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t大学(哈工大)

 2025-07-30 20:36:01  阅读 622  评论 0

摘要:导读:又有五所高校发布2022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啦!他们分别是哈尔滨工业大学、吉林大学、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国防科技大学,都有哪些要求和计划?随小桥一起看看吧!温馨提示:本文篇幅较长,可以试试搜索关键字进行关注院校查看!往期回顾:《厦门大学、东南大学、大连理工大

导读:

又有五所高校发布2022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啦!他们分别是哈尔滨工业大学、吉林大学、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国防科技大学,都有哪些要求和计划?随小桥一起看看吧!

温馨提示:本文篇幅较长,可以试试搜索关键字进行关注院校查看!

往期回顾:

《厦门大学、东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四所高校2022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发布!》

《东南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山东大学发布2022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武汉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发布2022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2022北京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强基计划简章发布!》

哈尔滨工业大学2022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文件精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22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亦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研究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热爱祖国、志向远大、高考成绩优异、综合素质优秀,对报考的专业有浓厚兴趣且有志于将来从事报考专业领域基础科学研究工作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

高中阶段在报考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在数学、物理、信息学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一等奖或二等奖,且有志于将来从事报考专业领域基础科学研究工作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省份

1. 招生专业

我校强基计划的招生专业、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科类要求及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见下表。

强基计划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哈工大、南开大学、国防科技大学等五校发布2022强基招生简章

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应用物理学专业不招收患有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的考生。

2. 招生省份

我校强基计划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各省份投放专业及招生计划数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三、报名及选拔程序

(一)强基计划报名

4月10日至4月30日考生可登录哈尔滨工业大学强基计划招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13),按平台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根据分省投放专业计划选择一至四个专业(区分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以考生报名系统内数据为准)作为专业志愿,并可自行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报名截止后所有考生的专业志愿及其他报名信息均不得修改。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考生确认是否参加强基计划校考

6月11日至6月18日考生必须在报名系统中确认是否参加我校强基计划考核,并签订承诺书。确认不参加考核或逾期未确认参加考核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强基计划入围资格。对于确认参加学校考核又无故放弃的考生,通报生源省份考试招生机构并如实记入诚信档案。

(四)入围学校考核办法

确认参加考核的考生中,对于第一类考生,高考总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下同)的前提下,按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数的4倍依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和入围专业(末位同分均入围)。对于符合报名条件的第二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破格入围,且入围专业为考生第一专业志愿。

考生入围专业确定后不得更改,并以入围专业作为最终的专业志愿进入考核环节。

6月26日前完成强基计划入围工作,并公示入围标准。我校届时将同步发布考核具体安排,请入围考生留意我校本科生招生办网站的相关通知。

(五)学校考核

我校将于6月30日至7月3日期间进行强基计划考核(包括综合面试、体质测试两部分),具体考核时间见准考证。

1.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在入围专业领域内的志向兴趣和学习科研能力等,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过程中我校将对综合素质档案进行考察。

2.体质测试

体质测试项目为一分钟跳绳。强基计划考生必须参加体质测试,无故不参加体质测试视为放弃我校强基计划考核资格。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体质测试的考生,须提供三甲医院证明,我校视情况予以免测或安排补测。

3.校考成绩

我校以综合面试成绩为校考成绩,体育测试成绩仅设合格线,不计入校考成绩。

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再进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1.体育考核测试合格是录取的基本条件

2.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考生高考成绩(折合为百分制)*85%+校考成绩(百分制)*15%。

3.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按入围专业排队,根据分省分专业计划数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如存在综合成绩同分情况,依次比较高考总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较高考总成绩、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同专业第一类考生的录取标准的,我校予以预录取,录取不占用第一类考生分省计划;未达到对应录取标准的,不予录取。

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我校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入校后,将按照单独制订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采用单独编班,实行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培养模式,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培养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

1.阶段性考核和动态进出办法

强基计划将根据各专业分阶段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开展阶段性考核,实行动态进出机制。对于阶段考核未达到要求的学生,转入该专业普通班学习。

