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贵州警察学院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在各省(市)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志愿。报考我校公安类本科专业的贵州省考生须在本科提前批次填报志愿,报考我校非公安类本科专业的考生,在普通本科志愿栏填报。

第十七条学校侦查学、禁毒学、经济犯罪侦查按公安学类招生,考生按公安学类填报志愿,按公安学类录取发放通知书,学生入校就读后按我校专业分流有关规定进行分流。其它专业按专业进行招生、录取,考生按专业填报志愿。公安类专业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非公安类专业录取安排在普通本科批次。报考我校的省外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录取时间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学校招生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公安类专业使用阶梯志愿规则录取,非公安类专业使用平行志愿规则录取。录取时,根据我校招生计划,按照省考试院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顺序进行录取;专业分配优先满足投档成绩高的专业志愿。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已录满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调剂到其它缺额专业录取,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2023贵州警察学院录取规则】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工作时间:8:00-18:00
客服电话
电子邮件
beimuxi@protonmail.com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