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2022年博士招生简章

 2024-11-22 01:36:01  阅读 500  评论 0

摘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为了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2022 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网报公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试行)》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研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2022 年博士研究生

招生实施细则

为了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2022 年中南财经政法大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2022年博士招生简章

学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网报公告》、《中南

财经政法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试行)》

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试行)》的相

关规定,结合财政税务学院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第一条 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确保生

源质量。

第二条 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博士

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以及具体审核标准和结果认定。领导小组成员

包括:学院院长、学院党委书记、分管博士研究生的副院长、博士招

生专业导师组负责人,学院院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

2.学院成立由招生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不少于 5 人组成的选拔

工作小组,对确认资格的申请者进行考核。

3.学院成立以院党委书记任组长,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

副组长,院纪委委员组成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选拔全

过程进行监察督导。

第三条 招考类型及招生计划数

(一)招考类型

2

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通过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两

种招考方式开展,相关规定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申请-考核”制

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试行)》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研究

生招生与培养管理办法》为准。

1.申请-考核”制:我院 2022 年采用申请-考核”制面向社

会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包含各类专项计划。

2.硕博连读:从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

神和科研能力的本校学术学位研究生中,按照一定程序和条件择优遴

选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该招考方式不含专项计划,必须全日制脱

产在校就读。

(二)招生计划数

我院 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表:

拟招生计划以 2021 年招生计划为基数,实际招生人数待教育部

下达 2022 年学校招生计划后,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为准。

第四条 博士招生报考条件

(一)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

德良好,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

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及学院相关规定。

2.已获硕士学位(境外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

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硕士学位或学士学位就读学科、专业与报考博士学科、专业相

同或相近,或与所报考博士学科、专业有很强交叉、融通关系的学科、

专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

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具有较强的培养能力和较好的学术潜力。能够提供证明其自身

科研能力的相关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代表作、工作论文、研究报告、

调查报告等),统计截止时间为报名当年资格审查寄送材料截止时间。

(二)硕博连读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

检工作指导意见》。

3.修完已开设的硕士学位课程,学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

85 分,无重修、不及格记录。

4.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 426 分及以上(710 为满分),

或学术类雅思 6.0 分及以上,或托福 85 分及以上,或取得我校硕士

学位英语课程免修资格。其他语种申请者参照相应标准执行。

5.获得本学科专业 2 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6.本、硕在学期间未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7.本科或硕士阶段就读专业属于经济类、管理类、统计类、社会

学类、数学类等相关学科。

8.具有良好的科研创新潜质。

第五条 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符合报考条件者参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2 年博士研究生

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 1)公布的招生专业,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

息网(http://yz.chsi.com.cn/)中进行报名,考试方式选择申请

考核”或硕博连读”。

2.考生只按招生专业报考,申请、考核阶段均以专业为口径、不

区分导师。拟录取阶段,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拟录取之后,如出

现个别博导招生资格异动,拟录取考生的导师由对应专业导师组解

决。

3.网报时间:2022 年 1 月 8 日 0 点—2 月 28 日 24 点。

4.网报流程:阅读报考须知→完整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网上缴费→打印《2022 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5.网上缴费:在网报系统缴纳报名费 200 元/人。

(二)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且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者须在 2022 年 3 月 4 日前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申请—

考核”制或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申请及考核过程记录表》(在网报系

统开通后自行下载)寄(送)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404

办公室进行审查(需附全套申请及考核材料,全部用 A4 纸张印制)。

资格审查时,报考者需提交的材料(均须使用 A4 纸张)包括:

1.《2022 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成功后

通过报名系统双面打印并签名)。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

提供能如期毕业的研究生学籍证明)。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报考者须

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

条不适用于硕博连读”研究生。

4.硕士阶段成绩单 1 份(须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往届生也

可从人事档案中提取复印,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

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

开题报告)。本条不适用于硕博连读”研究生。

7.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实习实践的总结报告。

8.体现考生本人研究能力、外语水平及其他综合素质的成果清

单、获奖情况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9.考生本人撰写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

10.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另需到生源所在省、

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相关处室进行报考资格确认后,向报考培养单

位提交生源地教育厅盖章的《报考 2022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缺少材料或材料不清晰完整,则报名无效。除硕士学位证、毕业

证原件外,其他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三)网上报名要求

1.未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提交材料等任何环节的报名均为无效

报名。

2.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网报

结束后,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报名费一律不退。报名信息因考生

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第六条 考核安排

(一)考核时间安排

我院 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时间初定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

-31 日。拟录取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 1-2 个工作日内拟定,并于学院

网站公示。

(二)考核形式及要求

1.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业审核小组对考生材料进行审

核,给出资格审查意见和材料审核成绩,材料审核成绩满分为 100 分,

60 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能进入综合考核程序。

2.专业审核小组由不少于 5 名本专业教授组成。材料审核的总分

值为 100 分,审核主要从三个方面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专业

学习基础(20 分)、英语水平(20 分)、学术科研能力与创新潜力

(60 分)。考生的成绩按分值高低进行排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

工作领导小组在审查确认基础上,按照不超过学校下达招生指标 3 倍

的标准,对进入综合考核程序的考生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3.根据本专业培养要求,专业审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科目包括外国语(英语)、经济学(含微观、宏观与计量经

济学)和专业课三门,分值均为 100 分,60 分为及格,采取笔试+面

试方式进行。具体内容如下:

笔试:内容包括写作能力与专业英语测试。时间为 60 分钟。

面试:考生应事先制作汇报材料 PPT,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学术背

景介绍与学术论文汇报,学术论文应重点介绍研究方法与研究内容,

评委将依据汇报内容对考生提出相应的问题,对其经济学基础、财税

专业基础、研究创新与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判。时间为 20-30 分钟。

专业审核小组成员按照无记名制分别对申请者的考核情况独立

打分,考核过程将全程录像并形成完整的记录。上述三门科目任一科

目出现不及格将不予录取。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安排将于学院主页陆

续公告。

(三)录取规则

考生总成绩由材料审核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两部分相加构成,按

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按综合考核

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综合考核成绩仍相同,则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

排序。最终成绩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认无误后,在学院

网站向考生公布,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七条 相关说明

1.对于在考核、录取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导师和工

作人员,一经查实,给予通报批评,并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在申请和考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纪的考生,一经查实永

久取消其报考本校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未尽事宜,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2 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简

章》、《2022 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网

报公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管

理办法》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试行)》

等相关规定为准。

4.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由财政税务学院博士研究生招

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八条 学院联系方式

1.学院联系电话:027-88386486,联系人:杨老师

2.报名考生请实名加入财政税务学院 2022 年博士招生 QQ 群:

780372031,以便交流沟通。

3.学院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 182

号文泉楼北楼 404 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73。

4.学院博士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27-88386537,联系人:唐老师

财政税务学院

2022 年 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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