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哈尔滨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试行)》(哈师大发〔2021〕30号)(附件1),为提升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我校攻读博士学位,做好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2022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相关工作。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申请人须为全日制应届学术型硕士毕业生(哈尔滨师范大学除外),申请条件按《哈尔滨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三、申请及审核程序
1.申请人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审批表》(附件2),提出书面申请,上报拟攻读博士专业所在学院或学科审核。
2.申请人拟攻读博士专业所在学科组织评审小组,负责对申请-考核”制硕士研究生进行综合考评,确定推荐人选,上报研究生院审核。
3.研究生院审议通过后,网上公示。
四、注意事项
1.各培养学科严格按《哈尔滨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试行)》进行考核(与硕博连读工作一并进行),并于11月25日前将考核方案报研究生学院备案审核(其中包含被考核人员名单、考核时间、地点等信息)。考核方案中必须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且占比不低于10%。
2.申请人拟攻读专业应与我校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学科专业相同,拟报考博士生导师须具有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具体专业目录见附件3。
3.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占用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每位导师限招1人。如博士研究生导师当年已经招收了硕博连读”的博士研究生,则不再允许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4.各学院请于2022年11月30日前将《哈尔滨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审批表》、《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4)及《2023年申请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附件5)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2年11月1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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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链接:http://yjsxy.hrbnu.edu.cn/info/1044/233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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