2.本硕博衔接培养方案

完成强基计划本科阶段学习,达到强基计划培养要求的学生采用“本硕博”或“本博”衔接培养模式在各专业相关衔接方向继续培养(详见我校招生办网站)。“本硕博”衔接模式培养的学生,硕士、博士阶段可在我校校本部、威海校区、深圳校区之间跨校区学习。

3.其他激励机制

学校将从未来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的角度出发,强化强基计划学生的基础能力,配备优秀教师承担课程任务;同时为强基计划学生进入院士、杰青等创新团队创造条件,并为其开放各类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

学校还将多渠道筹措经费,设立专项资金,加大对强基计划的经费投入,资助强基计划优秀学生到国际顶尖学校开展国际交流与联合培养;学校单独设立面向强基计划学生的奖助学金,奖励学习优异的学生,鼓励他们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对于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对于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本科阶段不得调转专业。

(四)综合面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考核的考生如存在家庭经济困难等情况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哈尔滨工业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哈尔滨工业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本简章由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50001

电话:0451-53985216(强基计划专项咨询QQ群:429692978)

传真:0451-86417835

网址:https://zsb.hit.edu.cn

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

2022年国防科技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强基计划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2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国防科技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湖南、山东、河南、辽宁、四川、江西和贵州等7个省份),符合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我校招收的强基计划考生为无军籍学员,申请报考考生除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考生须为应届高中毕业生;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历史清楚,无重大问题;身心健康,无严重急慢性疾病,无传染病,面部与身体各部位无明显缺陷,双眼矫正视力在4.8以上,无色盲、斜视、对眼等眼疾,听觉、嗅觉及发音系统正常(身体条件以高考体检表为准)。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以下两类考生均可申请报名: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

此类考生高中阶段须在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一、二等奖。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奖项名称为:中国数学奥林匹克(中国数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中国化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获奖信息以中国科协公示的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获奖学生名单(http://gs.cyscc.org/)为准。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

我校按照教育部要求,突出基础学科支撑引领作用,2022年强基计划安排数学与应用数学(070101)专业和物理学(070201)专业招生。实施“3+3”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须包含物理,实施“3+1+2”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首选科目须为物理,非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须为理科生;考生入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教学内容安排教学。

2

我校综合考虑各省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和学校人才培养需要等因素,确定无军籍本科强基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且计划单列。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01

报名时间和办法

4月8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国防科技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91002),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02

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03

报名确认

6月10日至20日,考生须在报名平台进行确认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或签订诚信承诺书者,视为自动放弃。

04

入围校考办法

6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公布),在所有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的考生中,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按学校分省招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各省入围学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均入围)并公示入围标准。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须达到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关特殊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于第二类考生,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达到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关特殊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即可入围。

05

学校考核

6月底7月初(不晚于7月4日,具体时间另行公布)期间举行学校考核(含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1

笔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经典物理基础(每门科目150分,总分300分)。

2

面试考核思想品德、人文素养、学科特长、科学思维和创新潜质五个方面,每个方面30分,面试总分150分。综合素质档案是面试的重要参考。

3

体质测试项目包括50米跑、立定跳远、1000米跑(男生)或800米跑(女生)。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对应项目高三年级标准,考生参考的各项体测成绩平均分须达到60分。体测为合格性测试,体测成绩不纳入综合成绩。

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体测者,须提交三甲医院诊断证明,由体测现场医疗组根据证明和考生身体状况确定豁免单个或多个体测项目。无故不参加体测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录取资格。

4

根据教育部对强基计划实施高校关于“严格校考管理”的统一要求,对于确认参加学校考核又无故放弃(包含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的考生,通报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并如实记入诚信档案。

5

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疫情防控形势等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06

录取办法

··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校考笔试及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

考生综合成绩=高考加权总成绩*85%+(校考笔试成绩+校考面试成绩) *N*15%(N系数=生源省份高考加权成绩满分/校考成绩满分)。

高考加权总成绩为高考各单科成绩分别加权后的总成绩,具体为:

高考加权总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理综成绩(高考改革省份为高考物理成绩))*120%+高考其他单科成绩总分*100%。

··确定录取名单

根据各省份强基计划招生名额和考生填报志愿,所有入围校考的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成绩优先)确定相应省份强基计划预录取考生及专业(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高考加权总成绩、校考笔试成绩和校考面试成绩)。

