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2024-11-27 14:54:01  阅读 614  评论 0

摘要: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音乐类专业统考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通过考查考生的演唱或演奏能力、读谱能力以及掌握音乐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的水平,为高等学校选拔音乐类专业人才提供基本依据。 二、考试科目和形式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音乐类专业统考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通过考查考生的演唱或演奏能力、读谱能力以及掌握音乐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的水平,为高等学校选拔音乐类专业人才提供基本依据。

二、考试科目和形式

音乐类专业统考分笔试、面试两部分,笔试满分30分,面试满分270分,总分300分。

(一)考试科目

1.笔试考试科目:基本乐理、练耳。

2.面试考试科目:声乐或器乐表演、视唱。

(二)考试形式

1.基本乐理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练耳考试形式为通过播放设备播放试题、闭卷、笔试。基本乐理和练耳考试时长均为60分钟。

2.面试采取现场演唱或演奏、视谱即唱形式。

三、考试内容和要求

(一)笔试(满分30分)

1.基本乐理

(1)考试内容

试题覆盖基本乐理的各个知识要点,包括音及音的基本知识、记谱法、节奏节拍、音乐中常用的速度力度标记、音程、*、调式调性、调式中的音程、调式中的*、转调、移调、译谱等。

(2)考试要求

要求考生在掌握基本理论知识的基础上,注重知识点之间的联系并能灵活运用,同时利用乐理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与方法分析和解决音乐表演实践中出现的与基本乐理相关的问题。

(3)卷面分值:100分。

2.练耳

(1)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由听记单音、音程、*、节奏和旋律五个部分组成。

①单音听记:以自然音级为主,适当加入变化音级,音域为g—g2。

②和声音程听记:大小二度、大小三度、纯四度、纯五度、增四度、减五度、大小六度、大小七度、纯八度等自然音程。

③*听记:大三*、小三*、增三*、减三*、属七*的原位及其转位。

④节奏听记:2/4拍或3/4拍,4小节的长度。节奏型以二分音符、四分音符、八分音符、十六分音符、附点音符、切分音符、三连音、休止符及连线等常规组合为主。

⑤旋律听记:2/4拍或3/4拍,8小节的长度。调式调性包含C自然大调、a和声小调、a旋律小调以及C宫系统的各调式;记谱形式为简谱或五线谱均可。

(2)考试要求

根据考场播放的试题内容,要求考生对听到的音组、音程、*、节奏及旋律做出正确的判断或听辨听记。通过听辩听写能力的测试考查考生的音准感、节奏感、音乐记忆能力及综合音乐感受力等基本素质。

(3)卷面分值:100分。

3.笔试计分办法

笔试两科的卷面分值按如下方式加权计入音乐统考总分:

笔试总分=基本乐理×10%+练耳×20%。

(二)面试(满分270分)

1.声乐或器乐表演(240分)

(1)考试内容

①声乐表演: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三首歌曲中随机确定的一首。

②器乐表演: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两首乐曲中随机确定的一首。

(2)考试要求

①声乐演唱时间在3分钟内,现场演唱;器乐演奏时间在5分钟内,现场演奏。

②面试考场只提供钢琴,除钢琴考生外,其他器乐考生一律自带乐器。

③考生可选择伴奏或无伴奏表演。考场不提供伴奏服务,考生可自带伴奏(钢琴和手风琴演奏的器乐考生除外)。

④不得使用音像制品伴奏。

2.视唱(30分)

(1)考试内容

①节奏节拍:包括常用的基本音符(二分音符、四分音符、八分音符、十六分音符、三十二分音符)和休止符;节奏型以全音符、二分音符、四分音符、八分音符、十六分音符、三十二分音符、附点音符、切分音符、三连音、休止符及连线等常规组合为主;常用的单拍子有2/4、3/4、3/8,常用的复拍子有4/4、6/8。

②旋律构成:旋律以常用的十四种自然音程(单音程)连接为主,可加入临时变化音。

③调式调性:一般为C自然大调、a和声小调或民族五声调式,可根据难易程度适当调整。

④试题长度:一般为4—8小节,可根据难易程度适当调整。

(2)考试要求

注意唱名、节奏及音高的准确性;旋律的连贯、完整性;具有一定的音乐表现力。

3.面试时间要求

同一考生先进行声乐或器乐表演,后进行视唱,中间不间断。表演与视唱不分别单独计时,由考生自行掌握考试时间。其中声乐考生面试时间按演唱与视唱考试时间之和计算,时长3分40秒;器乐考生面试时间按演奏与视唱考试时间之和计算,时长5分40秒。超出规定时间,终止考试。

2022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2022呼和浩特 民族 学院 艺术 类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提档比例按照有关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录取原则:专业 志愿 清。对于已投档考生,当考生录取排序成绩相同时,按照 内蒙古 自治区教育招生 考试 中心公布的平行分录取规则录取。对于新 高考 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选考科目总分成绩排序。排序成绩如下:

