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由联合天津职业大学共同举办的“高考改革下的高技能人才选拔与培养高峰论坛”在天津召开。本次大会共有国内百余所高职院校招生负责人,高中、中职校长以及教育界专家学者400余人参加,会上与会嘉宾就新高考改革的落地实施情况,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改革,高职与高中、中职的协同培养等话题进行深入研讨和交流。
新高考为学生提供多样化入学形式
会上,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高招处王松岭处长做了《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及发展趋势》的报告。

王松岭处长介绍,2021年,天津市作为高考改革第二批试点省份,出台了相关文件,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从当年起,天津市属高职院校在津招生计划主要安排到春季高考,分别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学校毕业生,并建立了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相对分离,为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样化入学形式。
入学方式方面,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通过春季高考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针对中职学校毕业生,通过春季高考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
王松岭处长表示,未来将继续完善高等职业教育“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并不断健全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制度,规范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形式以及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2017年开始实行语文180分。
2017年语文(文理同卷)180分,数学(文)150分,数学(理)150分,文科综合320分,理科综合320分。英语文理同卷,实行社会化考试,一年两次考试,按最高分记入高考成绩,英语满分100分。
一、高考政策解读
1、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
【解读】通过完善国家招生计划编制办法,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合理确定分省招生计划,严格控制部属高校属地招生比例等改革举措,2017年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从2013年的6个百分点缩小至4个百分点以内。
2、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
【解读】通过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部属高校、省属重点高校安排一定比例的名额招收边远、贫困、民族地区优秀农村学生,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人数明显增加,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不仅要让优秀的农村孩子有大学上,还要上好大学,让更多农家子弟有实现梦想的机会。
3、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确保考试安全有序,成绩真实可信
【解读】学业水平考试将成为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2014年将出台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指导意见。学业水平考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要求组织实施,要合理安排课程进度和考试时间,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机会,进一步提高考试规范性、安全性、科学性和公信力。
4、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扭转“唯分数论”
【解读】综合素质评价将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注重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内容。把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的情况结合起来选拔人才,有助于扭转单纯用考试分数评价学生的做法,促使人才选拔从只看冷冰冰的分,到关注活生生的人,实现知行统一。
5、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增加学生选择,减轻高考备考负担
【解读】通过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为学生提供多样化入学形式,有利于适应高职院校的办学定位,选拔和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便于学生选择适合的教育,减轻高考的备考负担。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为主要渠道。
云南 新 高考 是从2022年开始实行,也就是从2022年9月高一 新生 入学时开始实行,2025年将进行首届新高考,采取3+1+2新高考模式,不分文理科,语文、数学、外语为统考,在历史和物理科目中首选1门科目,然后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中再选2门科目参加选择性 考试 ,总分为750分。
一、改革目标
2022年启动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以下简称高考综合改革),从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2025年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建立体现公平公正、全面发展、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1、考试类型。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生 毕业 、高中同等学力认定、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重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录取总成绩。
2、考试科目。合格性考试科目包括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 体育 与健康14门科目,以及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实验操作测试。选择性考试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
3、考试内容。以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合格性考试内容为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内容要求;选择性考试内容为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的综合要求。
4、考试对象。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应参加合格性考试,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可根据相应规定参加合格性考试。选择性考试的对象为符合当年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人员。
5、考试组织。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11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的选择性考试由云南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组织评卷、统一公布成绩。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3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及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实验操作测试由云南省统一制定标准,州、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6、考试安排。合格性考试每学年组织2次,分别安排在春季、秋季学期末,每次考试全科开考。普通高中学生首次参加省级统一组织的合格性考试时间为高一年级下学期,考试科目原则上不超过4门。
选择性考试每年组织1次,与全国统一高考同期进行。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另行公布。
