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华英成秀。
文 | 关成华
立法权和行政权是美国大学的治理结构中的两大关键要素,立法权属于董事会,行政权则归属校长。作为大学行政管理“一把手”,校长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贯彻执行董事会制定的教育政策。校长,在英语中可以称为Chancellor或President。而多校区的大学系统既有President也有Chancellor。President是总校校长,Chancellor通常指分校校长。但也有例外,如加州大学总校校长是Chancellor,而分校校长则被称为President。
总校与分校的关系和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的关系有异曲同工之处:各分校均为独立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有极大的自主决策权,按自身标准招聘教授、招生教学。各分校校长与独立院校校长职能相同,对外代表学校,对内领导学校的各项日常工作。总校并无太大权力干涉分校的运营,其作用主要体现在资源整合分配、协调各分校工作、对外推广等。总校校长对外代表整个大学系统,对内在董事会监督下制订整个大学系统的方针政策,并协调与各分校的关系。
美国大学校长在学校治理中到底扮演什么角色?校长是否需要事无巨细地为学校的每一项工作做决定?还是像君主立宪制国家的元首一样,只是象征性地代表学校,是一个虚设的职位而无实权?实际上,美国大学校长更像是学校的首席执行官(CEO),直接对董事会负责,代表董事会对学校行使领导和管理权力。
随着社会办学主体多元化和办学形式多样化,美国出现了规模庞大、人员众多、结构复杂、耗资巨大的多元巨型大学。在大学内外环境及其结构日趋复杂的形势下,大学校长的角色也逐渐趋于多元化和综合化。
1963年,前加利福尼亚大学校长克拉克•科尔(Clark Kerr)在哈佛大学演讲时,将堪称“多面手”的大学校长描述为协调者、领导者、教育家、创新者和发起人,同时还是掌权者、信息灵通人士、官员、管理者、继承人、寻求一致的人、游说家、瓶颈口。1972年,科尔再次论述了校长的四种角色: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的调解人、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发起人、为自由和质量而战的斗士、学校社会形象的代言人。
克拉克•科尔 前加利福尼亚大学校长
20世纪80年代,美国大学校长协会的一份研究报告提出,美国大学校长的角色构成主要包括计划者、把持者、控制者、建筑师、参与者、教师、领袖和辅导者等。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大学校长的角色还在不断地发展变化,面临着角色分离、角色多元、角色冲突等困难和多种角色整合的任务。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大学组织变化,美国大学校长越来越向职业经理型转变。
在不同利益群体眼中,大学校长也肩负着不同的职责。对于董事会来说,校长是其政策的执行者和管理者;对于教授来说,校长既是学者同僚、又是学术自由精神的守护者;对于学生来说,校长既可以是朋友、又是其学生生涯质量的宏观掌控者;对于职工来说,校长是领导;对于校友来说,校长是伙伴;对于学校外部人员(政府、捐赠者等)来说,校长是学校利益的代言人、说客;而在公众眼中,校长可能是政治家、演说家、教育家、媒体发言人和公众人物。
由此可见,大学校长必须在董事会、学校内部势力、学校外部势力之间的矛盾冲突、合作支持、利益博弈中寻找自己恰当的位置,扮演多元角色。笔者认为,当代美国大学校长既是学校的首席执行官、协调各方关系的外交家,同时也是学校利益的倡导者、代言人和创新开拓的企业家。这篇文章将先介绍美国大学校长扮演的前两种角色。
大学校长就像企业的CEO。对内,统领学校的管理部门,组织协调资源分配,负责学校各方面的管理运营,保证大学的正常运转,保护和支持学术工作的开展;对外,塑造和宣传学校的良好形象,为学校的发展争取资源,筹集办学经费。成功的校长兼具领导者和管理者的双重特质,既有极高的领导组织能力,也有极强的执行控制力。
作为大学校长,如何建设性地使用权力也是一项重要议题。在适当的时候给下属授权是校长领导力的一种体现。权力下放,不仅能减轻校长肩上的重担,而且可以提高学校管理的效能。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随着学校的不断发展壮大,校长面临诸多方面的问题和挑战,一个能力再强的人在如此复杂的环境中,也很难面面俱到。为避免顾此失彼,必须有人分担责任。这一点在哈佛大学第26任校长尼尔•陆登庭的领导过程中有明显体现。
