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广西医科大学录取规则

 2024-09-22 18:05:01  阅读 634  评论 0

摘要:2023广西医科大学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规则第九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工作机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第

2023广西医科大学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工作机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

2023广西医科大学录取规则

第十条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学校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严格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未满额,在征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和人数,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被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的,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对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顺序志愿录取规则:学校采用“志愿优先”的原则,对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一条实施高考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则和程序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为准,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的省份,按所在省份公布的规则执行。

第十二条学校执行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与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三条投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投档。

第十四条入学后,我校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第十五条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概不录取;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同时从学生就业、工作岗位的特殊性考虑,对报考我校部分专业考生的身体状况提出以下规定:

(一)要求报考以下专业的考生无色盲、色弱:

1.本科专业: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儿科学、法医学、精神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妇幼保健医学、临床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卫生检验与检疫、药学、中药学、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智能医学工程、医学实验技术、护理学、助产学、运动康复

2.高职专业:护理、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学美容技术、药学

(二)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明显缺陷的考生慎报我校医药类专业。

(三)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我校不予以录取。

(四)口腔医学专业不录取左利手考生;

(五)护理学(本科)、助产学、护理(高职)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6cm。

(六)我校所有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报考法医学专业的考生,有意向去公检法单位就业的,相关要求请参考公检法公务员招考条件。

第十六条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在本科第一批次招录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生源不足时,学校将减少录取计划。凡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我校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专业志愿的正常录取。

第十七条临床医学(国家免费医学定向生)专业属于国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只在广西招生。该专业单设志愿,在本科提前批录取。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卫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承诺毕业后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

第十八条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安排在专项计划批录取,执行本科第一批次资格线。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第十九条学校同时招收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和少数民族预科生。

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面向广西招生,且需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考生:(一)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农村户口;

(三)老、少、边、山、穷县(市、区)的少数民族。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批A类批次录取,可享受免除读预科一年学费的优惠政策。

少数民族预科生面向广西所有少数民族考生招生,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批B类批次录取,考生入学后根据规定按学年收取学费。

被录取的预科生到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学习一年。学习期满,考核合格者将依据相关规定,分配到我校除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外相关本科专业学习。

第二十条各专业新生均按所录取的专业报到,入学后原则上不再进行专业调整。如确有转专业需求的,本科学生按《广西医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执行,高职(专科)学生按《广西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生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转专业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录取名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向考生公布,同时在学校本专科招生网公布。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2023广西医科大学录取规则】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原文链接:https://www.yxiso.com/news/13309.html

发表评论:

关于我们
院校搜的目标不仅是为用户提供数据和信息,更是成为每一位学子梦想实现的桥梁。我们相信,通过准确的信息与专业的指导,每一位学子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教育之路,迈向成功的未来。助力每一个梦想,实现更美好的未来!
联系方式
电话: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
Email:beimuxi@protonmail.com

Copyright © 2022 院校搜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BEIMUCMS 3.0.3

页面耗时0.0345秒, 内存占用1.99 MB, 访问数据库22次

陕ICP备14005772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