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东理工大学研究院获悉,华东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已经公布。已经报考华东理工大学的同学请按照通知准备复试,以免耽误复试备考。下面就随研招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复试信息:
高教所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同时结合我所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如下:
一、组织机构

高教所成立由5人组成的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组长由所长担任。
二、招生名额
本年度高教所招生名额为7人。
三、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必须进行资格审查,方能领取准考证。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复试
复试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五、录取
2016年硕士研究生的录取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确定。
六、其他
本细则由本所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复试期间若有咨询或投诉可与本所招生领导小组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四教308高教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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