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警察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已经发布,各位同学注意及时关注相关信息。考研为大家整理了中国人民警察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中国人民警察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开展,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和《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贯彻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突出政治标准,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第三条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类型,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是公安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坚持以新时代公安工作新需求、新发展为牵引,坚持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立德树人、服务实战的办学理念,坚持现代化教学、实战化训练、信息化主导、国际化引领的办学思路,面向全国公安机关和国家移民管理机构培养移民管理、特种警务行动与战术、公安政治工作、数据警务技术等领域的专业人才,努力打造新型警务人才培养和新质警力生成基地、公安创新能力建设高端平台、国际执法合作交流主阵地、安全领域重大战略问题国家级智库。同时,面向社会培养消防、法律等领域的专业人才,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服务。
第五条我校现有公安学、公安技术、法学、安全科学与工程、网络空间安全、军队指挥学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警务、法律、资源与环境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覆盖法学、工学、军事学三个学科门类。其中,公安情报学、法学、安全科学与工程、军队指挥学是河北省重点学科。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我校设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成员由分管校领导和校内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
我校常设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我校设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全面监督。监督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纪检监察处。
第四章招生学科专业与招生计划
第八条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为公安学、公安技术、法学、安全科学与工程、网络空间安全、军队指挥学,以及警务、法律(非法学)、资源与环境,详见《中国人民警察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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