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因即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外因即事物的外部联系是事物发展的第二位的原因。
2、内因是事物变化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3、它是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和对外开放方针的重要哲学基础。

内外因辩证原理指在唯物辩证法中认为事物的内部矛盾(即内因)是事物自身运动的源泉和动力,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外部矛盾(即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第二位的原因。 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内因和外因的方法论
内因是事物的内部矛盾,外因是事物的外部矛盾,即一事物与他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内因和外因的关系是:第一,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它规定了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和方向;第二,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不可缺少的条件,有时外因甚至对事物的发展起着重大的作用;第三,外因的作用无论多大,也必须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
要求:我们在观察事物、分析问题时,既要看到内因,又要看到外因,坚持内外因相结合的观点。对内因要给以充分的重视,对外因作“一分为二”的分析。反对割裂内外因辩证关系,忽视内因在事物变化中的根本作用而一味强调外因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单纯强调内因的决定作用而忽视外部条件在事物变化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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