7、成绩呈现及运用。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采用等级制呈现,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D等级为不合格。普通高中学生可使用合格性考试量化成绩报考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选择性考试科目中,首选科目成绩按照原始分呈现,再选科目成绩以等级转换分呈现。选择性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二)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1、完善评价内容。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客观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 艺术 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5个方面。普通高中学校应充分运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信息,改进学校教育教学方式,丰富育人模式,指导学生开展生涯规划,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2、严格评价程序。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工作 ,依托云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建立客观、真实、准确的信息记录监督和公示机制。普通高中学校要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具体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学生客观记录 学习 成长 经历,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经公示审核无异议后统一导入管理系统,形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3、强化评价运用。普通高等学校要遵循人才培养规律,根据自身办学特色,统筹考虑城乡差异和不同群体学生特点,研究制定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使用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时,普通高等学校采取综合评议等方式对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进行分析,对学生综合素质作出客观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三)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
从2025年起,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录取依据全国统一高考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
1、考试科目。考试科目由全国统一高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
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任选一门)3门,不分文理科,使用全国卷,其中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部分组成。
选择性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考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相关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结合自身兴趣特长,在选择性考试的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参加考试。考生首先从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必须且只能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
2、成绩构成。考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成绩和自主选择的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总分为750分。全国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卷面满分均为150分,总分45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按照原始分计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思想政治、化学、地理、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按照等级转换分计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等级转换计分办法另行公布。
3、招生录取。从2025年起,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中,按照物理、历史2个类别分列计划、分开划线、分别投档,区分本、专科2个阶段进行录取。考生总成绩公布后 填报志愿 ,考生 志愿 由“院校专业组”组成,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
普通高等学校要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提出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提前向社会公布。
(四)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
通过加强分类考试省级统筹管理、优化招生院校及专业结构、完善考试内容和形式、改进招生录取机制等措施,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机制。从2025年起,每年春季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职教高考考试评价方式,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面向普通高中 毕业生 、中职毕业生以及社会同等学力人员,全省统一组织开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分类考试作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未参加分类考试和分类考试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为各类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样化入学方式,引导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为学生发挥个性潜能提供多样化选择的机会。
高考是家长很关注的问题,他们有很多疑惑,比如:高考怎么考、孩子们怎么样的学习课程、到底文理分不分科。虽然现在有很多地方区域实行了新的高考政策,慢慢的把文理分科划出明显的区分,但是从现在这个情况来分析,学校让学们自己选择课程分配,同学们也大概没有很大的区分,盲目跟风以为只是一次不重要的选择,其实它会直接影响我们的未来人生。
“三点总结“新高考”与“学考”的趋势化以及形态化,让你们进一步的了解。”第一点就是我们的“新高考”实行方案是全新的3+2+1教学模式,前3指的是语数英必修课程,其中的一门课程就是英语会进行一年两次考试,最高分计入高考成绩,这相对来说很人性化,有两次机会,孩子们的压力相对于减少一半,成绩发挥肯定会比平时好得多。后2+1是比较复杂化的,同样是我们“新高考”的一大亮点,学生在选择上可以是文理搭配。这直接让原来的文理科两种形式一下子变成12种形式,考生的选择大幅度增加。学生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兴趣爱好和学校的专业报考要求,选择出适合自己的新规组合,一下子给学们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机会。
第二点就是难度不同的考试地位充分体现了“新高考”纳入了学考评价体系列。基本要求是,学生的学考成绩将计入高考成绩,作为各大高校录取的重要参照。虽然学考的评价形式是等级制,而非具体的分数,但是等级的参照性还是很强。高考对学考的重视,使得学生要尽可能的全面发展,以期在学考中表现良好。不过,这对初中偏科严重的学生来说,的确影响很大,只能促使这类学生积极转变,强力补足弱科,避免高考受影响。
第三点就是自主招生的变化会更加的重要,实现学生们的多元化录取方式,给学生们提供更有益的参照,让那些偏科或者是有一技之长的学生组成的一个机制,这是一个加分项,让孩子们通过这个平台参加各种联赛为自己赢得更有利的条件。总的来说,新高考为学生提供了更多学科组合选择,学生可以相对自由地选择适合自己的学科组合,全国统一新高考已经是大势所趋。
“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第十条 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取消文理分科,所有考生“同答一张数学试卷”的局面,对于部分害怕数学的考生来说难度有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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