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朋友圈发布售卖公租房信息 市民交定金后发现问题要求退款被拒
我和朋友通过别人的朋友圈看到,春兰家园的房屋很便宜,一时冲动付了5000元定金。后来才知道当事人销售的房子是岳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管理的公租房,根本不允许个人交易,要求退还定金却遭到拒绝。希望相关部门能帮忙维权。(赵女士)
记者跑腿:
赵女士告诉岳阳晚报全媒体帮办记者,今年5月6日有朋友向她介绍,说位于冷水铺十字路口以东华夏双语学校附近的春兰家园小区房子很便宜,只要13万元一套。朋友告诉她,售房信息是一名方姓市民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的。
赵女士和朋友刘先生得知消息,一起前往春兰家园看了房子后才了解到,方某推销的房子并不是自己在该小区住的房子,而是位于5栋的305和505。方某还承诺5年之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且没有任何其他状况。考虑到环境不错,加上价格特别便宜,赵女士和刘先生分别通过微信向方某转账5000元作为定金。
“交完钱后,我们经过打听才知道方某通过朋友圈销售的房屋其实是公租房,方某并不拥有房屋产权。”赵女士说,公租房和廉租房一样,居住人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居住,根本无权买卖。
了解相关情况之后,赵女士和刘先生先后多次对接方某要求全额退款,但被方某拒绝。“方某起初只同意退还每人2000元,这毫无道理。”赵女士和刘先生在表示不能接受后,方某没过多久便将两人微信好友拉黑。赵女士说,方某不是房屋的权属人,其通过朋友圈等社交平台发布虚假信息,并且收取定金的行为已经涉嫌欺诈。
帮办记者就此事致电方某,其表示,5栋305和505的房主都是岳阳人,在外地务工,赵女士等人要看房子,房主均从外地赶回,因此产生了一些车费等开支,所以不能全额退还所付款项。
随后,帮办记者和赵女士及刘先生一起来到岳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说,公租房廉租房的权属都不是居住人,取得居住权的市民无权交易和处置公租房和廉租房。市民通过正当途径取得了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居住权,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也不能随意取消他们的居住权。工作人员表示,方某擅自发布公租房销售信息的行为,扰乱了正常的住房保障市场,因此该中心对方某居住的公租房采取断水断电措施,以加强对方某的教育。
帮办记者之后又与赵女士及刘先生找到梅溪派出所反映情况,派出所组织赵女士、刘先生和方某协调后,方某同意返还赵女士3200元,返还刘先生3000元,但要求赵女士和刘先生对接岳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恢复其所住公租房的水电供应。赵女士和刘先生再次来到该中心反映情况,但工作人员拒绝了他们的请求,并建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帮办记者 何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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