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步兵学校,是培训初级和中级步兵干部的军事院校。建立于上世纪50年代初,80年代初改名为陆军学校。
在革命战争时期,我军曾建有步兵学校,如彭杨步兵学校(红军第一步兵学校)、公略步兵学校(红军第二步兵学校)、第四方面军红军大学步兵学校、抗日红军大学步兵学校、陕甘宁晋绥联防军步兵学校等,但这些步兵学校都没有延续到新中国成立后。
新中国刚刚成立时,各大军区都有一所军事政治大学(简称“军政大学”),每个军政大学于二级军区下设若干分校,军政大学及其分校主要培养步兵干部。当时军政大学和各分校配备领导干部级别都很高,军政大学校长后来差不多都授了元帅,分校校长后来许多是大将、上将,如中南军政大学湖南分校校长萧劲光、广西分校校长张云逸,西南军政大学云南分校校长陈赓等。
华东军政大学
新中国成立后不久,为了适应人民解放军正规化、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开始逐步整编军政大学。
1950年11月l0日,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军训部在《全国军事学校培养干部计划》中,根据各大军区所需培养干部的数量,提出每个大区各办1所高级步兵学校,培养中级军政干部,步兵学校全国需办25所,具体分配是:西北军区3所、西南军区5所、华东军区7所、中南军区6所、东北军区1所、华北军区3所。目前各大军区可把现有的分校及军政干部学校改为步兵学校。
1951年3月5日,根据第一次全国军校会议和军委关于将各大军区军政大学及分校改编为步兵学校的指示精神,总参谋部决定将各大军区军政大学改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级步兵学校”,其所辖各分校改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步兵学校”,并统一全国步兵学校番号和调整学校数量。全军共设6所高级步兵学校,21所步兵学校。
各军区步兵学校名称为:
西北军区:第一高级步兵学校(天水),下设第一、第二步兵学校;
西南军区:第二高级步兵学校(重庆),下设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步兵学校;
华东军区:第三高级步兵学校(南京),下设第十二、第十三、第十四步兵学校;
中南军区:第四高级步兵学校(汉口),下设第二十、第二十一、第二十二、第二十三、第二十四、第二十五步兵学校;
东北军区:第五高级步兵学校(齐齐哈尔);
华北军区:第六高级步兵学校(石家庄),下设第三十、第三十一、第三十二步兵学校。
3月30日,根据中央军委关于东北军区不办高级步兵学校,其干部由华北军区高级步兵学校培训的指示,将东北军区第五高级步兵学校改称第二十七步兵学校。不久,西南军区又增设第四步兵学校,华东军区又增设第十五、第十六步兵学校。至此,全国共有高级步校5所,步兵学校25所。
第一高级步兵学校(天水)校址
第二高级步兵学校
1951年7月27日,中央军委发出《关于全国步校走向正规化的指示》,决定高级步兵学校与步兵学校隶属各大军区,并接受军委领导。同时再次调整步兵学校的数量,将第九、第十、第十一、第十六、第三十等5所步兵学校改为军政干部学校,直属各大军区,负责各种短期速成训练。余下步兵学校,西北办2所,西南办4所,华东办4所(后又保留第十六步校,实为5所),中南办6所,华北办2所,东北办1所,全国共办19所(后因保留第十六步校,实为20所),专门负责培养国防军的连、排干部。高级步兵学校仍为5所。
第四高级步兵学校毕业证书
1952年6月23日,中央军委发布经毛泽东主席签发的《关于调整全国军事院校的命令》。命令指出,为适应现代化战争及军队整编后干部的需要,对全国军事院校(海、空军除外)进行统一调整,以统一学校的管理,统一干部培养计划,统一教育方针与内容,提高教学质量。命令确定:现有5所高级步校,除以第二高级步兵学校的大部机构作为即将成立的军事工程学院,第一高级步兵学校大部组建后勤学院外,其余编为一个总高级步兵学校和两所高级步兵学校。全部初级