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7月上旬(具体时间根据工作进展确定)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01

阶段性考核和动态进出机制

1

本科阶段。强基班采取动态管理,每学年末进行一次阶段性考核。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退出,回到普通班学习。有下列情形之一,调整出强基班:连续两学期综合排名在本班后5%(含)者;达到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的降/留条件者。第三学年初学生可选择研究方向,鼓励选修该方向研究生课程,开展毕业设计预研究工作;第三学年末取得研究生资格的学生,确定研究方向和导师,参与重大科研项目攻关。

2

硕博阶段。第一学年末启动开题工作,无法按时完成开题的,可适当延期,最长延期半年。完成硕士阶段课程修读任务并开题通过者,进入博士阶段学习,未通过者转为硕士生培养。第三学年末组织完成中期考核,对品德修养、课程学习、创新研究、身心健康等方面进行全面考评。中期考核通过者,继续完成博士学业;未通过者,如满足硕士学位要求则授予硕士学位准予毕业,如不满足硕士学位则按硕士肄业处理。

02

本硕博衔接培养方案

课程衔接:从第三学年开始,由导师指导学生设计其本硕博一体化课程修读方案,可提前选修研究生课程,研究生阶段承认其学分。

课题衔接:本科期间不定期发布相关学科及交叉学科案例课题,鼓励学生自由申请,逐步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科研创新能力。从第三学年开始,每学期选拔优秀学生参与导师组主导的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开展科研工作。取得研究生资格即确定研究生导师,在导师指导下完成本科毕业设计,并初步确定研究生课题。

本硕博衔接:本科阶段达到毕业学分要求的学生,可以通过“学籍转段”攻读硕士研究生;成绩突出者,可攻读博士研究生。

03

激励机制

1

实施学分制,个性化培养。瞄准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领军人才培养目标,实施学分制,兴趣引领,由学术导师针对学生特点及兴趣爱好设计个性化培养方案,激励学生提前完成课程。学分构成满足毕业条件,允许提前毕业,提前攻读硕博。

2

单独开班,小班教学。构建由通识课程、专业课程以及特色课程组成的课程新体系。汇聚国家级教学团队,创新构建“教、学、管、创”四位一体教育教学模式。由国家/军队名师引领的高水平教师团队授课,由热爱学生、知识面广、管理能力强的人才担任班主任。

3

学业导师全程指导。每名学生配备由博导、青年骨干和管理专家构成的导师组,对其课程学习、科研工作、生活以及其他方面的困难予以及时沟通和解决。

4

开放办学,联合育人。邀请国际知名学者和名师来校授课、研讨,参与学生教学与指导工作。以联合培养、暑期学校、短期学习、国际性学术活动等方式分批送到国内外一流大学进行学习和交流。

5

科教合作,协同创新。建立优秀学生参与重大科研攻关项目机制,允许学生深入参与导师课题。本科期间不定期发布相关学科及交叉学科案例课题,鼓励学生自由申请。第三学年开始,每学期选拔优秀学生参与导师组主导的重大科研项目攻关,提前接受科研实践,实现前沿课题、一流导师和优秀学生的有机结合。

6

设立专项奖学金。奖励在相关专业学习成绩和实践能力优异的学生。

五、其他说明

1

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学校。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2

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

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本科阶段不允许转专业。

4

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学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5

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1

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国防科技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国防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2

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3

国防科技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国防科技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德雅路109号国防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410073

招生咨询电话:

湖南省考生咨询张老师(13755062982);

山东省考生咨询王老师(13786198466);

河南省考生咨询钱老师(13975186320);

辽宁省考生咨询刘老师(13973118440);

四川省考生咨询刘老师(13787225628);

江西省考生咨询余老师(15111053730);

贵州省考生咨询唐老师(18073156674)。

传真:0731-87000299

电话:0731-87000245

电子邮箱:zsb@nudt.edu.cn

国防科技大学招生网:

http://www.gotonudt.cn或http://www.nudt.edu.cn

国防科技大学纪委(非招生咨询电话):0731-87000711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2022年天津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2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天津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综合素质全面、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任一科目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奖名单以中国科协(http://gs.cyscc.org/)公示为准。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强基计划招生计划及范围

