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自我价值的内在动力是什么?

 2024-10-06 05:40:01  阅读 747  评论 0

摘要:人性、自我、复杂的社会生活以及自然和客观现实,都可以被自我实现者以哲人的态度接受,这自然而然地为他的价值系统提供了坚实基础。这些接受价值,在整个日常的个人价值判断中占很大一个比例。他所赞成或不赞成的,他所反对的或提倡的,他所高兴的或厌恶的,往往可以理解为这

人性、自我、复杂的社会生活以及自然和客观现实,都可以被自我实现者以哲人的态度接受,这自然而然地为他的价值系统提供了坚实基础。这些接受价值,在整个日常的个人价值判断中占很大一个比例。他所赞成或不赞成的,他所反对的或提倡的,他所高兴的或厌恶的,往往可以理解为这种接受的潜在特质的表面衍生物。

自我实现者的内在动力不仅顺理成章地为他们提供了这种基础(因此至少从个意义上看,充分发展的人性是全球的、跨文化的),而且还提供了其他决定因素。这些决定因素包括:他与现实的特别适意的关系,他的社会感情,他的基本需要满足的状态,他所特有的对于手段和目的的区分,等等。

自我实现者对待世界以及他们的实践活动的方式,会产生一个极为重要的后果:在生活掘袭的许多方面,冲突、斗争以及选择时的犹豫和矛盾减弱或消失了。很明显,“道德”很大程度上是不接受或不满意的副现象。在一种异教徒的气氛里,许多问题好象没有道理,并且淡化了。其实,与其说解决了这些问题,倒不如说把它们看得更清楚了,它们原本绝非一些本质固有的问题,而只是一些“病人制造的”问题,例如,打牌,跳舞,穿短裙,在某些教堂里接受祝福或忏悔,喝酒,只吃某些肉类或只在某些日子里吃肉。对于自我实现者而言,不仅这些琐事变得无足轻重,而且整个生命进程在一个更重要的水平上继续发展,例如,两性关系、对身体构造及其功能的态度、对死亡本身的态度等。

实现自我价值的内在动力是什么?

通过更深层次的探求之后,所谓的道德、伦理和价值的许多其他东西会成为一般人心理病态下毫无道理的外体现。销散旁一般人被迫在许多冲突、挫折和威胁中作出某种选择,价值就在选择中表现出来,而对于自我实现者,这些冲突、挫折和威胁都消失或者解决了,就像关于一个舞蹈的争论会平息一样。他们觉得两性表面上不可调和的斗争不再是斗争,而是快乐的协作;成人与儿童的利益其实根本没有那样明显的对抗性。对他们来说,不仅异性间和不同年龄间的不和是如此,天生的差异等等也是如此。我们知道,这些差异都是焦虑、惧怕、敌意、进攻性、防御和嫉妒的肥沃的温床。但实际上,它们似乎并非必然如此,因为我们的研究对象对差异的反应就很少属于这种不值得追求的类型。

很典型的一个例子就是师生关系。我们研究对象中的教师的行为方式非常健康,这是因为他们对这种关系的理解异于常人。例如,他们将它理解为愉快的合作,而不是意志间的冲突,对权威、尊严的威胁。他们以自然的坦率代替了做作的尊严,前者很不易受到威胁,而后者很容易甚至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冒犯,他们并不试图做出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样子,也不搞威吓学生的独裁主义,他们并不认为学生间、师生间的关系是竞争关系,他们也不会摆出教授的架子,而是保持像木匠、管道工一样普通人的本色。所有这一切创造了一种没有猜疑、小心翼翼、自卫、没有敌意和担心的课堂气氛。在婚姻关系、家庭关系以及其他人际关系中也同样如此,当威胁减弱了,这些类似的对威胁的反应往往也就消失了。