尼尔•陆登庭 哈佛大学第26任校长
陆登庭担任校长之前,哈佛大学没有教务长,由校长兼管学术事务。1991年上任伊始,陆登庭便意识到设立一个教务长职位的重要性。因此,陆登庭设立了哈佛大学历史上第一个教务长职位,果断将主管学术事务的权力下放给教务长。通过这种类似企业CEO经常运用的权力下放的方式,陆登庭得以将主要精力投入到哈佛大学的其他重要事务(如筹资)上,这一举措保证了哈佛大学在其任职期间的稳定发展。
在美国大学复杂的内外部治理结构中,校长对内需要处理好与董事会的关系,协调好行政管理人员与教授、董事会与行政管理人员、教授与董事会、各院系之间的关系;对外需要代表学校处理与各种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为学校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还要处理好学校与社会各界,如政府、企业、校友、学生家长以及其他学校之间的关系。在这一层面上,美国大学校长又扮演着协调各方关系的外交家角色。
在处理学校内部矛盾时,校长需要成为善解人意的倾听者,及时掌握冲突的关键,在最大程度保障学校利益的前提下,提出解决方案。在面对棘手的问题或危机时,校长需要拥有强大的心理承受能力,保持冷静的头脑,既要理解各方诉求,也要明确自身立场,及时化解冲突和危机。
优秀的大学校长往往善于协调、把握、拓展大学与外界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力量之间的关系,需要极高的情商。在处理大学与政府的关系时,更需要谨慎地扮演好维护与开拓政府关系的角色,这是每一个美国大学校长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因此,大学校长必须具备极强的环境适应能力和人际关系开发能力,才能更好地理顺大学与政府、社会的依存与合作关系,为学校的发展营造稳定的内外部环境。
与董事会充当大学与社会之间利益冲突的缓冲带类似,校长经常需要充当董事会与教授之间的缓冲带,帮助两者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增进相互了解与信任。克拉克•科尔曾提出,在众多角色中,大学校长首先是一个中间协调人。
普林斯顿第18任校长夏比洛(Harold T. Shapiro)在1996年的一次演讲中提到:“美国大学校长代表的不仅是外部的需求和目标(财政职责、和平稳定、社会责任等),更代表了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和学术界的需求和目标(增加课程设置、学术自由、学术自治等)。”
夏比洛 普林斯顿第18任校长
有时,董事会成员对学术群体的诉求兴趣寥寥,反之亦然。这导致了校长必须在两者间协调、解释对方的需求。要做到这一点,意味着校长的工作通常包括解释、调节和总结这几个重要方面。换句话说,美国大学校长必须替学术群体向外部社会争取利益,同时也要确保学术群体了解整个社会的兴趣和需求。
校长作为董事会和教授之间的纽带,有责任将教授在共同治理过程中的愿景、诉求及不同意见反馈给董事会;也有责任将董事会的想法传达给教授。校长既有资格担当董事会的执行者,也有资格坐镇学校学术事务,统领教授。校长的双重角色要求其有能力将董事会和教授双方的意见和理念“翻译”解释给另一方,赢得双方的共同信任。由于对学校具体事务了解有限,具有外行治理特点的董事会,有时可能会作出伤害教授利益的决策。此时,校长需要勇于提出反对意见,维护教授的利益。而当校长与董事会意见一致时,则需说服教授,理清整体与局部的关系。这一点在学校经历重大变革,且可能影响到教授利益时尤为重要。
下一篇文章,我将介绍美国大学校长扮演的另外两个角色,即学校利益的倡导者、代言人,以及创新开拓的企业家。
前文回顾(点击标题阅读)● 美国大学董事会制度的利弊分析● 美国大学董事会的组织结构和工作方式● 美国大学董事会的权力和职责● 美国大学董事会成员的产生及构成● 美国大学的董事会制度
版权声明:本文版权归作者所有,欲转载文章,请关注微信公众账号“华英成秀”,直接在后台留言。请在转载使用时注明稿件来源。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大学校长的职能(美国大学校长的多元角色)】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工作时间:8:00-18:00
客服电话
电子邮件
beimuxi@protonmail.com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