围免试就近入学。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积极稳妥推进以多校划片为主,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学规则。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特别是合法稳定工作、实际居住条件的审核,严格审核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情况。
京籍非经开区范围户籍的无房家庭,长期在经开区工作、居住,具备连续在经开区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经开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条件的人员子女可以在经开区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由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在区内协调入学。
今年我区继续对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地址、就读学校实施记录,与2019年以来该地址入学信息进行比对,2019年或2020年曾用于入学登记的住房地址,今年原则上不再用于入学登记 (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入学儿童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市、区两级入学信息采集,审核合格后,适龄入学儿童由家长(或其监护人)带领,按入学时间要求持信息采集表等相关材料到划定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1.本市户籍且在经开区购房、户籍与房产在一起的;
2.本市户籍且在经开区购房(截至2020年8月31日前购买的住宅)、户籍与房产不在一起的。
2
经开区范围户籍且监护人在本市无房(截至2021年4月30日之前落户)的,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市、区两级入学信息采集,采集完成后持全家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审核申请,并参加全市统一的租赁合同备案及本市无房情况审核。审核合格确认后,由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在经开区内统筹协调入学。
3
按本市户籍对待且在经开区购房(截至2020年8月31日前购买的住宅),适龄入学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市、区两级入学信息采集,采集完成后持按本市户籍对待的相关证明材料、全家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在京务工就业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审核申请,审核合格确认后,持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和学校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经开区社会事业局确定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学位不足时,由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在经开区内统筹协调入学。
4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在经开区购房(截至2020年8月31日前购买的住宅)的,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市、区两级入学信息采集,采集完成后持“证明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指定地点提出审核申请,审核合格确认后,持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到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开具“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京中小学就读审核批准书”,按入学时间要求持“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京中小学就读审核批准书”、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和学校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经开区社会事业局确定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学位不足时,由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在经开区内协调入学。
5
对于京籍非经开区范围户籍的无房家庭,长期在经开区工作、居住,具备连续在经开区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经开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截至2021年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市、区两级入学信息采集,采集完成后持全家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务工就业证明、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证明、租房纳税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经开区社会事业局提出审核申请,并参加全市统一的租赁合同备案及本市无房情况审核。审核合格确认后,由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在经开区内协调入学。
6
按本市户籍对待且在本市无房、在经开区租房的,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市、区两级入学信息采集,采集完成后持按本市户籍对待的相关证明材料、全家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证明、租房纳税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审核申请,并参加全市统一的租赁合同备案及本市无房情况审核。审核合格确认后,持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和学校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经开区社会事业局确定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学位不足时,由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在经开区内协调入学。
7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在本市无房、在经开区租住房屋的,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市、区两级入学信息采集,采集完成后监护人持“证明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进行资格审核并参加全市统一的租赁合同备案及本市无房情况审核。审核合格确认后,持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到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开具“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京中小学就读审核批准书”,由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在经开区内协调入学。
