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2022级全日制研究生奖助政策

 2024-11-26 05:36:02  阅读 194  评论 0

摘要:福建师范大学2022级全日制研究生奖助政策一、国家助学金奖励标准:博士研究生每生每月13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月600元。按月发放,全年发放10个月。二、奖学金(一)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二)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博士研究

福建师范大学2022级全日制研究生奖助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

奖励标准:博士研究生每生每月13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月600元。按月发放,全年发放10个月。

福建师范大学2022级全日制研究生奖助政策

二、奖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

奖励标准: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

(二)学业奖学金

奖励标准:博士研究生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分别为15000元、10000元、6000元;硕士研究生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分别为10000元、6000元、3000元。申请对象为学制年限内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研究生。

(三)博士研究生宝琛创新奖学金

奖励标准:非直博生4万元/人;直博生5万元/人。在学制年限内每年12月份发放,每次发放10000元。

(四)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

奖励标准:一等奖学金8000元/生,二等奖学金6000元/生。

(五)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奖学金

奖励标准:每生8000元,分10个月发份,每月发放800元。

三、三助”岗位津贴

学校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助研津贴由导师或课题组承担并发放;助教津贴博士生、硕士生每生每月分别不低于800、500元;助管津贴每生每月500元。

四、研究生访学交流资助

学校鼓励并资助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和到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访学,实施优秀研究生出国(境)访学资助工作。

五、科研奖励

(一)学校鼓励研究生开展学术研究和创新实践,奖励研究生优秀科研与实践成果。

(二)学校对研究生数学建模等国际性、全国性科技竞赛获奖者进行相应奖励。

六、生源地贷款

(一)贷款政策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利息自付。

具体政策可参阅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1〕164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闽财教〔2021〕41号)等文件。

(二)办理流程

学生可向生源地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具体操作流程和指定银行信息,而后通过指定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三)办理银行

1.生源地为福建省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银行为福建省的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华安保险)和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

2.生源地为福建省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银行为生源所在省份的国家开发银行或其他相关银行负责办理。

(四)福建师范大学账户信息

开户名:福建师范大学

账号:3500188730705000246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仓山支行。

(五)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科联系方式:0591-22867247。

七、以上各类奖励、资助及贷款工作以具体文件实施为准。

原福建师范大学2022级博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原链接:https://yjsy.fjnu.edu.cn/09/cc/c4225a330188/page.htm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福建师范大学2022级全日制研究生奖助政策】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原文链接:https://www.yxiso.com/news/329852.html

发表评论:

关于我们
院校搜的目标不仅是为用户提供数据和信息,更是成为每一位学子梦想实现的桥梁。我们相信,通过准确的信息与专业的指导,每一位学子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教育之路,迈向成功的未来。助力每一个梦想,实现更美好的未来!
联系方式
电话: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
Email:beimuxi@protonmail.com

Copyright © 2022 院校搜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BEIMUCMS 3.0.3

页面耗时0.0709秒, 内存占用1.99 MB, 访问数据库22次

陕ICP备14005772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