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沧州交通学院录取规则

 2024-12-03 09:06:02  阅读 505  评论 0

摘要:2023沧州交通学院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规则第十条 学校的招生对象为: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第十一条 学校的外语教学为英语(请小语种考生谨慎报考)。第十二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

2023沧州交通学院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的招生对象为: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

第十一条 学校的外语教学为英语(请小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十二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一般不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最大投档比例。

2023沧州交通学院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学校认可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高考加分政策,按考生的投档成绩实施录取。

第十四条学校在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在除内蒙古以外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有投档校验位的省区含投档校验位,有同分排位的省区认可同分排位)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和分配专业;在内蒙古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对于进档的普通类同分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依次排序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公布为准。

第十八条学校认可各省的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依据。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已投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各省综合成绩录取(无综合成绩的省份按文化总成绩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已投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总成绩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英语、商务英语专业仅限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

第二十条学校录取的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学校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教育部及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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