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全省普通高中相关年级教学内容和考试命题依据说明的通知》(吉教办〔2021〕15号)及《关于印发吉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说明(试行)的通知》(吉教考字〔2021〕27号)文件规定,吉林省普通高中2021级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 7月4日 (星期日)
| 上午 | 8:30—9:30 | 化学(笔试) |
| 10:30—11:30 | 生物学(笔试) | ||
| 下午 | 14:00—15:00 | 地理 | |
| 16:00—17:00 | 历史 |
2月中下旬。根据2023年吉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时间规定得知,吉林省小高考时间为2月中下旬。吉林省,简称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长春。吉林省地处中国东北地区中部,与辽宁、内蒙古、黑龙江相连。
2023年各省市会考即将开始,会考又叫学考,即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北京 2022年12月27日至29日
上海 2023年上海会考时间为:
12月17日-18日,1月6日-7日
天津 12月30日
重庆 第一学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将于2022年12月17日-19日进行
广东 2023年1月广东省合格考时间为2023年1月4日-1月6日。
江苏 2023年1月7—9日和2023年1月11—13日。
山东 山东省2022年冬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将于2022年12月16日—20日进行。
浙江 浙江2023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在1月6日-1月8日期间举行。
河北 河北会考时间预计为3月初。(预计)
四川 河北会考时间预计为1月初。(预计)
湖北 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时间为7月2日-7月五日
湖南 2023年湖南会考时间预计为:2023年6月12日至14日(预计)
河南 2023年高考时间:6月7日-6月8日(预计)
山西 2023年湖南会考时间预计为:2023年6月20日至22日(预计)
陕西 2023年陕西会考时间为:3月25日-3月26日
安徽 2021级秋季入学高中学生于2023年1月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福建 2023年福建会考时间为:2023年1月5日至8日
江西 2022年下半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11月26日-27日举行。
云南 2023年云南会考时间为:考试时间为2023年1月3~5日
广西 2022年下半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定于12月14日至16日举行。
辽宁 将于2023年1月6日至8日进行。
黑龙江 黑龙江2023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将于1月6日-8日进行
吉林 2022年下半年吉林会考时间为:2022年12月16日-12月18日
贵州 2022年贵州会考时间为:为2022年12月16日—18日。
甘肃 2022年冬季甘肃会考时间为:考试将于12月8日开始
青海 预计全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会在12月初举行。
吉林 高考 3+1+2是指吉林新高考方案,吉林高考改革从2021年开始,2024年首届新高考,采用3+1+2高考模式,高考总分为750分,其中3指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总分450分;1指学业水平选择性 考试 首选科目(历史或物理),每门满分100分,总分100分;
2、指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再选科目,每门满分100分,总分200分。
1、“3”
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
2、“1”
选择考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3、“2”
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按照“等比例转换办法”以等级转换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4、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1)考试类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合格考)和选择性考试(也称等级性考试,以下简称选择考)。合格考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生 毕业 、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选择考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作为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2)考试科目。合格考科目覆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 体育 与健康14门科目。选择考设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其中,物理、历史为首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为再选科目。
(3)考试对象。合格考对象为普通高中在校学生、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选择考对象为符合教育部和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
(4)考试内容。以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为依据。合格考范围为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选择考范围为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
(5)考试组织。合格考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科目,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编排考场、统一施考、统一阅卷、统一报告成绩;信息技术及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科目,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报告成绩;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科目,由省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统一制定考试要求,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选择考所有科目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编排考场、统一施考、统一阅卷、统一报告成绩。
(6)考试安排。合格考每年组织2次,分别安排在上下学期末。其中,历史、地理、化学(含实验操作)、生物学(含实验操作)在高一下学期末考试;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思想政治、物理(含实验操作)、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在高二上学期末考试;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由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课程计划安排在相应课程结束后进行。选择考每年组织1次,与全国统一高考同期进行。
(7)成绩呈现。合格考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合格考成绩永久有效。选择考首选科目以原始成绩呈现,再选科目按照“等比例转换办法”以等级转换分呈现,选择考成绩高考当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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