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信息服务事业部 编制
近期,成都七中实验学校小学部食堂向学生售卖过期发霉食品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其实,国家及地方为保障学生的食品安全,针对各地校园食堂、供餐单位及周边五毛食品等都发布了相关文件,2019年2月27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及教育部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市监食经〔2019〕8号),防范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以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下面,食品伙伴网为大家详细介绍下国家及地方层面近些年发布的有关学校食品安全的法规文件。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食品安全
2012年5月23日,教育部等15各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食堂以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吃的营养、吃的放心。
关于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
2016年6月16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6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食安办〔2016〕12号),旨在加强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推动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同年12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6部门发布《关于开展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联合督查工作的通知》(食安办〔2016〕26号),对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进行联合督查。
2018年4月14日,国家市场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整治工作的通知》,对校园及周边 “五毛食品”进行整治。
北京:
2017年2月16日,北京市食药监发布《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加强北京市校园(含托幼机构)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用餐安全,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预防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山东:
2015年11月24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规范全省范围内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和为学生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自查以及监管部门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保障学生饮食安全。
湖北:
2016年9月6日,湖北省食药监发布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6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含托幼机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提高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水平的总体要求以及工作任务等进行了详细要求。
此外,食品伙伴网整理了近些年国家和地方发布的部分校园食品安全相关法规,供大家参考。
作者:食品伙伴网信息服务事业部
审核:孙国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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