悲观绝望的人和健康乐观的人在原则和价值观的许多方面都是不一样的。他们对于自然界、社会、以及自己隐蔽的心理世界的感知和理解有着深刻的区别,这种感知和理解的组织和系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该人的价值系统。对于基本需要满足匮乏的人来说,周围世界充满危险亏橡,既像是生活在莽林中,又如同生活在敌国领土上,在其中既有着他可以支配的人,也有可以控制他的人,这像任何贫民区居民的价值体系不可避免地受低级需要支配和组织。基本需要得到满足的人则不可能这样,由于基本需要的充分满足,他能够把这些需要满足看得无所谓,并全力以赴地追求更高级的满足。这就是说,两者的价值体系不同,满足的需要也必然不同。在已经自我实现了的人的价值系统中,其最高点是绝对独一无二的,它是个人独特的性格结构的体系。这种情况非常清楚、不容置疑,因为自我实现就是实现一个自我,决不会有两个自我是完全相同的,只有一个雷诺尔,一个布拉姆斯,一个斯宾诺莎。我们已经看到,我们的研究对象有很多共同之处,但同时个人化的程度却又更高,他们更加鲜明地成为他们自己,他们也不像任何常人对照组的成员那样容易彼此互相混淆,也就是说,他们之间既有相似之处但又迥然不同。他们同迄今描述过的任何一类人相比,都有着更加彻底的个人化,同时又有着更加完全的社会化,有着对人类的更深刻的认同。

从劳动素养四个层面对自己的劳动素养进行评价?

学过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句话吧。道理是一样的。

政治本就不是公平的产物,它是一国统治的方法论。现代社会越来越多的观点要求改变这种金字塔结构的国家体制了。下面有很多论点,有些和我的相近,我就不费劲写了。

政治权力是相对于经济权力、道德权力、社会权力而言的。政治权力的独特之处,在于它是某一政治主体依靠一定的政治强制力,为实现某种利益或原则而在实际政治过程中体现出的对一定政治客体的制约能力。

在权力结构上,政治权力力量过大而经济力量、社会力量微弱,因而总体上属于“金字塔式”的权力层级结构,资源相对容易向上聚集,指令相对容易向下贯彻,自上而下传达上层指令相对通畅,自下而上反映基层意见会相对遇到某种阻力。

在权力运作体制上,政治权力至上,权力自上而下运作、逐级管制而对其缺乏有效制衡,由此重权力,讲集权、讲身份、讲人治、讲等级、讲服从。

这种权力结构、权力运作体制及其特征,是由金字塔式的社会层级结构造成的。这里的社会层级结构,本意是指在传统政治国家领域中依据权力至上与权力大小而形成的权力级别阶梯和权力层级结构,后被延伸为经济、社会和文化领域根据人和人之间之权力大小、地位高低基拿芹、身份有别而建立的层级关系结构。这实际上是一种注重权力层级、地位层级、身份层级和关系层级的社会层级结构。

政治权力

political power

政治主体对一定政治客体的制约能力和力量。它体现在政治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或原则的实际政治过程之中。

要素 政治权力是权力在政治领域中的特殊表现,它是一种政治力量 ,所要实现的目的与政治相联系。一般地说,政治权力的概念包含着如下的要素:

①政治权力的主体。它相对政治权力的客体而言,在一定的政治关系中,处于主动和支配地位的即是主体,而处于被动和被支配地位的便是客体。一般来说,政治权力的主体主要是国家。此外,各社会阶级、各政治集团和社会集团、有组织的和无组织的群众、各种政治个体等,也可以成为政治权力的主体。在某种特定条件下,通过互相作用,主客体的地位可以互易。

②目的性。政治权力的主体通过政治权力所要实现的目的,主要表现为利益或价值。这种利益或价值表现在广泛的方面,并对于政治主体具有根本性的意义。它构成政治权力运行的内在动力,使政治主体的支配意识不断地转化为支配的意志和行为而施加于政治客体,以期得到其所追求的利益或价值。

③强制力。政治权力主要是一种强制力,同时包括各种半强制敏改力和非强制力。在政治权力的运行中,这些力量往往结合在一起发挥作用。

④权力作用的方式。政治主体对政治客体的作用方式和手段是多样的。作为强制性的支配它可以是直接使用暴力的镇压或反抗,或是以暴力为后盾的威慑作用,或以威慑为后盾的法律制裁,或以法律为后盾的行政命令或奖惩等。作为半强制性和非强制性的支配 ,可以是依靠财富实行的奖惩,或依据宗族制度所进行的支配,或依靠人们对权威的崇拜所施加的影响,或运用咨询性的知识和才能所施加的影响等。