步兵学校缩编为9所。即:
总高级步兵学校,以原南京的第三高级步兵学校改建。
第一高级步兵学校,以原汉口的第四高级步兵学校改称。
第二高级步兵学校,以原石家庄的第六高级步兵学校改称。
步兵学校:
第一步兵学校,即原西安第一步兵学校迁驻天水。
第二步兵学校,由原第八步兵学校和第六步兵学校及第七步兵学校一部合并组建,驻重庆。
第三步兵学校,由原昆明第五步兵学校与第七步兵学校一部合并组建,仍驻昆明。
第四步兵学校,由原第十三、十四步兵学校合并组建,驻南京。
第五步兵学校,由原信阳第二十一步兵学校改建,仍驻信阳。
第六步兵学校,由原商丘第二十步兵学校改建,仍驻商丘。
第七步兵学校,由原齐齐哈尔第二十七步兵学校改建,仍驻齐齐哈尔。
第八步兵学校,由原祁县第三十一步兵学校改建,驻洛阳。
第九步兵学校,由原石家庄第三十二步兵学校改建,仍驻石家庄。
总高级步兵学校结业证书
1954年汉口第一高级步兵学校校舍
1954年社会主义阵营16国军事代表团参观第一高级步兵学校。
1954年起,在全国还建立12所步兵预备学校。
1955年5月30日,国防部决定,更改步兵学校名称。改用所在地命名:
原“第一高级步兵学校”改称“汉口高级步兵学校”;
原“第二高级步兵学校”改称“石家庄高级步兵学校”;
原“第一步兵学校”改称“天水步兵学校”;
原“第二步兵学校”改称“重庆步兵学校”;
原“第三步兵学校”改称“昆明步兵学校”;
原“第四步兵学校”改称“南京步兵学校”;
原“第五步兵学校”改称“信阳步兵学校”;
原“第六步兵学校”改称“商丘步兵学校”;
原“第七步兵学校”改称“齐齐哈尔步兵学校”;
原“第八步兵学校”改称“洛阳步兵学校”;
原“第九步兵学校”改称“石家庄步兵学校”;
中南军区在南昌新组建的步兵学校命名为“南昌步兵学校”;
西南军区在北碚组建的步兵学校命名为“北碚步兵学校”;
西北军区在武威组建的步兵学校命名为“武威步兵学校”。
全军共有总高级步校1所,高级步校2所,步校12所。
1956年,罗荣桓元帅(左二)、萧劲光大将(左三)、谭政大将(左四)等视察汉口高级步校时,观看沙盘模型。
1958年,总高级步校与军事学院合并,总高级步校番号撤销;并撤销商丘步兵学校。1958年后,北碚步兵学校迁桂林,改称桂林步兵学校;齐齐哈尔步兵学校迁锦州,改称锦州步兵学校;武威步兵学校改建武威炮兵学校。
1958年9月,刘少奇视察南京高级步兵学校。
天水步兵学校大门
1959年锦州步兵学校四大队十六中队毕业留念
1961年12月3日,军委训研委员会关于院校调整的方案确定:合成军队院校,由19所(含5所军区干部学校)调整为13所,将汉口高级步校改为参谋学校,撤销石家庄高级步校和天水、信阳、南昌、重庆步校。全军步兵学校为10所。
1962年2月间,在广州和北京先后召开了全军编制装备会议。根据当时国际国内形势的急剧变化,根据周恩来总理关于敌人正在加紧扩军备战,我们不要扩军,但需“整军备战”,把军队整顿好、建设好,做到有备无患的指示精神,会上集中讨论了军队战备方针、编制原则和整编方案等重大问题,制定了新的编制装备方案,并规定了整编的部署。按照会议精神和军委关于精简机关、院校,充实连队的指示,1961年l2月第九次院校工作会议上提出的精简11所院校的方案于次年3月初停止执行。同年5月1日,副总参谋长张宗逊同志提出了全军院校进一步精简调整的方案。6月22日,中央军委批准了这个方案。
方案确定:各军区均设1所综合性的步兵学校,担负步兵、炮兵、工程兵、通信兵等现职连、排职军政干部的短期轮训任务(装甲、防化连干部数目较少,同时专业训练比较复杂,仍由各兵种院校集中轮训)。步兵学校冠以所属军区名,原拟裁减的天水、信阳、南昌3所步校保留,故步兵学校由10所改为13所:
沈阳军区步兵学校(锦州);
北京军区步兵学校(石家庄);
济南军区步兵学校(洛阳);
南京军区步兵学校(南京);
福州军区步兵学校(南昌);
