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咸阳师范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2024-11-17 09:57:01  阅读 897  评论 0

摘要:2023年咸阳师范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咸阳师范学院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一、学校简介 咸阳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国家教育

2023年咸阳师范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3年咸阳师范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咸阳师范学院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咸阳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国家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优质师范院校,国家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高校,“陕西省一流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单位,陕西省示范性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陕西省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陕西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基地。学校位于大秦故都、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咸阳,有渭城和秦都两个校区,占地800余亩,有实习实训基地2650亩,校舍建筑面积50余万平方米。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留学生18000余人。学校现有教职工1300余人,专任教师中具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400余人,博士、硕士占比90%以上。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美国、德国、澳大利亚、韩国、日本等27个国家及香港、台湾地区100余所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1000余名师生通过“项目”带动,分别赴菲律宾、泰国担任汉语志愿者、赴新加坡幼儿园任教、赴韩国开展交换交流、游学活动以及通过“2+2”“3+1”的形式赴美国、韩国留学攻读双学位和硕士、博士学位。先后聘请10个国家的100余位外籍教师来校任教,已培养留学生数百名。

二、报考条件

1.具备教育部及所在省(市)、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资格。

2.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3.考生应具有良好文化素质与艺术素质。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

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应五官端正、口齿清晰、听力正常、形象气质佳。舞蹈表演专业考生需具有一定国际标准舞训练基础。

4.考生参加生源地相关专业省统考(省联考)且成绩合格,方可报考我校相关专业。

三、招生专业目录

美术学

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产品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音乐学

舞蹈学

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

播音与主持艺术

书法学

专业名称

招生类别

学制

拟招生范围

备注

S

文理兼招

四年

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陕西省

文理兼招

四年

山西省、江苏省、山东省、甘肃省、陕西省

S

文理兼招

四年

山西省、江苏省、山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甘肃省、陕西省

S

文理兼招

四年

陕西省

文理兼招

四年

陕西省

S

文理兼招

四年

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江西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陕西省

S

文理兼招

四年

山西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南省、四川省、甘肃省、陕西省

文理兼招

四年

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陕西省

文理兼招

四年

江西省、甘肃省、陕西省

S

文理兼招

四年

山西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南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甘肃省、陕西省

注:

1.标注“S”的为师范类专业;

2.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信息为准。

四、录取原则

对各省(市)、自治区依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规则投档进我校的、且符合我校“招生对象及条件”要求的考生,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录取:

1.除播音与主持艺术外的专业: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录取,考生位次相同时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对于严格区分艺术(文)/艺术(历史科目组)、艺术(理)/艺术(物理科目组)的生源省份,录取时我校根据分省分专业计划分科类排序录取;未区分艺术(文)/艺术(历史科目组)、艺术(理)/艺术(物理科目组)的生源省份,我校根据分省分专业计划按照艺术类统一排序录取。

五、有关说明

1.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2.艺术类专业在“3+3”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为不限,在“3+1+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为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限。

3.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凡有不符合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或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5.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咸阳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东段1号

邮政编码:712000

招生官网:http://zsb.xync.edu.cn/

咨询电话:029-33720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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