在实行“3+3”新高考改革模式的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以及实行“3+1+2”新高考改革模式的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南省、广东省、湖北省、重庆市招收符合所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考生,在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甘肃省招收理科考生。

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看我校招生专业在生源省份的招生计划。

2.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及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我校2022年强基计划重点投放优势基础学科相关专业。考生须选择1个专业志愿,且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一经确认志愿,报名系统中所有信息不得再进行修改。报名截止后,网站报名信息均不予退回处理。

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及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见下表:

哈工大、南开大学、国防科技大学等五校发布2022强基招生简章

(1)标记“#”的专业表示不招收患有相关色觉异常(俗称色盲、色弱)的考生;

(2)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3)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三、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4月10日-30日

确认考试:6月10日-20日

确定入围校考考生名单:6月26日前

校考时间:7月4日前,具体时间安排届时参见报名系统及我校本科招生网通知。

录取时间:7月5日前

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强基计划报名、入围、校考、录取等相关工作,我校将调整工作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四、报名方式

考生可登录天津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56),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注意事项:

(1)所有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可通过“非破格”和“破格”两种方式申请进入我校强基计划校考环节。第一类考生须通过“非破格”方式申请,第二类考生须通过“破格”方式申请。对于第二类考生,若后续经我校审核不符合“破格”进入我校强基计划校考环节的条件时,自动转为第一类考生;

(2)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如实填写高考选考科目。如因高考选考科目填写错误而影响入围校考和最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3)请考生在报名系统中“确认志愿”前务必仔细检查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报名系统中所有信息不允许修改;

(4)若因考生没有按时完成报名、信息填写错误等原因导致报名未成功,责任由考生自负。

(5)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不收取报名费。

(6)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五、选拔程序

(一)报名考生均须参加2022年全国统一高考

(二)报名考生确认考试

报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确认是否参加我校强基计划考核,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参加我校考核以及后续录取的资格。我校将在完成确认考试的考生中根据入围校考办法确定入围名单。对于确认参加学校考核又无故放弃的考生,将通报生源省份考试招生机构并如实记入诚信档案。

(三)入围校考办法

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的高考总成绩,下同)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下同);对于以第一类条件报名的考生,高考成绩还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高考满分的75%。考生高考成绩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我校提供的成绩为准。

对于第一类考生,将按照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据我校在生源所在省(区、市)强基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的5倍确定入围我校考核的考生名单,额满为止,末位同分全部入围。若部分招生专业入围名额未满,则从暂未入围且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相关专业入围名单,额满为止,末位同分全部入围。

对于第二类考生,我校将组织审核并确定考生是否符合该类报名条件。若考生符合该类报名条件,且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可破格入围我校考核环节。

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是否入围我校考核环节。

(四)高校考核

入围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后续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我校规定参加面试和体质测试,具体测试安排详见准考证。考生按规定参加我校考核后,我校将按照简章规定的录取办法对考生开展录退工作。未按规定参加我校考核者视为放弃后续录取的资格。

1.面试:依据不同专业培养特色分别制定测试方案,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兴趣志向、科研潜质、科学精神等。面试采取考生、评委、考场随机编排的“三随机”工作机制,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2.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作为面试考核参考资料。综合素质档案以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我校提供为准。

3.体质测试:测试项目为身高体重指数(BMI指数)、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版)中对应项目高三年级组标准。

注:考生需提前自行购买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间涵盖来校测试全部时段(未购买者,测试过程中发生意外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我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再进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我校将考生高考成绩、校考面试成绩按比例合成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100)×85%+(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15%。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我校将依据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若部分专业未录取满额,则从暂未录取且服从调剂的同省份第一类考生中,依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

在上述录取过程中,对于同分考生,依次按高考成绩、单科成绩(依次为数学、语文、外语)、体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额满为止。

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后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及时公布录取结果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六、培养方案

天津大学秉承“兴学强国”使命,面向国家战略需求、人类未来发展、思想文化创新和基础学科前沿,致力于培养能担当民族复兴大任、勇攀世界科学高峰、引领人类文明进步的一流卓越人才。

