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催收和催收公司的区别:律师事务所以函件催收、当面沟通或者诉讼的方式帮助委托人追索欠款,是在法律的尺度范围之内、合理合法地催收;外包催收公司可能会采取采取私自扣人、扣钱、扣物、扣货等非法行为,我国并不承认追债公司的合法性的。
一|、合法性比较
“讨债公司”收债之合法性分析:长期以来,我国并不承认追债公司的合法性。1993年,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关于停止办理公、检、法、司所属的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登记注册问题的通知》中明确提出,要求停止为公、检、法、司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及类似企业登记注册。2000年,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取缔各种名义讨债公司的文件,再一次明令取缔各类追债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

因大部分”讨债公司”为了快捷追索债务、经常采取雇佣打手直接威胁欠债人、非法拘禁甚至绑架欠债人或其家属。采取私自扣人、扣钱、扣物、扣货等非法行为。甚至利用,暴力、拘禁、跟踪和偷窥他人隐私等非法手段进行追债,威胁他人身体健康,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侵害他人名誉、肖像权等等。这些都是我国法律所不容许的,因此,非法实现债务清欠是实现债务清欠的第一大忌,委托人轻则要承担民事赔偿连带责任,重则使许多人不知不觉中从债权人变成债务人甚至成为铁窗囚犯的重要原因。
律师收债之合法性分析:谁都知道,解决债务纠纷最有力的应该是法律手段。律师收债是在中国法律的框架下实施,显然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也不会给债权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安全、诚信性比较
“讨债公司”收债之安全、诚信性分析:当前,我国诚信体系没有有效建立,很多”讨债公司”表面上有营业执照,实质上是打着法律和工商注册的擦边球。经常采取注册咨询性质公司非法营业,且注册资金相当的少,根本就没有法律保障。这些讨债公司的讨债手段也经常介于合法与违法的边缘。更有甚者,是一些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也参与其中,使得债务的追讨充满刀光血影。即使收回了债务,也不一定会交给债权人。还有一些”讨债公司”一旦讨债成功,按比例进行提成,但是,有些人却干起了一些损人利己的事情,打着帮人追债的幌子,暗地人与债务人勾结,私底下谈判,一旦收到钱后就玩失踪,或者威胁诈取债权人的劳务费,债权人苦于没有足够的证据,只好破财消灾。很多债权人请”讨债公司”收债后,拿不到款来我们律师所咨询也比比皆是。
律师收债之安全、诚信性分析:律师通过诉讼手段成功收债后,通常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将执行款强制划拨在人民法院的内部帐号。如果没有债权人的亲自到场签收收据是根本不会私自将执行款交给律师个人的。因此债权人根本不用担心执行成功后,该笔执行款会被律师贪污。另外,律师执业必需要有律师执业证(该执业证由省司法厅批准并备案,可网上查询)才能正常执业,因该职业是其终生饭碗,一般来讲,没有律师会因为一个案件而砸掉自己的终身饭碗。
三、快捷性比较
您好!所谓的律师事务所催债,应该是律师事务所以函件催收、当面沟通或者诉讼的方式帮助委托人追索欠款,是在法律的尺度范围之内、合理合法地催收。
至于外包公司,催收的方式可能多种多样了,费率也应该很高。
这个,是这样的哈。。律师事务所催收一般名下都有自己的催收公司。。尔纯粹的外包公司就没有律师事务所的,,也就是,银行信用卡的外包,是直接给事务所,然后事务所自己催收,如果没有催收公司,在外包给合作的催收公司,,,。。找工作的话,事务所好点,发展空间大点,,是别人催收你的话,灭有区别哈
一、企业自身进行催款的缺点
1、自身出面催款轻重不易把握,弄不好容易影响与客户的关系,导致商业合作失败,一般来说,企业一方面要加强催收帐款,另一方也不愿轻易得罪客户;
2、必须安排专门的人力和部门催款,效率低,成本高;
3、企业内部员工的催款因为未受过专门的训练,容易遗失证据,错过诉讼时效,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4、一旦自身催收失败再移交律师操作,往往容易造成与客户关系恶化,且诉讼的证据丧失等不利后果。因此,不要等到与客户争执已经尖锐再委托;
5、存在一定道德风险的可能(例如个别员工与对方串通,恶意逃债;部分企业销售人员因收受好处故意放纵对方拖欠等)。
二、律师代为催收的优点
1、企业可以避免直接出面,不会影响企业与客户的关系;如果与客户的关系比较微妙或者已经闹僵,律师作为第三方出面也可以协助修复客户关系;
2、律师出面,如发律师函等,本身对欠债人具有一定的震慑力,一般不是恶意的拖欠或者无力偿还者都会及时付款;
3、由于律师系专业法律服务人员,懂得操作技巧,平均成本低,效率高;
4、即使催款不成,由于律师介入较早,可以在取证等方面做好准备,及时通过诉讼等手段帮助企业收回帐款。
5、律师执业保险为律师的执业行为提供了制度保障,可以避免企业内部员工的道德风险。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1、债务人清单及联系方式,包括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业务联系人、所属部门及职位、所欠债务等;
2、企业与客户债权债务产生的合同、订单等证明债权债务的原始文件;
3、双方履行情况和对方付款情况,企业催收情况;
4、如果债务超过两年的,需提交已经向对方主张权利的证明;
5、收回帐款的支付帐户及公司联系人、职务及所属部门等。
6、如果经律师催收对方仍不付款,将另办委托手续转为诉讼委托。
四、律师事务所主要操作步骤
1、与企业签订聘请律师委托代为催收帐款的合同,企业签署授权委托书;
2、企业缴纳办案实际开支的基本费用和律师费, 提交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3、接受企业提交的材料(均为复印件)并进行登记;
4、根据每户不同情况,通过电话与传真联系要求对方付款;
5、与对方协商初步协商未果或者无法联系的,发送律师函;
6、若对方无法联系,则通知企业,可根据企业的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查(出差及调查费用由企业承担);
7、根据与对方联系情况反馈企业,协调解决争议,收回帐款;
8、债务人在外地的,我们可以通过在当地的合作伙伴进行必要的调查;
9、若在催收过程中发现企业应收帐款管理中的问题,则及时向企业提出改进的建议;
10、如果仍然无法解决,建议企业转为诉讼委托,本阶段委托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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