⑤权力作用的过程和实现。政治权力的大小和效能(即其实现的程度),是通过政治客体的行为符合政治主体意志的程度表现出来的。在政治权力作用的过程中,政治客体并非绝对被动,它必然会对政治主体产生反作用,并造成政治主体能量的消耗(即付出某种代价)。政治权力作用的过程,实际上是主、客体之间的某种斗争和较量的过程,其结果必定是某种相对平衡状态(即动态平衡状态)。一般说,政治权力的实现只表现为政治客体的行为大体符合政治主体意志的要求,完全符合的情况是极少的。

⑥权力关系的稳定度。政治权力一旦实现,政治主体必然要以各种方式和手段将这种权力关系尽可能长久和牢固地维持下去,从理论上和实践上使某些重大的权力关系合法化、合理化、普遍化甚至神圣化,以保证政治主体的意志能够持续地发生作用,其所追求的利益或价值能不断地实现。但政治权力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动态平衡,永恒的、绝对的权力是不存在的。随着权力运行中各方力量搏毕的变化,到一定时候将引起权力关系的变化,一种权力关系模式便发展到另一种权力关系模式。

政治权力概念反映的是各种政治实体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的关系,它强调的是这种影响、作用、制约的一定方向和某种特定的实际结果。由于政治过程中的各种实体不是孤立的和静止的,因此其相互关系中必然贯穿着权力现象。从政治权力的角度分析政治现象是辩证思维在政治学研究中的体现。

来源 在人类历史发展的各个时期,不同的社会和政治制度产生了多种关于政治权力来源的理论。替奴隶制和封建制的专制制度辩护的神权论或“君权神授论”,认为政治权力来源于上帝。在资产阶级革命前夕,启蒙学者则用契约论解释政治权力的来源 ,以反对专制制度的神权说。特别是J-J卢梭,从契约论中引出人民主权的思想。他提出,国家是人类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契约建立起来的,国家的权力来自人民,而人民的权力则是天赋的。人民主权学说成为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度的理论基础。当代一些资产阶级学者把权力的来源归结为对政治资源的拥有和掌握。所谓政治资源则包括:金钱、信息、武力、威胁、职业、友谊、社会地位、立法权、投票权以及其他形形色色的东西。人们掌握了一定的政治资源,便具有影响他人行为的一定力量,拥有一定的权力。人们所拥有的权力的差别可以归结为人们掌握政治资源的差别。马克思主义认为,政治权力归根结底来源于人们在社会经济关系中的地位。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必然成为政治上的统治阶级。而政治权力的直接来源则是社会的阶级斗争 ,是阶级斗争中各种政治力量较量的实际结果。革命的政治权力最初直接来源于人民群众有组织的革命斗争。最初的斗争指挥中心便是革命权力的萌芽。随着革命斗争的发展,革命的权力也在发展 ,直至建立全国性的革命政权,形成完整的革命政治权力。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从理论上和逻辑上说,革命的政治权力又来源于人民的信任和委托。这一点在社会主义民主共和制中表现得最为明显,各种类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及其选举和授权的形式和程序,则是其经常的表现

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是什么?

具有较余散大强的权利意识

权利意识是指人们对于一切权利的认知、理解和态度,是人们对于实现其权利方式的选择,以及当其权利受到损害时,以何种手段予以保护的一种心理反应,它构成了公民意识和宪法精神的核心。[4]具体说来,它包含三个层次的内容:

