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甘肃专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试行)

 2024-11-22 01:18:01  阅读 282  评论 0

摘要:省教育考试院,各普通本科学校、各职业高等学校:为做好我省2022年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省教育厅制定了《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

省教育考试院,各普通本科学校、各职业高等学校:

为做好我省2022年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省教育厅制定了《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教育厅

2022年甘肃专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试行)

2021年12月30日

为做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以下简称“普通专升本”)工作,促进高职(专科)与职业本科和应用型普通本科教育之间的有效衔接,实现职业教育专科与本科纵向贯通,拓宽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学渠道,科学选拔人才,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院校。省内普通本科院校,主要由应用型本科高校和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承担。各招生院校对照本方案制定并公布招生简章(含免试入学录取办法)。

(二)招生专业。由招生院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和《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确定拟招收的本科(含职业本科)二级专业。重点向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社会需求旺、就业前景好的领域倾斜。

(一)免试入学。免试入学是指在甘肃省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就读期间品学兼优,无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届毕业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届毕业生可免除文化素质统一考试,只申请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能力测试。

(二)统一考试。除已被免试入学录取的考生外,其余考生须参加统一考试。实行“文化素质+专业基础”评价方式,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

主要测试高职(专科)学生专业类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测试大纲由甘肃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对应的专业大类,按专本兼顾的原则制定,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并命题。

(一)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在各本科学校年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中单列安排,列入当年招生计划总规模。

(三)省教育厅依据学校自愿申报和考生报名情况,统筹协调下达分学校专升本指导性控制计划和免试入学(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建档立卡户专项计划,统一向社会发布。

(一)普通专升本录取工作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和各招生院校组织实施,实行省教育考试院监督院校负责。

(

(三)参加统一考试考生,由各招生院校在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管理下,根据各院校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和全省统一划定的“专升本”录取最低分数线,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普通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原所在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普通专升本学生在录取学校新学期入学报到时,由录取学校核实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信息,如不相符,取消普通专升本入学资格。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二)普通专升本考试报名时间、报名方式、考试时间等由省招委会另行发文通知,志愿填报方式及时间、投档原则等由省招委会确定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普通专升本是畅通各层次阶段招生政策,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有关院校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普通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在学校集体领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确保考试招生录取工作标准明确、程序规范、过程严格、结果公平。

(二)严格招生政策。各高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考试招生监督管理,严肃考试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规定,严格多样化人才选拔标准,不因扩大普通专升本招生规模而降低规范管理要求。对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有偿招生、买卖生源等违规行为,维护好考试招生工作秩序。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名义举办普通专升本培训,严禁以任何形式将培训与“普通专升本”报名资格挂钩。

(三)严格资格审查。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晰各部门在考生资格审核中的主体责任、工作流程、审核规则,对审核工作中发现的失职渎职行为实行倒查追责。学生报到后,接收学校要认真做好复查工作。一旦发现在普通专升本工作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情况,无论何时查实,都要清退违规录取的学生,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信息公开。各相关院校要及时将有关规定向考生公布,做好宣传工作,确保将真正优秀的学生选送到本科阶段学习。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提前向社会公布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含专业门类、专科接续本科对口二级专业、招生计划、成绩评定方式、录取方式等),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妥善处置信访问题,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附件:

1.高职(专科)和本科专业大类对照表

2.免试入学竞赛资格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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