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副院长是什么级别(浅谈1952年上半年政务院各委员会的单位级别)

 2025-07-24 20:36:01  阅读 410  评论 0

摘要: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之下设立了政务院,政务院以总理1人,副总理4人,秘书长1人和政务委员15人组成。政务院在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之下进行国家事务工作,军事方面属于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并不属于政务院。政务院是国家管理机构的首脑部,成立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之下设立了政务院,政务院以总理1人,副总理4人,秘书长1人和政务委员15人组成。政务院在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之下进行国家事务工作,军事方面属于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并不属于政务院。政务院是国家管理机构的首脑部,成立之初下设外交部、公安部等21个部,法制、民族事务、华侨事务3个委员会,中国科学院,与新闻总署等4个总署、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政务院秘书厅,共31个部门。在政务院和各部、会、院、署、行之间,另设指导各行政部门的三个指导性委员会,负责指导、联系与其相关的各部门的工作。此外还设有相当于指导性委员会一级的人民监察委员会。政务院的四个委员会称"委",其负责人称"主任"、"副主任"。政务院四个委员会的单位级别与各大军政委员会与东北人民政府的单位级别平行,其主任、副主任的行政级别根据1952年政务院的评级标准,一般在行政三级至行政五级之间,个别不适者为行政六级。政务院各委主任与副主任除任政务院副总理、秘书长、政务委员的之外,均非政务院组成人员,他们在政务院的任职实为兼职。政务院的政务会议是由总理、副总理、秘书长、政务委员等20多人组成,通过决议和命令,研究和决定日常的重要工作。而政务院各委的主要负责人则与政务会议成员及各部、会、院、署、行的主要负责人一同参加政务院扩大政务会议。

与军队的单位级别相比较,政务院各委员会的单位级别相当于方面军级(野战军级),与军委下设的各大军区与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平行,军委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各大军区司令员政委的军队级别仿效地方行政级别,是与政务院各委员会主任的行政级别相同。

1954年9月国家机构进行新的调整,政务院上升为国务院,原政务院政治法律、财政经济、文化教育三个委员会撤销,国务院另设立国务院第一至第八办公室,协助总理掌管国务院各部门的工作。原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改为国务院监察部,继续行使原赋予的职能。

一,1952年3月地方评级时政务院各委员会的领导人名单与评级统计

1,1952年3月,政务院四大委员会主任名单:

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主任:董必武(兼)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陈云(兼)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主任:郭沫若(兼)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主任:谭平山

2,1952年3月,政务院四大委员会副主任名单:

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彭真,张奚若,陈绍禹,彭泽民,罗荣桓,吴溉之,张志让,李六如,蓝公武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薄一波,马寅初,李富春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副主任:马叙伦,陈伯达,陆定一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刘景范,潘震亚

3,1952年3月地方评级时政务院各委员会领导人的评级统计:

根据1952年政务院颁布的各级干部评级标准,政务院各委主任、副主任的级别一般在行政三级~行政六级之间。兼任政务院各委主任、副主任的干部按其最高任职评定级别。按评级标准规定,1952年上半年,政务院各委主任、副主任评定的行政级别统计为:

董必武:行政二级,政务院副总理兼政法委主任陈云:行政二级,政务院副总理兼财经委主任郭沫若:行政二级,政务院副总理兼文教委主任谭平山:行政三级,人民监察委员会主任

彭真:行政二级,政务院政法委第一副主任罗荣桓:军队大军区司令员政委级(地方行政二级),最高人民检察署检察长,政务院政法委副主任张奚若:行政三级,政务院政法委副主任彭泽民:行政三级,政务院政法委副主任薄一波:行政三级,政务院财经委副主任兼财政部部长马寅初:行政三级,政务院财经委副主任兼轻工业部部长李富春:行政三级,政务院财经委副主任兼重工业部部长马叙伦:行政三级,政务院文教委副主任兼教育部部长吴溉之:行政四级,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志让:行政四级,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六如:行政四级,最高人民检察署副检察长蓝公武:行政四级,最高人民检察署副检察长陈伯达:行政四级,政务院文教委副主任,中央委员,中央宣传部副部长陈绍禹:行政五级,政务院文教委副主任兼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央委员陆定一:行政四级,政务院文教委副主任,中央委员,中央宣传部部长潘震亚:行政六级,政务院人监委副主任

浅谈1952年上半年政务院各委员会的单位级别

浅谈1952年上半年政务院各委员会的单位级别

浅谈1952年上半年政务院各委员会的单位级别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大学副院长是什么级别(浅谈1952年上半年政务院各委员会的单位级别)】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原文链接:https://www.yxiso.com/fangfa/1944281.html

发表评论:

关于我们
院校搜的目标不仅是为用户提供数据和信息,更是成为每一位学子梦想实现的桥梁。我们相信,通过准确的信息与专业的指导,每一位学子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教育之路,迈向成功的未来。助力每一个梦想,实现更美好的未来!
联系方式
电话: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
Email:beimuxi@protonmail.com

Copyright © 2022 院校搜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BEIMUCMS 3.0.3

页面耗时0.0398秒, 内存占用1.93 MB, 访问数据库24次

陕ICP备14005772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