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05年硕士生考试复试基本分数

 2024-11-25 17:21:01  阅读 161  评论 0

摘要:考学科门类(专业)初试分数基本要求备注政治外语统考数学专业课总分[01]哲学5590340(1)目前在重庆、四川、陕西三省(市)工作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考生,相对各学科门类的复试基本要求,单科不降,总分降低2分。 (2)目前在内蒙、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

北京师范大学2005年硕士生考试复试基本分数

考学科门类(专业)
初试分数基本要求
备注
政治
外语
统考
数学
专业课
总分
[01]哲学
55

90
340



(1)目前在重庆、四川、陕西三省(市)工作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考生,相对各学科门类的复试基本要求,单科不降,总分降低2分。


(2)目前在内蒙、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广西九省(区)工作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考生,相对各学科门类的复试基本要求,单科不降,总分降低5分
50

90
360
[02]经济学
58
90
90
345
[03]法学
55

90
335
[04]
教育
[0401]教育学
55

90
320
[0402]心理学
55

82
320
[0403]体育学
45

90
315
[05]
文学
[0501]中国语言文学
[0503]新闻学
55

90
340
[0502]外国语言文学
55

90
350
[050406]电影学
[050407]广播电视艺术学
55

90
340
艺术学、音乐学、美术学
舞蹈学、戏剧戏曲学
45

90
315
[06]历史学
50

90
315
[07]理学
48
72
80
300
[08]工学
48
72
90
300
[09]农学
50

90
300
[10]医学
50

90
320
[12]管理学(不含120401)
55
82
90
320
[120401]行政管理
55

90
330
参加全国统考的少数民族考生
45
80
290
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1.各院系所在上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在上述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基础上,向上调整该单位复试分数线,具体以各院系所通知为准。
2.单独考试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另定。
3.西藏地区单独考试考生(援藏计划)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如下:
报考学科(专业)
政治、外语
专业课
总分
备注
[040104]比较教育学
82
99
406
低于此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不能复试。
[120403]教育经济与管理
76
93
375
[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79
94
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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