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太原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三)我校在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生源省(市、区)相应科类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执行生源省(市、区)该类专业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如下方式录取:
1.美术与设计学类(美术学、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书法学专业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总分-外语-语文-数学顺序录取。

2.舞蹈学类(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总分-外语-语文-数学顺序录取。舞蹈表演专业要求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只招器乐考生,不分行当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在山西省分行当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其他省(市、区)考生不分行当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总分-外语-语文-数学顺序录取。
4.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外语-语文-数学顺序录取。
5.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外语-语文-数学顺序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0.4+专业成绩/专业总分*1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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