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政策解读中明确指出:合格考内容范围为普通高中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内容。2020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考试内容范围以省教育厅引发的《辽宁省普通高中2020级学生部分学科课程内容调整说明》(辽教办【2020】177号)为准;选择考科目考试范围以各学科国家课程标准为依据,范围为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2020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教学内容按照省教育厅印发的《辽宁省普通高中2020级学生部分学科课程内容调整说明》进行调整。
为了更好地学习落实《实施方案》,更好地服务一线师生,现特转载《辽宁省普通高中2020级学生部分学科课程内容调整说明》供大家参考。
辽宁省普通高中2020级学生部分学科课程内容调整说明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辽宁省高中2021级学生部分学科课程内容调整说明】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工作时间:8:00-18:00
客服电话
电子邮件
beimuxi@protonmail.com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