武汉军区步兵学校(信阳);
广州军区步兵学校(桂林);
昆明军区步兵学校(昆明);
成都军区步兵学校(重庆);
西藏军区步兵学校(松宗);
兰州军区步兵学校(天水);
新疆军区步兵学校(乌鲁木齐);
内蒙古军区步兵学校(呼和浩特)。
步兵学校改名(冠军区名)后,也习惯称原名,即以驻地称呼,如重庆步校、桂林步校。
1962年重庆步校政研室合影
“文革”初期,军队院校受到很大冲击。1969年2月19日军委办事组下发《军队院校调整方案》,错误地作出大砍院校的决定,全军撤销82所,保留43所。其中,撤销汉口高级步校,撤销各军区的步兵学校,陆、海、空军的军、师建立小型教导队(机构很小,十人左右),担任办毛泽东思想学习班,轮训部队干部。
1973年12月8日,经毛泽东主席批准,中央军委批转了全军院校调整领导小组向中央军委提交的《关于全军恢复和增建四十一所院校的报告》。该报告提出:全军拟恢复和增建四十一所院校,连同现有的四十三所,共八十四所。拟恢复和增建的院校包括19所军政干部学校(即指挥学校),其中各军区、海军、空军、炮兵、装甲兵、工程兵、铁道兵、通信兵和总后勤部各1所。军区军政干部学校以原来的步兵学校为基础组建,培训步兵营、团职军事指挥干部,全区营、团职政治干部、后勤指挥干部和部分优秀的连职干部。当时共有11个军区(西藏军区、内蒙古军区分别并入成都军区和北京军区)。根据该报告的安排,从1974年2月至1975年10月,各军区相继组建军政干部学校,执行军级权限。
1975年新疆军区军政干校首届毕业留念
1977年11月7日,中央军委批转了军委教育训练委员会《关于调整和增建军队院校的报告》。该报告确定了院校的体制和领导关系:
合成军队院校体制分为军事学院、高级步兵学校和步兵学校三级。军事学院主要收训优秀的团、师职和部分军职以上干部,培养师、军职以上军事干部;高级步兵学校主要收训优秀的步兵连、营职和部分团职干部,培养营、团职军政干部;步兵学校主要收训优秀的班、排长和部分连职干部,培养排、连长和政治指导员。
南京、石家庄的两所高级步兵学校分别以南京军区和北京军区的军政干部学校为基础升级组建,均隶属于中央军委。各大军区的步兵学校以各军区的军政干部学校为基础组建,北京军区和南京军区原军政干部学校升级组建为高级步兵学校,其步兵学校由各该军区负责另行组建。步兵学校均隶属于各该军区,并冠以军区名:
石家庄高级步兵学校
南京高级步兵学校
沈阳军区步兵学校(大连);
北京军区步兵学校(石家庄);
济南军区步兵学校(济南);
南京军区步兵学校(南京);
福州军区步兵学校(南昌);
武汉军区步兵学校(信阳);
广州军区步兵学校(桂林);
昆明军区步兵学校(昆明);
成都军区步兵学校(重庆);
兰州军区步兵学校(西安);
新疆军区步兵学校(乌鲁木齐)。
根据1977年11月13~19日全军院校工作座谈会通过的《关于全军院校等级权限的编制问题的意见》规定,军委直属的石家庄高级步兵学校和南京高级步兵学校的等级权限为兵团级,各大军区所属步兵学校(11所)为军级。
1980年12月26日,中央军委决定,将石家庄、南京高级步兵学校分别改称石家庄、南京高级陆军学校,将沈阳、北京、兰州、乌鲁木齐、武汉、济南、南京、福州、广州、昆明、成都军区步兵学校,依次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大连、石家庄、西安、乌鲁木齐、信阳、济南、南京、南昌、桂林、昆明、成都陆军学校。步校改陆校,是合成军队发展的需要。至此,有着30年光荣历史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步兵学校完成了历史使命。1985年军队开始百万大裁军,1986年撤销济南、南京、乌鲁木齐、成都4所陆军学校,其余7所陆军学校分属7大军区,改称陆军学院,这都是后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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