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武汉学院录取规则

 2024-11-21 18:06:01  阅读 1053  评论 0

摘要:2023年武汉学院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规则第十条 我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德智体美劳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十一条 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

2023年武汉学院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我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德智体美劳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023年武汉学院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第十二条 录取时,我校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对于各种符合优录政策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三条 报考我校英语和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的应试语种应为英语。我校会计学(ACA班)和财务管理(CIMA班)为双语教学,英语为外语教学语种。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教学外语。

第十四条 我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投档成绩,按照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我校不组织艺术类考生校考,认可各省联考成绩及高考投档成绩。如生源省份对录取规则有其他特殊要求,按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认可各省加分政策,我校不设专业分数级差,所有专业均不作男女比例限定。

第十八条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志愿清”录取的规则。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2023年武汉学院录取规则】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原文链接:https://www.yxiso.com/news/265345.html

发表评论:

关于我们
院校搜的目标不仅是为用户提供数据和信息,更是成为每一位学子梦想实现的桥梁。我们相信,通过准确的信息与专业的指导,每一位学子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教育之路,迈向成功的未来。助力每一个梦想,实现更美好的未来!
联系方式
电话: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
Email:beimuxi@protonmail.com

Copyright © 2022 院校搜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BEIMUCMS 3.0.3

页面耗时0.0341秒, 内存占用1.99 MB, 访问数据库22次

陕ICP备14005772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