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2017年考研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2024-12-04 14:36:01  阅读 388  评论 0

摘要:据中山大学获悉,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2017年考研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已经公布。已经报考该校的同学请按照通知准备复试,以免耽误复试备考。下面就随研招网小编一起来看看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复试信息:根据《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研院〔2012〕52

据中山大学获悉,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2017年考研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已经公布。已经报考该校的同学请按照通知准备复试,以免耽误复试备考。下面就随研招网小编一起来看看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复试信息:

根据《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研院〔2012〕524号)、《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院〔2017〕21号)、《中山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研院〔2017〕2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系)各学科专业、方向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2017年考研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1. 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符合我校 2017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基本要求者,按学科、专业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本学科、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2017年我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为:

(1)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学位):345分(含);

(2)其他专业(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光学工程(学术型)、无线电物理、电路与系统、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集成电路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控制工程、光学工程(专硕)等):统一按学校线,上线考生均参加复试。

2. 专业调剂办法按照研究生院文件及我院实际情况确定,基本原则是:相近专业(同一个一级学科之内等)之间优先调剂。

3. 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学位)等涉及多个具体招生单位的(学院、研究院等),本次统一安排复试。考生在资格审查时,现场选择具体录取志愿和是否接受调剂,复试后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名单;若第一志愿录取不足,本专业内不同具体招生单位之间优先调剂,再进行相近专业之间调剂。

4. 考生可以通过我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http://seit.sysu.edu.cn/ 。

二、资格审查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 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

2. 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考生须在其中1份的空白处书写授权中山大学代本人申领工行灵通卡,并从本人指定账户扣收学费”并签名。

3.往届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获学位证者可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恕不退回。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复试的满分为500分。

1.专业课笔试(100分)

1)考试内容: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与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专业课一致。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2)考试时间:2小时

3)考试形式:闭卷

2. 专业外语应用能力测试(100分)

1)考试时间:50分钟

2)考试形式:闭卷

3. 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300分)

1)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

2)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含外语应用能力面试)不少于10分钟。

3)考核办法

a. 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考核。

b. 考核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考核教师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4)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考核分数。

四、复试录取

1.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 各学科(专业)原则上根据拟招生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3.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总分低于300分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政审不合格者。

4.我院拟录取考生不足的专业,从相近专业调剂录取。

五、信息公开

将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复试后总成绩等信息)等信息。

六、其他事项

1. 参与考核的导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 在复试过程中,参加复试的教师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荐信函。

3. 本办法未尽事项,以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七、咨询、申诉及监督方式

(一)咨询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二)申诉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三)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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