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分院招聘公告)

 2025-07-24 09:36:02  阅读 343  评论 0

摘要:根 据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教育发展需要,经学院党委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专职教师。一、招聘对象和条件(一)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毕业生。(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

根 据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教育发展需要,经学院党委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专职教师。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分院招聘公告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6.招聘岗位教师具备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7.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投递个人简历、资格审查、试讲、体检、政审、公示等。

(一)报名时间:2019年9月20日-2019年10月5日

(二)投递个人简历

报名者将个人简历投递至邮箱:

1342067095@qq.com。

(三)投递简历后,会有工作人员给于应聘者邮箱进行反馈。

(四)试讲

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可参加2019年10月8日的试讲。试讲内容为学院教务科指定内容(后期会提前通知应聘人员)。

(五)体检

体检费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要求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六)政审

政审材料由应聘者当地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

(七)公示

确定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报学院人事处审核,并报学院党委同意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分院及学院人事工作要求进行聘用。

三、聘用教师政策

1.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含社保)。

2.分院聘用教师在服务期内,工资5000元以上(转正后按照规定标准进行核定),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附件:《继续教育分院东泉校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继续教育分院

2019年9月14日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分院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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