一是公民认识和理解依法享有的权利及其价值;二是公民掌握如何有效行使与捍卫这些权利的方式;三是公民自觉地行使公民权利的行为规约于法律规范

之中,以免损害其他主体的合法权利。[5]有人从基本成分的角度对权利意识进行分析,认为权利意识的基本成分有权利认知、权利情感、权利评价、权利意愿和权利信仰。权利认知是权利意识的起点;权利情感是人们对权利所产生的一种心理态度或情结反应;权利评价是人们对权利现象进行道义上的评价或价值上的判断;权利意愿是人们从心理上产生权利感情后的升华,是觉醒后的权利主体对自身权利积极主张和坚决捍卫的勇敢品格,它反映的是人们行使权利的自觉程度,以及产生的保护权利的意识,特别是通过现代制度使受到侵犯权利获得法律救济的意识;权利信仰主要是人们在内心保持关于权利的理想化、神圣化的形象,以便于把权利视为神圣的东西。权利意识是权利行为的内在动力。[6]

权利意识对于劳动者维护自身的正当权利是有积极的意义的。随着时代的发展与进步,我国劳动者的权利意识是不断提高的。在我国,劳动者范围比较广,工人、农民、个体工商业者等,都属于劳动者的范畴。单就工人的权利意识来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人权利意识的发展变化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1978-1992年)是工人权利意识的“显化”阶段。随着改革的深入特别是分配制度的改革,工人的权利意识开始凸显;第二阶段(1993-2002年)是工人权利意识的渐进发展阶段。1995年《劳动法》的颁布,使越来越多的工人开始有了具体的权利认知、权利主张和权利要求,并开

始寻求权利救济的新手段和途径;第三阶段(2003年以来)是工人权利意识的快速提升阶段,劳工问题成为各种社会问题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7]从整体上看,我国劳动者与过去相比,权利意识有了明显的增强,这是不争的事实。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劳动者权利意识依然淡薄。工人当中不少人缺乏权利意识,绝大多数农民都缺乏权利意识,不仅如此,不少大学生也缺乏权利意识。中国经济网刊登了一篇题为《部分进城务工妇女生活状况调查:权利意识淡薄》的文章,指出她们“权利意识淡薄”,“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常常不去主张,甚至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受到了侵害”。[8]有人对全国25所大学1503名本专科生就政治权利、经济权利、文化权利、受教育权利等诸多方面进行问卷调查,结果发现,对自己所享有的合法权利表示“非常清楚”的只占32%,大多数学生对自己所享有的权利不是十分清楚。[9]这种状况,对于实现体面劳动是有困难的。体面劳动意味着劳动者要体会到劳动的愉悦和幸福,要实现社会的体面劳动,不仅要保护劳动者权益、体现劳动者的价值、创造劳动工作的环境等,也要劳动者有较强的权利意识,否则就难以达到“体面”和“有尊严竖竖”的境界,劳动者也就不可能掘启体会到劳动的愉悦和幸福。

人民的权利是如何实现的?

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是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

根据《宪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碧含镇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相关信息:

宪法分类属于一种典型的理论虚构,主要是为了学术上的悔粗方便,它并不能真正影响一国宪法的实施,即分类既不能使一个国家的宪政更有成效。

也不能使一个不民主的国家更民主或一个民主的国家变得不民主。所以,宪法分类也就是宪法的形式分类。正因为宪法分类无关民主和宪政,故而由于学者设定老衫的标准不同,分类的方法也不同。

人民当家做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在我国,人民当家作主首先意味着保障和实现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民主权利。对于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内外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进行坚决斗争,这也是人民民主的另搏姿册一个方面的重要体现。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各级人民基宏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当家做主权利的机构。

(1)在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册余

(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机构。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

以上就是关于实现自我价值的内在动力是什么全部的内容,包括:实现自我价值的内在动力是什么、经济权力与政治权力、从劳动素养四个层面对自己的劳动素养进行评价等相关内容解答,如果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实现自我价值的内在动力是什么?】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原文链接:https://www.yxiso.com/news/43469.html

发表评论:

关于我们
院校搜的目标不仅是为用户提供数据和信息,更是成为每一位学子梦想实现的桥梁。我们相信,通过准确的信息与专业的指导,每一位学子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教育之路,迈向成功的未来。助力每一个梦想,实现更美好的未来!
联系方式
电话: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
Email:beimuxi@protonmail.com

Copyright © 2022 院校搜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BEIMUCMS 3.0.3

页面耗时0.0461秒, 内存占用2.02 MB, 访问数据库22次

陕ICP备14005772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