8
经开区在建在售住宅小区,居民实际入住后,符合经开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在经开区内协调入学。
国融国际AB座5层及以上居民子女持相关材料到荣华街道办事处提出入学审核申请;南海家园一里至七里(二手房、租房)、鹿海园五里(二手房、租房)、定海园一里至三里(二手房、租房)居民子女持相关材料到博兴街道办事处提出入学审核申请;审核合格确认后,由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在经开区内协调入学。
9
超龄儿童(2014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入学,须持相关材料到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审核,审核合格确认后方可进行信息采集和入学。
10
截止入学时购房时间不满一年的将在经开区范围内协调入学。
初中入学程序和方式
2021年经开区初中入学使用“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对每一个适龄儿童的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
1 入学条件
1.在经开区范围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
2.已经办理回经开区升入初中手续的在外区及外省市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
3.按本市户籍对待,且在经开区完成小学教育和已经办理回经开区升入初中手续的在外区及外省市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
4.外省市户籍初中入学条件:具有经开区学籍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年级学生或具有外省市学籍且通过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在经开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联合审核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年级学生。
2 入学程序及方式
初中入学采用对口直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指导学生及其监护人按经开区社会事业局规定时间完成初中入学相关操作。人大附中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校小学部和亦庄镇第一中心小学京籍毕业生直升人大附中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校初中部;北京亦庄实验小学京籍毕业生升入北京亦庄实验中学初中部;亦庄镇第二中心小学京籍毕业生2021年升入北京亦庄实验中学初中部,2022年开始在河西区三所中学(北京亦庄实验中学、人大附中亦庄新城学校、北京市第二中学经开区学校)多校划片入学。非京籍毕业生符合2021年经开区“证明证件材料”审核的,可升入对应初中入学。
大兴区教育规划范围内北京小学大兴分校亦庄学校京籍毕业生2021年升入人大附中经开学校初中部,非京籍符合经开区“证明证件材料”审核要求的可升入人大附中经开学校初中部。
申请回户口所在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升学的非经开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按照市教委相关规定由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在经开区范围内协调入学。
1 人大附中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校:
林肯公园(住宅)、新康家园、听涛雅苑、梅园小区、大雄城市花园、管委会宿舍、博客雅居、东晶国际、金泰公寓、一品亦庄、一栋洋房、鹿鸣苑、长新花园别墅、浉城百丽、卡尔生活馆、赢海庄园、金地格林小镇、上海沙龙、大雄舍、中央公馆、中芯花园、国锐金嵿(住宅)、Dear Villa、天宝园二里(原大粮台地区)、境界等小区居民子女,符合经开区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外归国人员及各类引进人才子女。
2 北京亦庄实验小学:
瀛海镇南海家园一里、南海家园二里、南海家园三里、南海家园四里、南海家园五里、南海家园六里、南海家园七里等七个社区内(含亦庄镇宝善村)回迁居民子女;鹿海园五里回迁居民子女;符合经开区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外归国人员及各类引进人才子女。
3 北京亦庄实验中学:
瀛海镇南海家园一里、南海家园二里、南海家园三里、南海家园四里、南海家园五里、南海家园六里、南海家园七里等七个社区内(含亦庄镇宝善村)回迁居民子女;鹿海园五里回迁居民子女;符合经开区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外归国人员及各类引进人才子女。
4 北京建华实验亦庄学校:
通泰国际公馆(住宅)、经开壹中心(住宅)、汀塘小区(含公租房、以实际入住为准)、亦城文园(公租房)、亦城景园(公租房)、亦城科创家园(公租房)、定海园一里至三里公租房居民子女,符合经开区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外归国人员及各类引进人才子女。
定海园一里、定海园二里、定海园三里三个小区符合经开区入学条件的回迁居民子女。
5 北京市第二中学经开区学校:
观海苑、海棠苑(含公租房、以实际入住为准)、亦城亦景家园、泰和园二里一区(住宅)、亦园、海梓嘉园(含公租房)、金域东郡等小区居民子女;亦城茗苑(公租房)、博客雅苑(公租房)、鹿海园五里(仅公租房)居民子女;符合经开区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外归国人员及各类引进人才子女。
6 人大附中亦庄新城学校:
金茂悦家园(含公租房)、亦庄悦家园、金茂逸家园(含公租房)、亦庄逸家园(含公租房)、和悦华锦(以实际入住为准)、金麟府(以实际入住为准)等小区居民子女;符合经开区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外归国人员及各类引进人才子女。
7 亦庄镇第一中心小学:
贵园北里、贵园东里、贵园南里、燕景佳园、广德苑、瀛景园、星岛假日、星岛嘉园、富源里、莱茵河畔、米兰天空等小区居民子女;符合经开区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外归国人员及各类引进人才子女。
8 亦庄镇第二中心小学:
泰河园一里、泰河园一里二区1-4号楼、泰河园三里、泰河园四里一区1—4号楼、泰河园七里、鹿海园一里、鹿海园三里等小区居民子女;符合经开区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外归国人员及各类引进人才子女。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4月30日前
完成小学毕业生信息核对工作
5月1日起
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入学政策宣传
5月6日至5月31日
小学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
5月10日至5月16日
受理回户口所在区和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工作
6月3日至6月6日
民办小学报名
6月9日
民办学校录取
6月12日至6月20日
各小学审核入学相关材料
7月2日
全市小升初大派位
7月上旬
各小学和初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综合丨北京市通州区教委、现代教育报等
图片 | 摄图网
编辑丨李 培 主编丨雷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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