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某是一名大学老师,前几年与朋友合伙做生意亏损,导致欠下诸多债务,本案原告雷某多次向被告舒某讨要欠款无果,于2019年1月21日向南昌市青云谱区法院起诉,法院判决舒某归还雷某共计欠款人民币三十万元整。
随后雷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法院查实舒某的工资、公积金等所有收入均被另案查封冻结,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
法院执行干警在传唤被告舒某到庭时,发现舒某仍然住在其前妻陶某家中,执行干警在与其前妻陶某的谈话中了解到:当时舒某与人合伙做生意也是为了改善两人的生活水平,初衷是好的,后来生意失败导致欠下诸多债务,不想连累妻子,随即两人两年前办理了离婚手续。
当陶某得知法院现在要将前夫采取拘留强制措施后,其主动要求为舒某做执行担保,陶某是本地一小学老师,有一定的收入来源,原告雷某眼看执行无望的案件有望得以执行,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三方立即签订了和解协议后,该案终结结案。
来源:青云谱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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