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根据《江苏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办法》(江大校〔2021〕13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2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年龄要求:一般在59周岁以下(1962年9月1日后出生),符合学校延期退休年龄至65周岁基本条件的在61周岁以下(1960年9月1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日。
2.课题项目(经费)要求:
状态 | 经费 | 正在主持 | ≥20万元 | 正在主持 | ≥30万元(单项项目经费) | 正在主持 | ≥50万元(单项项目经费) | 正在主持 | ≥50万元(单项课题当年到账经费) |
注:
1.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经费按1/3折算;2.学校引进认定的博士生导师2年内免于审核。
3.其他要求:
(1)三年内招生留学研究生≥1人(含海外博士后)或有≥1/3博士生赴境外交流≥3个月(江苏高校优势学科≥1年)。
(2)博士生导师每年招生第2名博士需缴纳5万元调节金,第3名博士生需缴纳调节金10万元。博士生导师使用学校奖励指标招收博士生的不需要缴纳调节金。
鼓励各招生学科和学科所在学院在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制定更高招生标准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后执行。
二、申请程序
1.9月6日前,相关学院制定博导资格审核招生标准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2.9月10日前,拟招生的博士生导师在线填写招生资格审核信息,网址: http://bdsh.ujs.edu.cn/,填写说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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