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使用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的2022年音乐类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音乐类本科最低控制线要求。音乐学专业投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乘40%与文化课成绩乘60%之和排序。音乐表演专业投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排序。以上专业只录取具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无专业志愿不调剂。

2.舞蹈学专业,使用内蒙古艺术学院2022年舞蹈类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相应科类最低控制线要求,按投档考生专业课成绩排序。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分别使用内蒙古大学(蒙授其他艺术)和内蒙古艺术学院2022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相应科类最低控制线要求,按专业课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排序。只录取具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无专业志愿不调剂。

4.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摄影和产品设计(工艺装饰设计、服装设计)专业,使用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的2022年美术类、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美术类、设计类本科最低控制线要求。投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排序。以上专业只录取具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无志愿不调剂。

2022年呼伦贝尔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2022年呼伦贝尔学院 艺术 类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1.报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专业的考生,须参加2022年 内蒙古 自治区普通高 校招 生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合格标准。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内蒙古自治区划定的相应类别本科录取最低控制 分数线 。录取时按考生 志愿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择优录取。

2.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参加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合格标准。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内蒙古自治区划定的相应类别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择优录取。

3.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须舞蹈表演专业校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其他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根据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择优录取。

4.报考 书 法学专业的考生,须书法学专业校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其他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择优录取。

5. 山东 省的美术类考生承认其专业课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划定的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录取时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022年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是本科教育为主,兼研究生、专科和成人教育学历的公办全日制本科院校,学校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遵循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和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国标代码:

18127。

2.学校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科学路3号。

3.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包括研究生、专科、成人学历教育。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院校。

二、招生计划及录取要求

1.招生计划:根据学校教育教学资源、社会需求、毕业生就业情况及生源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审批后按规定向社会公布,无预留计划。详见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2022年招生来源计划。

2.外语语种:英语、翻译、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只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必修课只开设英语,新生入学后外语课教学只安排英语。

3.外语口试要求:英语和翻译专业要求考生参加英语口试,且成绩合格。

4.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5.男女比例:所有专业均无性别要求。

6.所有音乐类专业考生的声乐、器乐种类必须符合招生专业方向或备注中的要求。

三、录取规则

1.我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接收第二、第三……专业志愿考生。

2.提档比例不超过120%。

3.单科成绩要求: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汉语言文学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英语和翻译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

4.我校认可内蒙古自治区及有关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和优惠政策,并按加分后成绩排序。

5.录取时,对于录取排序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内蒙古自治区录取规则执行。

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须取得全区音乐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考音乐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排序成绩为专业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凡我校投放音乐类招生计划的区外省份,承认其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的文化、专业成绩达到2022年本省音乐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排序成绩为专业成绩。

(2)内蒙古自治区考生,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和环境设计专业须取得全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考美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排序成绩为专业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凡我校投放美术类招生计划的区外省份,承认其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的文化、专业成绩达到2022年本省美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排序成绩为专业成绩。

(3)内蒙古自治区考生,舞蹈学专业须取得我校组织的舞蹈学专业校考合格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考其他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排序成绩为专业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凡我校投放舞蹈学专业招生计划的区外省份,承认其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的文化、专业成绩达到2022年本省舞蹈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排序成绩为专业成绩。

(4)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须取得我校组织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合格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考其他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排序成绩为文化课成绩。凡我校投放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计划的区外省份,承认其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考生的文化、专业成绩达到2022年本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排序成绩为文化课成绩。

(5)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书法学专业须取得内蒙古艺术学院组织的书法学专业联考合格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考其他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排序成绩为专业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

7.体育专业录取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类专业考生,须取得全区体育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成绩,文化、专业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考体育类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排序成绩为专业成绩。凡我校投放体育类招生计划的区外省份,承认其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文化、专业成绩达到本省2022年体育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排序成绩为专业成绩。

四、学费、住宿费

1.学费:普通本科文史类专业4200元/年/生,财经类本科专业4400元/年/生,理工类本科专业4600元/年/生;艺术类本科专业7200元/年/生;体育类本科专业7200元/年/生;少数民族预科班3360元/年/生;校企合作本科专业10000元/年/生;“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本科专业16000元/年/生。

2.住宿费:3人、4人间1100元/年/生,5人、6人间1000元/年/生,7人、8人间700元/年/生。

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内蒙古自治区发改、物价等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五、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和我校相关政策执行。

1. 学生可申请多种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

(3)国家助学金;

(4)自治区奖学金;

(5)自治区励志奖学金;

(6)学生奖学金;(7)社会奖助学金;(8)乌兰夫奖学金。

2. 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通过申请各种勤工助学岗位改善自己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六、招生组织及监督

1.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负责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学校设立并公布招生监督电话,接受考生及考生家长来访、投诉和举报,及时处理各种问题。

3.所有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认真执行教育部、内蒙古自治区以及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工作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培训和教育,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录取工作。

4.深入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实现信息公开透明,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七、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1.学校名称: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

2.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八、联系方式

1.电话:0472-6193093

2.传真:0472-6193092

3.电子信箱:btsyzs@

4.邮政编码:014030

5.网址: /

6.通信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科学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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