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获奖考生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有关高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20〕68号)规定,为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获奖考生资格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闽教考〔2020〕68号文件规定:、的,须于向就读学校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一),符合申报对象的考生须,。考生若未按时申报,视其自行放弃资格。
(二)4月16日前,各高校汇总初审后,须按要求填写《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获奖考生花名册》(附后),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扫描)和电子版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ksypzc@mail.eeafj.cn。逾期不予受理。
(三)考生名单须经审核并公示无异议,方取得获奖考生资格。
请各高校高度重视,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群、QQ群等形式,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时申报,并做好工作记录,防止漏报、错报。
附件:
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获奖考生花名册.doc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4月8日
原网址:https://www.eeafj.cn/gkzsb/20210408/108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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