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9月9日,浙江省温州市,根据小强热线报道,在9月5日凌晨,一名女子开着车,带着一名男子找到派出所,说希望民警可以帮他们评评理,而民警在处理这件事情的时候,竟发现对方浑身酒气!难道会有“意外收获”?
“你干嘛搞得那么残忍啊!为什么要搞得那么残忍?”一位情绪激动、直跺脚的女子站在派出所门口,这名女子姓郑,在半个多小时前,郑某开车进了派出所,她的男友郭某则坐在副驾驶位置上,那么深更半夜的,这两位找到派出所所为何事呢?
苍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机动中队副中队长黄方定向记者介绍:“凌晨,郑某与郭某在朋友家饮酒后,一并坐在车内休息,在聊天的过程中,双方发生口角,在酒精的作用下,郭某提出要去派出所找民警评理。”
找民警调解纠纷是没有问题的,可是,郭某竟然选择了开车前往派出所,途中,女友郑某认为车是自己的,理应由自己驾驶,于是,双方互换位置,而当时,两个人都已经喝过酒了,驾车到苍南县公安局金乡派出所之后,两人身上浓重的酒气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随后,还发现他们是开车来的,于是立即联系了交警大队前来调查,郭某十分配合,进行了呼气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44mg/100ml,涉嫌酒驾,而一旁的郑某却小动作不断,吹了近十几次,都显示不出结果。
最后,在男友郭某的极力劝说和交警的严厉批评下,终于完成了测试,结果为187mg/100ml,涉嫌醉驾,郑某得知自己因醉驾将面临严惩,瞬间情绪失控、嚎啕大哭,“你怎么可能,我也只有喝了这么点酒!为什么他没关系,我有关系啊?”
郑某大哭着对郭某喊:“你为什么要害我!呜呜~(郭某:那你自己作……)为什么要害我!”
最终,这场闹剧以两人双双被处罚告终,郭某因酒驾被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500元罚款,郑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第二天,这对情侣酒醒后十分后悔,觉得自己的行为十分不可思议,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算自首吗?”
“两个神仙,一对活宝!”
“这两人也是奇葩,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下次不会吵架了。”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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