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咱们继续之前的小升初报名条件专题
其中,海安的家长要密切关注
注:以下内容参考2018年,19年以实际情况为准~
海安市初中入学主要分为一下几种情况:
施教区入学条件:
户证一致,即入学儿童户籍与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并与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住所的住宅房屋产权证一致。
所需材料:
全家户口簿、儿童父母身份证、房产证(不动产权证)
根据区域内学校布局、招生计划等情况,统筹安排到学额有空余的学校。若市区统筹安排入学人数如超过空余学额数,将采取电脑随机配置等办法安排。
招生对象:
一是儿童全家在城镇只有户籍而不能提供监护人房产证的;
二是外市户籍的流动人口子女、本市户籍的进城务工创业人员子女;
三是其他按政策应该统筹安排入学的对象。
所需材料:
儿童监护人须提供身份证、全家户口簿、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本市户籍的不需要)。监护人在流入地有房产的,提供居住房产证(不动产权证)。
在流入地务工的:
1、经人社部门鉴证并备案的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2、人社部门颁发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3、儿童拟入市区初中的,监护人须提供企业缴纳五险的证明。
在流入地创业的:
1、工商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已纳税或免税证明
儿童只有监护人(父母)一方在流入地务工创业的,还需提供另一方在非户籍地工作的有效证明,以及由儿童毕业学校(幼儿园)、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户籍地无条件监护证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儿童监护人在流入地的务工、创业时间须在半年以上。
1.学生全家户籍和监护人房产均在市区,但地址不一致的,按房产地址所属施教区学校入学。
2.被征收(拆迁)房屋家庭子女入学。
过渡期内,被征收(拆迁)房屋家庭子女在新安置地所属施教区学校或原住宅所属施教区学校入学。过渡期后,在新安置地所属施教区学校入学。监护人须向学校或幼儿园提供房屋征收协议。临时性过渡处所,不作为入学依据。
3.居住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是指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普通住房的全部产权,对商业用房、自住房仅有部分产权、仅有车库等产权证不作为入学依据。期房(尚未取得住宅房屋产权证)不作为入学依据。
4.现役军人、烈属、侨属、三峡移民等人员子女入学以及市少体校招生按有关规定执行。
5.从2018年开始,对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实行学段管理制度,即每学段内(幼儿园3年、小学6年、初中3年),学校(幼儿园)对施教区内同一住房只提供一个入学名额(同一家庭除外)。
6.从2019年开始,将对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实行不动产权证、户籍获证时限制度,凡当年入学的,取得不动产权证、迁移户籍的截止时间为当年的6月30日(含6月30日)。
今天就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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