1. 人才培养模式

天津大学充分发挥新工科集群优势,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培养相关交叉学科领域高层次拔尖人才。注重对学生家国情怀、全球视野的塑造和培养,依托相关学科领域的国家重大项目、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级教育教学和科研创新专家人才,实施对强基计划学生的引领和培养,通过进一步夯实学生基础、加强思维训练和创新意识与能力培养,来达成人才培养目标;面对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将在“一制三化”(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等有效人才培养模式基础上,依托“新工科”建设优势,注重培养学生分析、推理、解决基础科学问题,并将基础研究转化应用于实践、解决重大实际问题的能力和信心。

天津大学实施以研究型项目为主线的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大师引领,由院士、教学名师等高层次师资引导学生科研实践。实施本研衔接的培养体系,建立本硕博人才培养方案的联动机制,科学设计不同阶段的教学内容,本科阶段培养夯实基础学科能力素养,硕博阶段既可在本学科深造、也可探索学科交叉培养,学生在学业导师指导下有效衔接本科至研究生的学习与科研。实施与世界名校名所联合培养,推动国内外双向合作,引导拔尖学生接触世界科学文化发展、融入国际一流学术群体,培养学生国际文化理解能力和跨文化合作能力,承担为解决人类共同面临挑战而奋斗的使命。强化质量保障机制,建立全方位学生立体成长档案、多阶段的动态进出机制、在校生及毕业生跟踪调查机制,根据质量监测和反馈信息为学生提供全面的学习档案和能力清单,以数据和事实描述学生特点、特长和能力等,助力每位学生的人生成长。

2.其他激励机制

(1)按照天津大学优异生培养政策进行培养和管理,在奖学金评选等方面予以倾斜;

(2)除国家和学校的奖学/助学金外,将设立优秀学生奖/助学金,额外奖励/鼓励强基班中的优秀学生;

(3)设立强基班学生科研见习基金,支持学生开展科学研究;

(4)设立专项经费支持和资助学生到国内外知名高校进行访问学习。

七、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对于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我校。对于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本科阶段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八、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天津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按要求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天津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天津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九、所有信息全部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及报名系统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测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十、本实施方案最终以教育部公示方案为准。若教育部2022年相关政策变化,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

十一、本简章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内雅观路135号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行政服务中心(杏荪楼)A116室

邮编:300354

招生咨询电话:022-60316985、022-27405486

传真:022-27401800

电子邮箱:tdzb@tju.edu.cn

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tju.edu.cn/

对于招生期间违规违纪行为可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2年4月

2022年南开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要求,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南开大学2022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南开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

高考成绩优异,学科专业能力突出,创新能力强的考生。

第二类:

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破格入围条件为高中阶段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或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哈工大、南开大学、国防科技大学等五校发布2022强基招生简章

注: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第二类考生只能报考对应获奖学科的招生专业(其中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对应数学与应用数学或物理学专业)。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详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请登录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查看。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4月8日9:00-4月25日17:00考生可登录南开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55),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入围校考办法

高考成绩公布后,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高考总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按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6倍确定各省入围我校考核考生名单,并公示入围标准。若考生高考总成绩相同且符合入围条件,则同时入围,即末位同分均入围。对于第二类考生,达到学校破格入围条件和相应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不占用第一类考生的入围名额。

以上两类考生高考总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四)学校考核

考生须在6月11日9:00-6月19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我校强基计划考核并签订承诺书,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未确认参加者视为放弃我校强基考核及后续录取环节。对于确认参加学校考核又无故放弃的考生,我校通报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并如实记入诚信档案。

6月底举行学校考核(含面试和体质测试)。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考试地点及考试时间具体安排情况详见准考证,准考证信息查看及下载打印的具体开放时间详见报名平台个人报名账号内的通知。

1.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及专业能力。面试成绩根据面试情况和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综合得出。

2.体质测试包括:身体形态、机能等方面的基本素质测试,测试结果作为学校考核的重要参考,学校考核面试成绩和高考总成绩均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体质测试成绩更高者。

