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04年考研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办法

 2024-11-24 08:00:01  阅读 567  评论 0

摘要:报考学科门类总分基本要求前2门单科要求后2门单科要求哲学[01]3105080经济学[02]3406090法学[03](不含法律硕士专业)3255585教育学[04](不含体育学)3255590文学[05](不含艺术学)3255588历史学[06]3205090理学[07](不含数学)3055075工学[08](不含建筑学))3055075医学

报考学科门类

总分基本要求

前2门单科要求

南京大学04年考研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办法

后2门单科要求

哲学[01]

310

50

80

经济学[02]

340

60

90

法学[03](不含法律硕士专业)

325

55

85

教育学[04](不含体育学)

325

55

90

文学[05](不含艺术学)

325

55

88

历史学[06]

320

50

90

理学[07](不含数学)

305

50

75

工学[08](不含建筑学))

305

50

75

医学[10]

315

50

85

管理学[12](不含MBA)

340

55

90

MBA[120280]

政治、英语、管理不低于50分,综合不低于100分,

联考总分不低于240,总分不低于300分。

法律硕士[030180]

335

55

90

体育学[0403]

305

50

75

艺术学[0504]

305

50

75

数学[0701]

300

45

75

建筑学[0813]

300

45

75

单考

320

50

75

强军计划

260

40

60

1、各院(系)在达到复试基本分数线的生源充足情况下,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向上调整本单位复试分数线,具体以各院(系)通知为准。

2、照顾的考生及幅度(如果符合多项照顾条件,只按最大照顾幅度进行,不累加):

(1)目前在重庆、四川、陕西工作且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考生,前2门单科可以降低3分,后2门单科及总分可以降低6分;

(2)目前在内蒙、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工作且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考生,前2门单科可以降低5分,后2门单科及总分可以降低10分;

(3)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须提交当地民族事务委员会的证明及核验身份证原件),前2门单科可以降低5分,后2门单科可以降低10分,总分可以降低20分;

(4)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水利工程[0815]、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等照顾专业(一级学科),前2门单科可以降低5分,后2门单科可以降低10分,总分可以降低20分,且不得在入学后转到非照顾专业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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