3.对于第二类考生,我校将根据其学科特长单独进行考核。

4.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再进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总成绩×85/高考满分值+学校考核面试成绩×15/学校考核面试满分值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我校确定录取使用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综合成绩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总成绩高的考生。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同科类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所需计划不占用第一类考生强基计划名额。

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我校强基计划培养模式体现为“一制三化”“交叉培养”“动态进出”,在教学组织方面按照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合作与交流的模式,组织课程学习和科研训练;在培养方面坚持以基础学科为本源,开展多学科交叉融合,给未来高阶发展方向培养夯实基础;在培养过程设有“动态进出”机制,确保强基计划培养工作保持高水平,培养的人才保证高质量。

具体培养方案详见强基计划报名网站通知公告内各专业强基计划介绍。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本科阶段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学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南开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南开大学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一)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2-60365167、23504845传真:022-23501669电子邮箱:zhshb@nankai.edu.cn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zsb.nankai.edu.cn

(二)各学院培养政策咨询电话

数学科学学院:宋老师 022-23508372

物理科学学院:程老师 022-23508052

化学学院:刘老师 022-23508841生命科学学院:王老师 022-23508897历史学院:谢老师 022-85358998哲学院:王老师 022-23508268文学院:谢老师 022-23501368

(三)纪委办公室电话:022-85358691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

邮编:300071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本简章由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

吉林大学2022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我校2022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吉林大学强基计划”)。学校通过招生与培养一体化改革,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

对于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中获得全国决赛一、二等奖,并且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公布的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以破格入围。破格入围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必须与竞赛对应。

我校强基计划部分课程实行英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二、招生专业

哈工大、南开大学、国防科技大学等五校发布2022强基招生简章

注:1.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所报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4月10日—30日考生可登录吉林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183),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考生须于6月12日—20日登录报名平台确认参加我校校考并签订承诺书,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四)入围校考办法

对于第一类考生,在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达到生源所在省公布的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以各省份划定分数线为准,下同)上理科110分(含)、文科50分(含)、综合改革60分(含)的基础上,依据高考成绩,原则上按照不超过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四倍确定各省入围我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均可入围),并公示入围标准。对于第二类考生,达到我校破格入围的条件和相应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破格入围人数不受限制。

考生请于6月27日上午10:00后登陆报名平台查询入围情况。

(五)我校考核

1.考核时间、地点

考核时间:2022年7月2日开始

考核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考生请于6月30日10:00后登录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具体考核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考核安排

入围考生请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时参加我校组织的考核(含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1)笔试、面试内容(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专业

笔试内容

面试内容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学

心理素质、专业素质

物理学

物理

化学

化学

古文字学

语文

(2)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面试重要参考。

(3)体质测试方式为考核坐位体前屈、跳绳。

(4)高校考核成绩折算办法:高校考核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

我校考核工作安排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再进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7.5×85%+高校考核成绩×15%。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在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达到60分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同省份该专业的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预录取名单。如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成绩高者,再相同,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专业依次为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者,古文字学专业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者。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体质测试成绩好的考生。

对于第二类考生,在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达到60分基础上,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根据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预录取名单。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第一类考生同分录取规则录取。

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环节

(一)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引导学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针对强基计划录取学生单独编班,实行全程导师制,提供一流学习条件和环境,加强通识教育、学科基础教育与学科交叉培养,推进科教协同育人,夯实学生基础学科能力素养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二)强化学业质量保障,开展阶段性考核和动态进出。学校坚持“厚基础、重实践、严要求”的育人原则,因材施教、分类培养,各专业实施科学化、多阶段的动态考核与进出机制。

(三)符合我校强基计划培养要求的学生,可选择“本硕”或“本博”衔接培养模式,直接转段进入我校研究生培养阶段继续培养。

(四)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入校后原则上不得转到录取专业之外的专业就读。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对于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报名平台。对于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报名平台。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对于确认参加学校考核又无故放弃的考生,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并如实记入诚信档案。

(四)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吉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和吉林大学考试中心分工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吉林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吉林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邮箱bkzsjd@jlu.edu.cn。

七、咨询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邮编:130012

咨询电话:0431-85168305

传真:0431-85166226

电子邮箱:bkzs@jlu.edu.cn

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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